大家好
敝人於今年四月初將車輛報廢
但是是找來張貼小廣告的車商
且透過親友去做這件事的
親友確實把車輛相關行照資料連同車輛都給車行了
但是我還是收到的每年四月的牌照稅單
以及99/02因為沒有去定期檢驗的罰單
於是趕緊請親友詢問車商到底怎麼回事
幾天後親友回覆說車商告知不用理會
於是我就一直不理會了
這兩天陸續接獲法院行政執行公文了
也趕緊找了親友再問車商
但車商表示要查明後再回復
一等又是幾天過去
請問熟悉相關法規的網友們
一能否提供我該如何自保相關權益的建議
二煩請回答我在上述狀況下產生以下幾項疑惑
1到底車商是把車轉售了還是真的報廢了?因為其實我的車雖老但還蠻好開的
只是評估用不到給親友開了---誰知他不想負擔稅金就賣掉報廢了--因為十三
年的國產車其實沒價格的我知道---親友說拿了車商不到一萬元!
2我是否該乾脆在期限內把錢先繳掉,不然雖然只有萬把元,但被強制扣薪總
不太光彩而且公司就會質疑我逃稅什麼的!
3為何親友可以再我沒有提供任何證照簽名的狀況下代我完成所有事宜?
煩請知道詳細監理法規的人幫我釋疑
越詳細越好 不勝感激
已更新項目:
感謝墨者的回答
看來是並未報廢了
因為我根本沒提供親友任何證件正本影本
只提供身分證號而已
而且據親友說他是連行照帶車交給對方
只簽了簡單文件!
想請教的是
那有可能車商換牌後又賣出嗎?
還是根本把車丟著或當代步車了?
我可否請親友看當時跟車商所簽文件內容
並帶該文件到監理站證明車子早就給對方了呢?
另外
牌照稅的法院行政執行文上是寫欠稅年度99年
反而沒有98年燃料稅的欠稅行政執行公文
看來這些費用都要自認倒楣
還要到派出所報案處理了
這種不肖車商我能告他們什麼嗎?
敝人於今年四月初將車輛報廢
但是是找來張貼小廣告的車商
且透過親友去做這件事的
親友確實把車輛相關行照資料連同車輛都給車行了
但是我還是收到的每年四月的牌照稅單
以及99/02因為沒有去定期檢驗的罰單
於是趕緊請親友詢問車商到底怎麼回事
幾天後親友回覆說車商告知不用理會
於是我就一直不理會了
這兩天陸續接獲法院行政執行公文了
也趕緊找了親友再問車商
但車商表示要查明後再回復
一等又是幾天過去
請問熟悉相關法規的網友們
一能否提供我該如何自保相關權益的建議
二煩請回答我在上述狀況下產生以下幾項疑惑
1到底車商是把車轉售了還是真的報廢了?因為其實我的車雖老但還蠻好開的
只是評估用不到給親友開了---誰知他不想負擔稅金就賣掉報廢了--因為十三
年的國產車其實沒價格的我知道---親友說拿了車商不到一萬元!
2我是否該乾脆在期限內把錢先繳掉,不然雖然只有萬把元,但被強制扣薪總
不太光彩而且公司就會質疑我逃稅什麼的!
3為何親友可以再我沒有提供任何證照簽名的狀況下代我完成所有事宜?
煩請知道詳細監理法規的人幫我釋疑
越詳細越好 不勝感激
已更新項目:
感謝墨者的回答
看來是並未報廢了
因為我根本沒提供親友任何證件正本影本
只提供身分證號而已
而且據親友說他是連行照帶車交給對方
只簽了簡單文件!
想請教的是
那有可能車商換牌後又賣出嗎?
還是根本把車丟著或當代步車了?
我可否請親友看當時跟車商所簽文件內容
並帶該文件到監理站證明車子早就給對方了呢?
另外
牌照稅的法院行政執行文上是寫欠稅年度99年
反而沒有98年燃料稅的欠稅行政執行公文
看來這些費用都要自認倒楣
還要到派出所報案處理了
這種不肖車商我能告他們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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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你有兩種可能
1.牌沒換,繼續被某人使用
2.牌沒換,車體被殺肉 但是車牌還沒辦理報廢
做任何異動監理站都需要你本人身分證第一步先去監理站查
從賣出去給人之後到現在
那輛車有沒有違規紀錄
如果沒有的話 可能是第二個情形
1.去監理站申請出車籍資料(你本人拿身分證就申請的出來)
2.拿車籍資料、身分證去警察局辦理車牌遺失(任何警察局都可以)
3.你拿車主身分證+報案單回去監理站做報廢手續(但是稅費還是要繳)
如果還有違規紀錄的話
找的到車商的話就跟他談 叫他去辦理過戶手續
因為有違規表示車你賣給他們,是他們還在繼續使用
如果他堅持不肯辦理過戶的話
回去原車籍單位監理站辦理拒不過戶註銷(問監理站手續每間手續不一樣)
寄存證信函給車商,或是登報
七日後拿存證信函收據或是登報報紙整份
去車籍單位監理站辦理拒不過戶註銷
因為你有買賣行為了,去警察局報失竊或是侵占都是不可行的
不管辦理哪一種方式,只能說這是一種經驗 因為不管怎樣吃虧都是你唯有將車體交給環保署拖吊,環保署會開給你報廢單,拿報廢單去監理站
做報廢手續那才是車體真正的報廢
不然的話 其他殺肉場 車商要幫你辦報廢
一定會把車牌留給你 車體他拖走
之後你還必須將車牌交環給監理站才算完成
辦完報廢之後拿當初你們賣給車商的文件 去申訴看看
看看稅費那些可不可以不需要繳
雖然機會不高 但是試試看吧!!
你車輛委託辦理報廢時;對方可有拿你的個人證件?如身分證及營利登記?
如果沒有的話;那根本就無法辦理報廢或繳銷的手續!
其次你該車輛還有欠稅情形!應該也是去年之前的稅費問題了!還是經過執行處開罰的話!可想該車輛的車牌根本就還沒有完成報廢或停駛的可能!
你最好還是再向監理單位確認一下!不然那輛車子只要有違規停車或任何罰單的話就會加罰違反牌照稅!那可是一張罰單就是三仟元起跳的!還有是會累計違規的!
本人任職監理單位!
2010-11-12 00:41:56 補充:
你車輛既然要辦理報廢!車牌有沒有拆下來?還是連車帶車牌一併交給車商了?還有有沒有交給對方車主的基本資料?如身份證或行號的營利事業證明?如果沒有車主的身份證件是根本無法辦理報廢或繳銷的!那是最基本的!
一般來說;今年的牌照及燃料費還沒有開罰!那一定已經是去年之前的稅費和驗車問題了!你會在最近接到通知單!可想該車輛根本就沒有繳回車牌的可能!所以你還是最好除了向監理單位查明外!還是向管區派出所報案及盡快找回收的車商才是上策!不然那台車只要在路邊亂停就會有違反牌照稅的處罰!光是這一條就是三千元的罰單起跳!還是累計違規次數的!你想一想是很恐怖的!
但是騙不騙其次啦
而且車子確實他已經處理了
所以親友沒啥好計較的啦
我曾經問過監理站
告訴我說沒報廢
但是我懷疑是車商把車子變換車牌變賣之類的
煩請懂的人協助釐清囉
最好親自到監理處去詢問~車子是否報廢
如果沒有報廢~表示你親友根本沒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