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班工作想請選舉公假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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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為輪班性質工作

而1/11是本來的上班日

當天想要請公假回家投票

主管表示當時工作簽約時,有"選舉公假需勞資雙方同意才可休假"一條

一定要我來上班,否則以曠職處理

但我印象中沒有這條,而假若有的話

簽約內容是否能成立? 且凌駕於勞基法第37條之上呢?

先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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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01-06
印象中是你可以合理行使投票不得曠職議處。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1-09
公司規約很多都游走灰色地帶或違法國家法規。
嚴重的就檢舉主管機關,不嚴重的除非你想離職。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1-11
一般大多是與公司談判或隱忍。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0-01-15
檢舉不具名最後也會具名
你檢舉了 就要有離職準備 再來會被主管玩
Tom avatarTom2020-01-15
同事分成兩種,跟你好的看戲不介入
跟你不好的 想拿你人頭去跟上面邀功
沒有第三種人
Cara avatarCara2020-01-19
不能,違反法律規定或禁止項目,其約定無效
Puput avatarPuput2020-01-20
我在想這約定抵觸勞基法就算了,不知道算不算意圖妨礙選
舉,這是刑事責任。
Ursula avatarUrsula2020-01-23
這樣安排出國出差也不行了?
Edwina avatarEdwina2020-01-24
那,勞雇協議調整出勤日,當天調整成放假日,你願意嗎??
Connor avatarConnor2020-01-28
那就跟老闆談這個吧(假如你很在意投票權的話)
Hardy avatarHardy2020-01-28
真的告到底你會贏吧 妨礙人民行使投票權 這何等大事
該條我看會因違反民法71,72無效 實際適用妨礙政治基本權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1-30
竟然有這麼誇張的資方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