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民間司改會第七屆法庭觀察報告 - 法學
By Charlie
at 2006-08-08T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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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wegg (Carl Schmitt) 看板: LAW
標題: [轉錄][轉錄]◇ 民間司改會第七屆法庭觀察報告
時間: Tue Aug 8 15:26:2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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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第七屆法庭觀察報告摘錄
當事人的辛酸
無辯護人之代理,出席的只有勢單力薄的被告
某一當事人最後竟淚灑公堂(男),因為他為了此案(兩年多)心力交瘁,另一方欠他8
0多萬不還(託賣寶石)而且又逢失業,只能在便利商店打工,每天累的要死,今天還要
特地北上(又被法官獅吼)也沒錢請辯護人(1)訴訟延滯情形嚴重(2)法官音量適中
、措詞盡量不要隨便加入價值判斷,否則會使不懂法律的當事人不知所措(3)公設辯護
人功能有待擴大(4)法官律師檢察官都應受在職訓練
還好,但是會一再打斷當事人陳述,要他不要多說那些有的沒有的。尤其其中一個當事
人沒錢請律師,不知怎麼提證據,差點沒被罵破頭
‥ 當事人沒注意領回身分證時,有夾帶下次開庭的note,入庭詢問通譯下次開庭時間,
通譯很不客氣的回答:「還你身分證時,不是有拿一張紙給你嗎?怎麼都沒在聽?」當
事人摸摸口袋,摸出一張紙,向法庭方向鞠躬,再走出去。這時候我只是覺得,身為法
庭上的當事人,沒有錢請律師,也無法律知識的話,只有卑微的向人低頭,對他人的不
客氣只能唯唯諾諾。先不論被告有罪與否,身為一個人的尊嚴,反而在法庭上最容易喪
失,這不是很諷刺嗎?
法官態度
法官: 你為何同時告李某與杜某。原告:因為房子契約是與李簽的,但他又轉租給杜使
用。法官: 李轉租給杜,你知道嗎?原告:知道。法官: 那你為何還告李?原告:因為
契約是與李訂的…法官: 不對,XXXXX (聽不懂她在講什麼),連這個都搞不清楚,拿
回去,十日之內,補正訴之聲明再來。原告:對不起,剛剛妳說的是…?法官: 看,就
是這樣。連這個都搞不清楚還來告,我那有時間…(轉頭與書記官講話)原告:請問法
官,我可不可以講話?法官: 不准! ◎以上對話,無法呈現該法官斥責人民之厲聲粗暴
的語氣於十一。
◎人民大多是不懂法律的。他們到法院尋求協助,法官沒有權利不耐煩,更沒有權利責
罵人民。
◎法官判決的實質內容之權威固然無法挑戰,法官審案過程的不禮貌與粗魯卻應該被監
督。法官作為正義的裁判者固然最大,法官作為人民的服務者,卻不應該超乎納稅的人
民之上。(附註:本案為當事人親自投訴)
粗暴謾罵,頗糟糕的法官,需要繼續觀察
太愛訴訟指揮了,音量又很大聲,連當事人發言都要干涉,要是多說還會被罵。
還好,但是會一在打斷當事人陳述,要他不要多說那些有的沒有的。尤其其中一個當事
人沒錢請律師,不知怎麼提證據,差點沒被罵破頭。
法官會很兇並提高音量:「我是問你……對不對?」他只能對方回答確切答案,多補充
他就不爽,把你打斷。
暗示性威脅,例如說:上訴到時候案件併起來審,只會判更重!
無特別偏頗情形,但法官應予兩造、證人完整、連續陳述意見的機會,不是自己要聽的
也不能把人家兇回去,我都快心臟病了!
法官對於被告知訊問尚未有所謂歧視性字眼,只是對於被告亦流露出不屑之眼神,彷彿
所訊問者犯了滔天大罪。
法官態度還算沉穩,並不會謾罵威脅。只是感覺起來對被訊問者態度並不友善,眼神中
流露出鄙夷或不屑被告的神情。
陪席法官沒有名牌,而且最後一個案子原本的受命法官離開,換了另一個法官進來,但
也沒名牌!
檢察官未蒞庭或虛應故事
有104份觀察報告記載檢察官應到而未到庭。
‥ 檢察官的問題真的需要好好解決,不然像現在即使檢察官蒞庭,也是坐在那裡櫻櫻美
代子,根本只重形式,一點實質意義也沒有!而且大概一個下午只排1、2個蒞庭檢察官
吧!不然就不會大家搶著要了!而且那位蒞庭檢察官還會板著臉問庭務員還有沒有案子
,庭務員居然一副很不好意思的說:「歹勢歹勢!這裡還有一個!」真的很誇張,據說
檢察官蒞庭是其「到場義務」,怎麼會搞成是見在添檢察官麻煩的事呢?希望今年6月以
後這種情形真的可以改善,真的能發揮詰問制度的功能!
法官:「檢察官還沒有來嗎!」法警:「是的,還沒來。」法官:「先把他拉來嘛!他
不是剛在隔壁嘛!」檢察官:「我隔壁還有案子,所以先告辭了!」法官:「因為檢察
官還有別的案子,所以先告辭了,以後到了6月以後就不會了!檢察官要全程到庭。」
等了數分鐘才到,到了之後雖沒唸「六字箴言」,但也只是照著起訴書照唸,而且唸的
很小聲,其他時間就翻翻起訴書,最後還向法官告辭呢
檢察官很無聊,開始甩筆,翻法條。這次的觀察應該是綜合評價最好的,法官掌握程序
佳,書記官的記錄也很快,通譯看起來也不會很閒(一直在忙東忙西)法警也不會一直
東張西望,除了檢察官的部分外(如前所述)實在沒啥可挑剔的。在違反著作權的案子
中,法官強調「在未實行交叉詢問制度前,還是要由法官來詢問」本來在上課時聽到這
種情形就已經覺得怪怪的,再觀察法院後,更發覺這樣的制度有些無謂,看樣子今年6月
後法庭審問結構應該會有一番大變革,屆時一定要再來瞧瞧!!
上午和下午的「蒞庭檢察官」是同一人,所以…。
否,蒞庭之檢察官僅是為言詞辯論終結而來,所發之言僅「如起訴書上所載」「請依法
判決」,行禮如儀,辯論終結後又匆匆離去。
‥ 法官問案是否應排在律師詢問證人後,如同英美的調查程序?因為法官是中立角色,
要同時從被告vs檢察官的角度去詢問證人,太強人所難了!而且律師、檢察官放著不用
要幹什麼呢?律師告知法官自己想問的問題,法官再詢問被告,不是多此一舉嗎?
通譯或庭務員
‥ 當事人沒注意領回身分證時,有夾帶下次開庭的note,入庭詢問通譯下次開庭時間,
通譯很不客氣的回答:「還你身分證時,不是有拿一張紙給你嗎?怎麼都沒在聽?」當
事人摸摸口袋,摸出一張紙,向法庭方向鞠躬,再走出去。這時候我只是覺得,身為法
庭上的當事人,沒有錢請律師,也無法律知識的話,只有卑微的向人低頭,對他人的不
客氣只能唯唯諾諾。先不論被告有罪與否,身為一個人的尊嚴,反而在法庭上最容易喪
失,這不是很諷刺嗎?
本案當事人年邁請聽不懂國語,此後法官即以台語與其交談,法官不僅能聽的懂,而且
還要糾正通譯翻譯,(難道法院中的通譯只會台語?而且台語說的比法官還差?!)
庭務員從頭到尾都趴在報到處,好不容易坐起來,卻在打盹,挺悠閒的,睡了一上午呢
!。
‥ 沒有什麼大問題。反倒是看到通譯常常以響亮的聲音請當事人就位,或將法官的話重
複一遍或以較白話的方式說明,例如:向當事人解釋何謂「訴之聲明」,或直接坐在位
子上向當事人大聲的說:「裁判離婚對你沒有較好啦!」
法官專業
庭中論及關於利息計算問題, 被告和法官大家都搞不清楚!
本案是以工人人頭報稅,法官說從小就是幫助父親點工人,所以相當有經驗
法官看起來頗為年輕,不過沒有什麼足資認定其是否具足夠之社會經驗
所見的案件並無特別需專業知識者,然而在社會經驗上,看的出法官並非不食人間煙火
,反到能以其經驗或其查詢所獲之資料掌握案情
本案屬於工程中授權疑義,從法官所提問題,還是很能掌握
我覺得不太夠,業務員和跑單幫怎會一樣呢?
足夠,可能是經驗較有,所以有些忽略程序上基本要求,例無罪推定原則,有時會指被
告很會辯解
筆錄製作緩慢
有一再打斷陳述,but唯一的原因是書記官打字太慢了,要大家多等一下
筆錄製作太慢,更增長審理時間
本庭書記官打字速度稍微慢了一些,且法官必須念給書記官打,此外,書記官又常打錯
字,使得法官一邊要校正,所以速度很慢
覺得書記官要加考打字,因為常常是等打字就花去一半的時間。
筆錄製作緩慢
法警
法警會提醒大家關機,不要說話,不要喝水……但我聽到他手機有響。
法警在本案訊問開始不久,就跟我說「你是當事人嗎?」我說我是旁聽,並出示學生證
,他說「可以旁聽,但不可以記錄,這是規定」我說「應該可以吧!旁聽規則沒有說不
可以記錄」法警「但不可以在法庭上記錄,你是要收起來,還是要我請你出去!」此時
法官繼續訊問證人,沒看到我和法警在交談,法警作勢要拿走我的記錄本子,我只好收
起來,旁聽完後,再出來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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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第七屆法庭觀察報告公布記者會
逐年觀察法庭的成果,使得法官在法庭態度上普遍好轉,雖然沒有耐性、厲聲斥責
的法官仍有所聞,但是和五、六年前觀察的法庭相比,今天的法庭顯得「文明」得多,
而能尊重當事人的法官比例,從觀察結果來看也多了許多。但是,新的問題卻仍然不斷
出現,分別說明如下:
一、 法官態度兩極化:
經過了七年的法庭觀察,不可否認,法官態度轉好的比例與程度都相當高,有的法官細
心問候,有的對當事人循循勸誡,不僅令當事人感受到法庭人性溫暖的一面,也讓旁觀
者動容,對於法院的信賴感情也因此有所提昇。但是,即使有些法官表現得令人感動,
抱怨法官態度不佳的民怨卻始終未曾停止。今年發生的攜子自焚案中也提到了法官的態
度問題。而在這類情緒化對立的問題上,當事人要得不多,不過就是一個對人的尊重,
遇到法官動輒不耐煩、目露兇光或懷疑、挑釁的口吻,也難怪當事人忍不下這口氣,抱
怨來法院是折辱尊嚴的事。
至於法官最常拒絕當事人的說詞理由就是:「太忙!」、「不懂還來告!」,但是就站
在庭下當事人的立場來看,無論是太忙或是不懂法律,都不該是當事人的責任,當人民
進入法院,司法就有義務提供公平的審判環境和公正的結果,而不是把工作壓力轉嫁到
當事人身上,或是一律把民眾當「刁民」、「訟棍」,以鄙夷、對立的態度對待,此舉
不但徒然造成民眾與法院的對立,也將再度折損民眾對法院的信賴。
而面對法庭態度仍然不絕於途的民怨,我們也要求各法院應該有窗口有效處理這類民怨
,透過內部的行政機制,在不影響其案件實質審理下,要求法官改善其開庭態度,而不
是讓當事人一再忍氣吞聲,或因為害怕仍在進行中的案件會有不利益結果而噤若寒蟬。
否則這樣不尊重人的法官又何以侈言保障人權?
二、 誰來幫幫我?!--催生法律扶助基本法刻不容緩!
就今年的觀察結果來看,最明顯的不同是,沒有辯護人的當事人(無論是民事或刑事)
都很容易成為法庭上的弱勢。不是容易受到法官的忽略,就是因為表達能力不佳或對法
律專有表達方式不熟悉,無法符合法庭需要,導致無能為自己辯護。再加上因為對法律
程序的不熟悉而造成的慌亂及恐懼,這些沒有聘請辯護人的當事人幾乎已經在開庭前就
輸了一半!而除了觸犯本刑三年以上的罪責,法律規定國家需提供公設辯護人之外,其
他的當事人就只能在虛弱與戰慄中,經歷可能是這一生唯一一次的審判!而自從台北、
苗栗地院開始試辦檢察官全程蒞庭之後,刑事案件中沒有辯護人的當事人就更加劣勢,
也形成所謂「法官與檢察官聯手打擊被告」的形勢。有鑑於此,催生法律扶助基本法可
說是刻不容緩的議題!如果這部法案不能在立法院儘速通過,沒錢請律師的人就難以在
法庭上得到平等的攻擊防禦,也因此失去了武器平等的審判基礎。
三、 既不通也不譯的「通譯」?
除了無辯護人的被告在法庭上呈現明顯弱勢的對比之外,從法庭觀察的記錄中還可以發
現,普遍觀察者都對「通譯」的存在提出質疑。
由於目前通譯在法庭上完全沒有發揮「溝通、翻譯」的功能,從實際案例來看,通譯不
但絕大多數不具備英語這項國際語言的能力,甚至連台、客語說得都還不如法官,反而
需要法官在一旁提醒、糾正。也讓人不禁懷疑,如果遇到真正需要翻譯的當事人,目前
的法院通譯究竟要如何提供協助?司法如何保障那些需要不同語言(甚至手語)的當事
人?法院的通譯能豈不形同虛設?而這類當事人又如何得以享有平等的審判?
而另一類比法官還要「威嚴」的通譯也不乏其人,讓庭下的當事搞不清楚為什麼在法庭
上有人比法官還兇?這類現象不禁令人懷疑,通譯存在的價值何在?如果只是按下錄音
機或轉交證物,似乎由法警擔任即可,無須增加司法行政的人事負荷。而我們也要進一
步質疑:通譯職位的資格為何?考選程序為何?考績如何評鑑?有沒有公平競爭的方式
?還是淪為有權者安插私人關係的便宜位置?司法院應針對民眾對通譯的質疑提出說明
,並公開透明化通譯的任用資格及考選程序,以杜絕弊端,並且應更進一步針對通譯存
在的必要性提出說明,否則明年立法院應刪減通譯所佔之司法院預算,將司法預算轉往
更能支援司法審判的支出項目。
四、 檢察官蒞庭:
檢察官蒞庭的情形自觀察紀錄表來看,七月之前仍然一團混亂、行禮如儀,七月台北地
檢署實施全程蒞庭之後改善程度如何還需要進一步的觀察監督。不過,由於高等法院檢
察署並沒有實施全程蒞庭,未來在地方法院經全程蒞庭審理過之案件一旦進入高檢署,
檢察官扮演的角色為何?還是根本無法發揮功能?應該需要認真思考。
五、 司法官專業化:
法官專業化的問題在特殊案件的時候就很容易被凸顯,一般案件中僅能看出法官的社會
經驗是否足夠豐富。專業化的方式包括更普遍的成立專業法庭,讓法官久任其位,並且
配合在職訓練,讓法官能在問案及裁判品質上有所提昇,以提供更正確的審判結果。
六、 筆錄老問題:
書記官製作筆錄的速度仍然成為一再阻撓法庭順利進行的主因,多數觀察者都提及法庭
速度必須配合書記官打字速度導致遲延。除了少數書記官擁有傲人的打字速度之外,幾
乎法庭速度還是在書記官的指尖控制中停滯不前。對於這項每年呼籲的問題,司法院除
了訓練書記官之外,應儘快提出更有效率、更徹底的解決方式,尤其目前書記官筆錄的
問題僅解決了「手寫變打字」的字體辨認問題,對於速度及筆錄完整性的問題都沒有解
決,當事人還是必須忍受被「精簡摘要」或可能有失原意的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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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率禍首一:書記官筆錄慢如蝸步
法官一直唸給書記官打字,導致當事人陳述一句話就停頓依段時間,似乎無法連貫的陳
述意旨。本庭律師陣容龐大(4位)過在場當事人的人數。法官顯然只在意筆錄的事,眼
睛直盯著書記官的螢幕,可能沒看當事人過一分鐘。從頭到尾大部分時間是沈默的,只
聽到書記官打字聲,而當事人才斷斷續續的陳述。
書記官打字是蠻快啦,但是法官花太多時間一字一句的重覆。
書記官打字太慢,導致全法庭都得等書記官把字打好,法官才會接著問話。
審判長和書記官討論筆錄內容並糾正一些內容時,辯護律師仍在發言。這時審判長盯著
電腦看,辯護律師不確定審判長有沒有聽到,只好一直重複同樣的內容,有點尷尬還不
知該不該就此坐下。
書記官打字速度跟我有得比(一樣慢)。
整個調查程序進行的很慢, 因為法官問完話後,自己會再重整一次內容,再一字一句唸
給書記官聽,感覺上法庭好像變成書記官的訓練場,在接下來的案號調查程序裡,都出
現這樣的情形。
書記官打字都是法官唸給她打的。
書記官真是慢的可怕。
書記官一開始時,不知所蹤,過了一會兒才回來,打字速度奇慢。
審判長一直指點書記官,讓當事人站著枯等。
書記官速度太慢,故法官數次停下來等書記官做記錄。
書記官打字太慢。
我很想替書記官打字。
書記官打字有點慢。
法官還要頻煩指導書記官,影響作業程序。
唯書記官打字太慢,整個訴訟程序之進行因之受影響,法官也在一旁糾正、指導。
書記官並沒有用打字,反而用手寫,有點奇怪,審問速度有點慢。
書記官打字太慢,至所有人都在等書記官。
書記官比我上次在地院看到的進入狀況。
書記官打字有點慢,法官時常靠過去重覆所言。
無效率禍首二:檢察官蒞庭虛應故事
16:35~16:40多分,全場等檢察官一人(包括法官),真大牌。檢察官終於來了,但
真令人失望,講話含糊不清又小聲。(筆者說句難聽話,來了等於沒來。)
檢察官到庭只會回答:依法判決,那麼以後請鸚鵡出庭不就好了,鸚鵡也會說
檢察官實在…唉…真像在那裡擺好看的耶!連念「起訴如起訴書,依法判決」都很小聲
很公式化的一秒含糊帶過,其他時間坐在那裡一直低頭。
檢察官在行辯論程序時才出現,(聽說之前在別庭,開完庭才趕過來,而在檢察官未到
庭期間,法官利用時間審理了下一個案子)之後檢察官到庭,但僅念「起訴如起訴書,
依法判決」真不知這樣為何請檢察官來.我就可以唸了啊!
檢察官惜話如金,輪到他時,僅簡單說一句…依法判決,真懷疑檢察官的工作如此的輕
鬆。
又再一次等待檢察官的到來(4:00~4:20)參與言詞辯論。 ◎ 等待檢察官及被告用了
不少時間。
什麼檢察官嘛!念兩句話就走人。
檢察官開庭前就來了,但只唸了一句「一切依法判決」。
檢察官在4:40時才匆匆的跑進法庭。
檢察官進來就很快說了一句我不懂的話,看來他似乎很無聊。
檢察官中途站起來一下又坐下,真是令人摸不著啊。
審理時檢察官並未蒞庭,最後才出現說:請依法裁判。
審理程序時檢察官並未蒞庭,法官詢問當事人完畢後請他於位子上等候檢察官來進行辯
論,在等待的時間,法官就繼續其它案件之調查或審理,最後檢察官來了之後也沒有進
行辯論,只說請依法判決而已。
檢察官似乎都沒有什麼反應,大部分的時間都只是坐在那兒不發一語。
檢察官到了,不過遲到5分鐘,而法官問檢察官有無補充,檢察官回答了一句很小聲,我
聽不到
中途審判長請檢察官到場,等待時間進行下一庭,檢察官來後,念了幾個字,沒等審判
長審理完畢,就又走了。
檢察官也是念一下「請依法判決」就走人了
例外演出:
今天這個庭的檢察官是我看過的庭當中態度最好的,不會擺官架子
檢察官有蒞庭並參與辯論
無效率禍首三:被告未請律師
本案被告10月6日才因前案(也是槍砲)執行完畢,被告認為這件案子和前案被查獲炸魚
用雷管是同一批,但被告示一名船長,教育程度關係似乎無法表達自己的想法,不知為
什麼沒有律師或公設辯護人為其辯護,我覺得讓這樣一個不瞭解法律規則的人為自己辯
護對被告十分殘忍與不利。
法官辦案很認真,只是個性太急燥了,有時問案口氣會不太好,人民也應該要再受法律
教育,否則再來開庭,兩手空空什麼都沒帶,難怪法官會抓狂。
這個被告也沒請律師,看來律師不是每個人都請得起的。
審判長似乎對有請律師的人態度好很多,對律師也好客氣唷
有律師在場,所以法官變的十分客氣。
雙方動用律師一下就解決了,乾淨俐落。
無效率禍首四:法官罵人罵過頭
法官好兇喔!好像很不屑吧!大概是「職業病」吧!一直反駁律師和原告的陳述,好像
快吵起來了,而且法官的卷宗還不完整耶!4月28日的卷子竟然沒有(律師手上卻有謄本
)。
當事人欲辯論時,法官常說:「檢察官的筆錄都這樣寫了,你為什麼還亂說?」。 ◎
律師發言時,法官頻打斷其言,發表自己的看法。
法官在詢問時頻以自己的經驗打斷當事人的回答,也對當事人說:「這方面我是內行,
你不要說話。」。
法官一直用「我看沒有冤枉你「這句話打斷當事人的陳述,法官似乎認為第一審判決無
誤,說「地院不會隨便判你有罪「,還無法保證一定會看到關鍵的證物,並且表面上給
予當事人選擇,對暫押此處看守所有無意見,其實當事人並無選擇機會
法官對被告口氣很差,還因被告不承認,就說難道你說檢察官和地政機關串通害你嗎?
法官在當事人說「民間就是這樣子」法官就對他說你以為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嗎?還說「
如果我再去丈量,你有佔人家一絲一毫的土地,我就判你一年半, 讓你進去關」
法官代替檢察官唸出被告的權益(但念得很快)。今天是我第一天法庭觀察,也是第一
次看到法官大發雷霆,詳情如下: 原告是一位老阿婆年約五十多歲,由於講話邏輯不清
,後來法官又發現他誤認被害人是恐嚇取財者,所以心情不悅便說:「你看我打勾的地
方是不是就是他(指被告)。」可能老阿婆太緊張,不知道在哪裡,法官便說:「你到
底識不識字呀!?看我打勾的地方呀!不知道還亂簽名!」老婆婆說:「對不起。」法
官說:「什麼對不起!你知道嗎,國家對你們的支出有多少,浪費國家資源,你現在才
說他不是那個人,你當法院、法官是傻瓜呀!」最後還把本子狠狠地往通譯桌上丟。很
可怕。
法官的脾氣有點差,由於當事人不懂法律,並請求法官教他怎麼做才好,但法官的態度
很差,回應:不懂法律就不要自訴,你知不知道你要自負檢察官應負的責任,你不要叫
我教你,你有付錢請我嗎?原告只有靜靜的挨罵。
陳法官教訓當事人謂: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口氣不佳,對尚未定罪人不應如此言語對
待。
在調查過程中,就好像當事人已經是定了罪的罪犯一樣,很要不得的事,學法律的人不
應該如此。
法官:看不懂啦!字又醜,案子很多, 你快一點好不好?
法官似乎情緒不佳,因為他認為「你們來開這種案子,我們很無奈?」而且多次都用「
什麼東西?」之類口氣不太好的話來詢問當事人。
法官:浪費大家時間,你從頭到尾在演什麼戲你自己知道。
法官一直翻卷宗,顯然沒有充分準備嘛!似乎不知道該問什麼。
法官問案有點兇,標準一般人對法官問案的印象,在問案時,法官偶爾會提高音量,要
求當事人切題答問,或許是因當事人所答並非是其所要的答案吧,感覺上當事人都很怕
審判長(或許因為審判長問案的態度並不和善吧)一開使審判長要被告一一陳述,其中
有人所答未切主題,所以審判長糾正他,甚有人最後被審判長直接提問要其回答問。
無效率禍首五:通譯櫻櫻美代子無效率禍首
通譯似乎很無聊,在椅子上左翻右翻後,幾度打盹。
通譯問我:「你們有沒有錢拿?」 真奇怪,我又不是來打工的說…,#
!|
退庭後通譯找我聊天。
嫌犯只會說台語,而法官又是外省腔,通譯終於派上用場。
無效率禍首六:公設辯護人未盡職責
書記官在法官詢問一半後才開始記錄,公設辯護人遲到,所以法官先終止審理此案而審
理第二案,之後才趕到的公設辯護人,對此案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對法官的詢問,只
照本子唸兩句話,便先離去,完全沒有與上訴人交談一句,甚至,連上訴人都沒看一下
,我很懷疑公設辯護人是否知道上訴人長什麼樣子,認得出來嗎??真是可悲的公設辯
護制度。
無效率禍首七:等庭一小時、開庭五分鐘
好奇怪,為什麼預定開庭時間會有5分鐘呢?這樣短不夠,到後來的實際開庭時間。
要差上一小時法官唸了一句下次判決日期×月×日就結束了,速度之快,令人不敢相信
,我記錄都還沒開始就結束了。
因為時間不夠,對於當事人的要求,法官僅以「庭上斟酌」為由,整個開庭過程不超過1
0分鐘,但當事人已經等了兩個多小時,甚至當事人還在陳述其要求,法官就已經離席了
。
雷法官坐在台上猛點頭、打盹眼睛張不開的樣子。
有一個陪席法官,名為顧 ××,在打瞌睡。
旁邊兩位法官好像各有心事,顯得心不在焉。
這案件超快的 ~10:28就結束了(他10:25開庭的),法官說送理由書來~(似因無新證
據的關係)。
無效率禍首八:法庭好像菜市場
等待開庭的律師講話太大聲,影響法庭內問案,真是太沒水準了!(不知道為什麼,高
院法庭的門都不關,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天氣太熱,為了要散熱?不然門關起來就不會受
外面影響了。
法庭外面交談的聲音太大,行動電話聲響不斷,無人制止。
庭外手機聲此起彼落。
法警在外聊天,太扯了。
外面好像菜市場。
外面很吵,前一批人簽名還沒簽完,就開始審,周遭品質很差。
進步獎一:法官態度普遍提昇進步獎二:法警態度友善
法官還鼓勵失業的當事人要加油。
法官會告訴當事人應該可以爭取什麼權利或是犯了什麼錯,並仔細聽當事人的陳述。
法官問案仔細,非常注意每一個小細節,對於案中的疑點也立刻提出詢問證人。
法官關切被告之保險有無之事項,並三次提醒被告找銀行幫忙。
法官十分同情被告,一直勸他要找一些對自己有力的證據,也承諾會為他找公設辯護人
。
被告對控訴並沒有辯解,但其為累犯,由於被告表明自己的小家庭才成立不久,法官似
乎有寬容之意,並且溫和婉勸被告痛改前非,多為自己的家庭、妻女著想。
法官很尊重未被詢問之當事人及辯護人,當他們未被詢問而同時又站著,法官則請他們
坐下。
法官對當事人、辯護人、證人等都相當尊重,有禮貌,措辭中常有「好不好」、「方不
方便」等體貼的詢問。
法官態度很好,調查順序很嚴謹,了解當事人陳述後,會再重覆一遍,法官會一字一句
的覆訟給書記官,請書記官打字記錄下來,詢問爭點也很詳細。
法官充份行使闡明權,當事人問了一堆問題,法官點明了問題所在,但礙於法官中立,
所以未做更進一部的回答。
有的時後當事人打斷法官的問話,這個法官雖然臉色呈現一秒鐘的難看,但是可以被理
解,有的當事人實在太不尊重法官了,有些當事人不懂法律,法官好心闡明,卻被兇回
來,真是太…那個了,法官都快抓狂了!法官的耐性都被磨光了,原告當庭罵被告,被
告代理人要告原告,法官替原告求情,並請原告不要亂說話,原告一直倚老賣老,法官
請他別問東答西,且尊重法院,好混亂的一庭。
法官辦案很認真,只是個性太急燥了,有時問案口氣會不太好,人民也應該要再受法律
教育,否則再來開庭,兩手空空什麼都沒帶,難怪法官會抓狂。
法官的態度很好,甚至會很有耐心的跟證人解釋作證原則及方式,可是整個調查程序進
行的很慢,因為法官問完話後,自己會再重整一次詢問內容,再一字一句念給書記官聽
,讓書記官打到電腦上,造成時間的浪費,感覺上法庭好像變成書記官的訓練場。 在接
下來的案號調查程序裡,都出現這樣的情形。
今天這個庭的審判長,人非常好,很有耐心,上訴人或被上訴人若有長篇大論又遶來遶
去,審判長會幫他們拉回來,並理出重點,使得當局者迷的上訴人或被上訴人豁然開朗
的點頭同意,以我親身的感受,我覺得這是一個好的互動與溝通,因為有時當事人講了
一大堆,會忘了自己是要針對那一點之主張,忘了自己究竟要主張什麼,審判長適時的
提醒當事人,有助於當事人清楚自己現在處境,專注於自己的主張之上,並針對自己的
主張來發揮,也避免浪費時間在對該案無益的言談或陳述上。
法官在法庭上播了一份當時現場的錄音,雖然內容很長、也很混亂,且音質很差,法官
仍是全程仔細聽完,並就細部內容加以詢問證人及當事人,表現出充分的敬業。
法官很有禮貌先請小朋友出去等候(隔離訊問),小朋友很緊張,法官很溫柔的叫他不
要緊張。不錯!蠻有愛心的。問問題的時候,也笑笑的讓小朋友能自然表達。
法官雖一直苦口婆心分析各項利弊勸雙方和解,但並無強迫之態度,尊重雙方意見。
法官對於比較銳利之問題,如打架等問題能事先把小孩帶開,避免影響小孩並且能把大
人和小朋友隔離詢問,口氣溫和,態度很好。
這位法官只有傳訊證人。法官傳調這位證人,證人的觀念就是:上法院就是一件很衰的
事情。而法官就當面糾正他的錯誤觀念,為了正義,可能每個人都會上法院,否則每天
來法院的人不是都衰死了,而且法官也很辛苦。有可能他的子子孫孫有當法官的機會,
所以當證人真的非可恥的事情。
法官希望他們之間可以和解(其實在未開庭前法官告訴律師:他認為有爭執時,雙方都
有對和錯,所以上法庭後希望以和解收場。不要造成絕對的對和錯,因為他認為判決書
是很容易,可是其目的是想鑄成雙方當事人間的公平性。)這位女法官相當的親切,且
很有想法好像是和事佬能以和解收場,他以客觀的第三人來針對他們的問題所在去想辦
法他們解決,我覺得法庭上就是需要許多這樣有正義感的法官,很認真、不隨便結案。
黃審判長應是位好法官,他的細心,每一細節都不放過;且對兩造的耐心一樣令人稱讚
。甚至慢慢幫其引導到問題核心,令雙方均能盡量得表達出原意。
法官很尊重未被詢問之當事人及辯護人,當他們未被詢問而同時又站著,法官則請他們
坐下。
法官粉溫柔喔!
法官人很好,有空檔時問我有沒有問題,還跟我說歡迎加入司法的行列,還說沒關係有
問題可以趁現在生意冷清時問。
我覺得年輕法官都很盡責,會告知當事人應有的權利,不像資深法官都一副「我早知道
不用你說」的感覺
法官好年輕,可能只有25歲上下,聲音細柔,有點聽不清楚。
進步獎二:法警態度友善
被告開始談及被害女子時,法官要求清場,法警很客氣的請我道別的庭作旁聽,和兩年
前參加司改會第四屆法庭觀察時地院法警的態度有天壤之別,和今天法院硬體設備,法
官的態度,我覺得台灣的司法品質進步了,我們司改會的心願似乎前進了一大步。
法警很客氣很友善,對筆者表示:「請進,歡迎的態度」不過因為是性侵害的案件,筆
者很快就被法官趕出來了。
法警和庭務員還詢問:沒有課唷?我看你們很辛苦,要把我寫好一點唷!
法警前來詢問我在記錄些什麼?我答覆是民間司改會,即未加過問些什麼。
法警很有禮貌。
庭務員態度有改進空間
庭務員原本禁止筆者做紀錄,但在筆者表示身份後,態度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不僅一
直道歉,還頻頻以「帥哥」來稱呼筆者。甚至在筆者做完記錄準備離去時,請筆者多坐
一會兒!?
因為我早到一個多小時,庭務員阿姨很熱心地介紹我去那幾間聽。
庭務員看雙方當事人一直站著會主動請雙方當事人坐下。
庭務員請我記錄好一點,還要記錄最好的,又說我們這些司改會的義工是法院的救星,
(真不好意思)我笑說法院現在的情況已經很好了,照實寫就好。
法庭內活動適當,只是如果庭務員點人聲能稍小一點就更好囉!
庭務員在偷打遊戲機。
庭務員剪指甲的聲音好大,剪完還有拍腿聲。
快開庭時,我請教庭務員案件序號,他很不耐煩並叫我到別的法庭旁聽。
庭務員禁止我做筆記,要審判長同意。
庭務員還介紹我去那幾庭看,說那幾庭需要我們。
外頭庭務員聊天很吵,聲音蓋過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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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第六屆法庭觀察報告公佈記者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自八十四年以來,已經邁入第六屆法庭觀察,為長期監督法庭
開庭狀況、督促法官開庭態度、提昇法院行政品質樹立了最堅持的範例。本年度法庭觀
察方式為全年不定時、不特定對象之隨機觀察,共動員二百一十二人次之法庭觀察義工
,每位觀察義工皆經過事前之訴訟程序講習、法庭參觀見習等課程訓練,才能取得觀察
資格。觀察時亦以遵守法庭旁觀規則、不擾亂法庭程序進行為最高原則。
經統計本年度共觀察台灣高等法院727件、台北地方法院657件、士林地方法院47件
、桃園地方法院10件。其中最明顯之特徵為雖然已經邁入e世代,但是法院的效率卻遠遠
落後於社會期待,因此整理所有觀察註記,歸納出五項項重大特徵,希望能惕勵所有相
關司法當局再接再厲改善法庭現況,讓法院能真正提供全民一個合理、有效的審判空間
。
一、 開庭無效率:無效率的主因包括了書記官製作筆錄的遲緩、等候檢察官「蒞庭」虛
應故事的荒謬、法官將時間花在謾罵當事人、分割審理制度的不合理、公設辯護人未盡
義務、當事人未委任律師,以及支援法院周邊行政工作效率的低落等等。尤其司法院近
一年多來極力推動由書記官擔任筆錄電腦化工作,幾乎可以宣告失敗,除了少數「奇葩
」能勝任法庭問案速度之外,幾乎所有法庭皆在等候書記官筆錄時間,司法院應重新檢
討由書記官負擔筆錄電腦化的工作究竟可不可行,有無其他方案提昇法庭筆錄速度。
二、 法官開庭態度普遍進步:雖然心情不好找當事人出氣的法官仍時有所聞,不過大體
來說,今年出現記錄法官開庭態度良好的比例大幅提昇,而態度不佳的法官幾乎仍集中
在高等法院刑事庭。顯示普遍來說,在這幾年的倡導及監督下,法官的觀念已漸漸改變
,逐漸認同良好的開庭態度也是人民進法院應享的權益。
三、 司法行政提昇:以支援法院開庭的周邊人員而言,除了法院單一窗口制已經在去年
獲得民眾的肯定之外,法警態度有最明顯的改善,庭務員則幾乎比例各半,仍有需要提
昇的空間。而通譯的角色功能則最被詬病,不是根本看不出來其在法庭上的功能,就是
其不適當的舉行反而妨礙法庭程序進行。
四、 法院硬體缺乏尊嚴:相對於基隆地方法院、台南地方法院等幾個新建的法院,台北
地院及高等法院始終有空間不足,等庭當事人在庭外鬧烘烘的情形,對於這點如何改善
,如何提昇司法預算的使用效率,則是司法院應編列長程預算規劃來克服的問題。
五、 司法改革需要堅持更用心:其他如法官 名牌放置、法庭秩序等問題事實上已經詬
病多時,但是改善的幅度始終有限,究其原因很難歸咎於單一特定個人,而是司法改革
需要更多人的用心與時時刻刻的堅持,而不是應付心態做官樣文章。
其 他
在詢問證人的過程裡,因其中一位證人是屬印尼籍的外勞,雙方語言不通,而且又不能
確定證人是否瞭解法官問的話,證人似乎什麼都不知道就簽名具結,有些草率。
台上沒有放名牌(無擺放法官姓名)。
台下沒有電腦給當事人看,台上沒有法官姓名、外面也沒有張貼法官姓名。 ◎ 台下電
腦好像壞掉。
因電腦出現問題,致開庭時間延誤。
法官對電腦好像不是很懂…
我很確定這個案子當事人沒到,庭上也沒有進行審理,但庭外的告示單上卻蓋了審理畢
的章印 。
法警禁止我作筆記。
這是我第一次來地院觀察,明顯發現在地院裡有不少女性書記官及一些女法官,但高院
卻是男性的天下
這個庭的冷氣真的很強,我一直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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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法庭觀察怪現象
現象Ⅰ:法官專業知識不足
審判長似乎不太了解財金,銀行業務等相關專業名詞。致當事人律師要求法院函請
銀行出具往來明細資料時,法官仍表示「聽不懂啦!」
法官相關知識不足
法官真的不是「萬能」,好像對公司承包、得標的問題都不太懂。但是這法官真的
有耐心,一個一個不懂的問題都慢慢問。
現象Ⅱ:我說是你就是你!
本案係懲制盜匪條例案件,第二次發回更審時,由該法官擔任受命法官,第一次開
庭調查時,該法官即以嘲諷之語氣告訴被告:「到閻羅王那邊也不要怪我」對於被
告要求調查之證據一概不予理會,即草草定下辯論期日,並宣判被告死刑,經上訴
無效,被告已向閻羅王報到,被告家屬對該法官之審判態度深為及感,辯護人亦深
不以為然。
審判長居然問被告者:「若是真的如此……,妳敢發誓嗎?」
律師表示欲調查證據,法官表示無必要,並說:「此人犯罪定了!」
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及覆審制之精神,不斷使用:「事實已經很清楚了」、「原審法
院已經判得很清楚了」、「有做,再怎麼狡辯都沒有用」、「不要想要主導告訴人
的說法」、「敢做就要敢當」等,完全主觀認定被告有犯罪,被告一激動,法官就
大怒,認為其飾詞狡辯,而且很兇。
現象Ⅲ:不讓當事人充分陳述或根本不聽當事人陳述
律師在補充證據陳述時,法官正在打包資料。
律師已事先表示欲為陳述,但法官完全未加理睬,不待律師陳述即退庭。
整個過程審判長都嘻嘻哈哈的,且當被告在和陪席法官說話時,沈思完畢的審判長
就打斷他們的說話,繼續問被告問題,而當被告回答時,審判長又和旁邊法官交換
意見,接著打斷被告的說明:「好啦!下次宣判×月×日……」我覺得審判長一直
都任由自己想說話就說話,想休息就休息,不聽了!
現象Ⅳ:強行要求雙方和解
在審理案件時,該法官一再要求當事人和解,惟當事人間早因談判破裂而無和解之
可能,於是該法官之後開庭數十次,每每僅問:「有無達成和解?」,令當事人求
一迅速裁判之程序利益,絲毫無法獲得保障。
法官力勸兩造自行和解,並告訴自訴人若被告不理她:「你就告訴我!」
現象Ⅴ:安排庭次多得嚇人,品質下降。
依據統計顯示,每一上午或一下午排庭超過十五件的有十五件,其中高本院就
佔了十四件,台北地院一件,其中最多的甚至高達十九件,平均每一庭的開庭時間
只有八分多鐘!面對一庭不到九分鐘的審理調查過程,不知「神勇」的法官如何能
做出正確的判斷?
現象Ⅵ:合議制落空,陪席法官果然「陪席」!
陪席法官時而望著天花板發呆,時而專心看他自己的卷宗。
陪席法官看自己的卷宗,沒專心在案子上。
陪席法官打瞌睡,頭慢慢下垂,睡著了,可能因為年紀較大的關係,後來比較專心
了!
陪席法官陷入無意識狀態中。
陪席法官一直低頭看卷宗,受命陪席法官在寫些東西,後來抬頭看我一眼,後又低
頭寫字。
一個陪席法官在低頭看自己卷宗,另一個攤在哪裡發呆,後來睡著了,不久又醒來
,坐正,但仍發呆著。
陪席法官做自己的事。
陪席法官從頭到腳一直晃動身體,偶爾挖挖鼻孔,一副「陪席」的模樣。 ‥ 陪席
法官睡覺了。
陪席法官聽得睡著了,頭不停地往下垂,甚至快要黏到桌子上了,後來大概覺得脖
子太酸了,使用雙手撐住下巴,不一會兒,可能手也很酸,就將頭整個靠在椅背上
。
陪席法官從頭睡到尾。
陪席法官仍在睡,似乎從沒有清醒過。
陪席法官開始打瞌睡,突然驚醒後,環顧四周一會兒,繼續打瞌睡,還真有感難為
法官了!
受命法官似乎有注意到我是來觀察的,表情似笑非笑的。
受命法官一臉覺得此案很無聊的表情。喜歡用手托住自己的臉,常常一臉『無聊得
很』的表情。
受命法官及陪席法官都睡著了。
受命法官手上玩弄橡皮筋。
現象Ⅶ:缺席的審判,檢察官怎麼不見啦!
檢察官是法庭三方平衡的立足點之一,但是在目前檢察官根本未蒞庭,或者「
專責」蒞庭以敷衍形式的作法,法庭上的公正恐怕遙不可期。
幾天下來,第一次看到檢察官出庭,但全案只起立說了「依法判決」四個字,而且
很小聲……。
開庭準時,但檢察官遲遲未到,且到了又進出數趟。
檢察官一直進進出出不知做什麼。
檢察官在看東西並不專心,頭根本沒看被告一眼。
檢察官在閉目養神。
檢察官醒來囉!
現象Ⅷ:法院不是進衙門,為何王朝馬漢在身邊?!
法院的功能是為維持國家公益行使司法權,並且以現代文明的方式解決社會各
種紛爭,與過去上衙門由「父母官」一人獨裁的情況完全不同。「接近訴訟權」應
視為人民基本權利之一,而非法院的「恩典」;因此除了審檢辯三方之外,法院內
各項人員的設置都應是為了協助人民在法院得到公平正義的結果,而不是為了「建
立法院威嚴」來嚇壞人民。「法庭文化」所呈現的往往就是民眾眼中直接影響法庭
威信的關鍵,但是從目前法院的「配角」們表現來看,恐怕還是會讓人誤會是進了
衙門吧!
由於當事人有一方是老歐巴桑,聽力不好又不懂國語。法官口氣不甚好,但通譯比
法官更兇,口氣叫罵。例如:「你連你是幾年幾月生攏不知?!」「到底是哪一年
,哪一月?!」
通譯似乎有點狐假虎威的情況。
通譯轉呈書面證據態度不佳。
庭丁及通譯要求不要記錄,經本人靈機應變說是學校作報告之後,他們才作罷。
結束後,通譯跟義工說:「你有沒有寫到我啊?」 義工:「喔!你沒什麼缺點,所
以沒寫。」 通譯:「如果寫到我,要把我寫得好一點喔!」
現象Ⅸ:誰才是法庭上的老大?
快結束時被法警示意趕出法庭
法警皆在庭中任意走動,很像是法庭中的流氓老大。
法警大哥打瞌睡還打呼!
現象Ⅹ:筆錄就是不一樣
筆錄製作的問題至今仍在「試辦中」,法院內仍浪費許多時間在重述書記官記錄之
內容,尤其仍未能翔實逐字逐句呈現所有法庭上之相關發言,究竟真實筆錄要何時
才能實現?
調查程序冗長繁瑣,只看到書記官寫下法官向他重述的重要部分,速度很慢,還要
等他一會。聽說美國的筆錄可以做到一字不漏……。
特輯:法庭加鹽錄
被告要求調查有無刑求,法官拒絕,並回以:「若沒有做,則不會被刑求云云。」
本案被告未到庭,僅告訴人到庭,法官對告訴人說:「若被告下次來說沒有(指告
訴人指訴之事實),你就準備去關。」
被告陳訴時,告以:「若打斷我的思緒,我就改期。」
對當事人說:「不要跟我廢話,好不好!」
庭長不讓代理律師多辯解,因為答辯時不為庭長同意或者說庭長不高興、大聲粗暴
,以個人觀念、態度來處理,自唱自導還拍桌子,聲響極大,雖然是「調查」,但
只見她一個人翻卷宗,強調自己看法,囉哩囉唆。被告尚未說話,就否認一切,只
見她一人唱獨腳戲。
法官大聲說:「你懂什麼?不知道就不要亂講,否則我禁止你代理,下次叫你媽來
,你媽可能比你還清楚你爸的事!」
法官告訴告訴人:「自己也要反省,不要那麼容易被騙,社會上沒什麼好人,這樣
就不需要告人家,我也不用麻煩了。」
法官對被告云:「進去關一關算了,該關的就去關,反正也關習慣了。」被告云:
「沒關過幾次,而且這次進去一定會死。」法官云:「之前關都不會死,這次怎麼
會死。被告哭訴稱:上次身體就不好了……」
法官不耐煩的問被告住哪個地方:「叫她不要亂報!到時寄不到。」(被告為老人
)在訓問中,法官很兇很不耐煩……,突然大斥:「這什麼話嘛?!」 她的晚輩在
下面很著急的舉手對法官說:「報告法官,我可不可以在她旁邊幫她翻譯,她沒唸
過書……」法官很不爽大斥:「你不要講話!」
法官:「你是自訴人,一審都沒有判這三個人,二審上訴時,你怎連他們一起告呢
?你是自訴人連這都搞不懂(很兇),連刑事、民事都搞不懂!」自訴人:「是地
院把名單搞丟了,股東其實還不只這些。」
法官:「是誰把你弄丟了?」自訴人:「可能是收發室的人。」法官:「……,你
自訴連這都不懂,還不如從檢察官那告。(很兇)」自訴人:「一審判決違法,說
我程序不合。」法官:「你一張狀紙又要告刑事,又要告民事,你天才啊?!」
自訴人:「我有請教律師。」法官:「是哪個律師?(大聲)」自訴人支支吾吾說
不出完整名字。法官:「不要一張狀紙,就要到法院亂告!!」
被告看之前筆錄,法官:「筆錄哪裡有問題?」「講出來啊!」「哪一行?!哪一
個字?!」(口氣非常兇,很大聲)
被告之一中風坐輪椅,法官:「你是哪一年中風的?」被告:「……80多歲」被告
的妻子:「他忘記了,只知80多歲。」法官:「我問他到底民國幾年?!」
※ 編輯: uncorrupt 來自: 210.243.203.170 (08/0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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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wegg (Carl Schmitt) 看板: LAW
標題: [轉錄][轉錄]◇ 民間司改會第七屆法庭觀察報告
時間: Tue Aug 8 15:26:26 2006
※ [本文轉錄自 CareerPlan 看板]
※ [本文轉錄自 uncorrupt 信箱] 看板:Examination
民間司改會第七屆法庭觀察報告摘錄
當事人的辛酸
無辯護人之代理,出席的只有勢單力薄的被告
某一當事人最後竟淚灑公堂(男),因為他為了此案(兩年多)心力交瘁,另一方欠他8
0多萬不還(託賣寶石)而且又逢失業,只能在便利商店打工,每天累的要死,今天還要
特地北上(又被法官獅吼)也沒錢請辯護人(1)訴訟延滯情形嚴重(2)法官音量適中
、措詞盡量不要隨便加入價值判斷,否則會使不懂法律的當事人不知所措(3)公設辯護
人功能有待擴大(4)法官律師檢察官都應受在職訓練
還好,但是會一再打斷當事人陳述,要他不要多說那些有的沒有的。尤其其中一個當事
人沒錢請律師,不知怎麼提證據,差點沒被罵破頭
‥ 當事人沒注意領回身分證時,有夾帶下次開庭的note,入庭詢問通譯下次開庭時間,
通譯很不客氣的回答:「還你身分證時,不是有拿一張紙給你嗎?怎麼都沒在聽?」當
事人摸摸口袋,摸出一張紙,向法庭方向鞠躬,再走出去。這時候我只是覺得,身為法
庭上的當事人,沒有錢請律師,也無法律知識的話,只有卑微的向人低頭,對他人的不
客氣只能唯唯諾諾。先不論被告有罪與否,身為一個人的尊嚴,反而在法庭上最容易喪
失,這不是很諷刺嗎?
法官態度
法官: 你為何同時告李某與杜某。原告:因為房子契約是與李簽的,但他又轉租給杜使
用。法官: 李轉租給杜,你知道嗎?原告:知道。法官: 那你為何還告李?原告:因為
契約是與李訂的…法官: 不對,XXXXX (聽不懂她在講什麼),連這個都搞不清楚,拿
回去,十日之內,補正訴之聲明再來。原告:對不起,剛剛妳說的是…?法官: 看,就
是這樣。連這個都搞不清楚還來告,我那有時間…(轉頭與書記官講話)原告:請問法
官,我可不可以講話?法官: 不准! ◎以上對話,無法呈現該法官斥責人民之厲聲粗暴
的語氣於十一。
◎人民大多是不懂法律的。他們到法院尋求協助,法官沒有權利不耐煩,更沒有權利責
罵人民。
◎法官判決的實質內容之權威固然無法挑戰,法官審案過程的不禮貌與粗魯卻應該被監
督。法官作為正義的裁判者固然最大,法官作為人民的服務者,卻不應該超乎納稅的人
民之上。(附註:本案為當事人親自投訴)
粗暴謾罵,頗糟糕的法官,需要繼續觀察
太愛訴訟指揮了,音量又很大聲,連當事人發言都要干涉,要是多說還會被罵。
還好,但是會一在打斷當事人陳述,要他不要多說那些有的沒有的。尤其其中一個當事
人沒錢請律師,不知怎麼提證據,差點沒被罵破頭。
法官會很兇並提高音量:「我是問你……對不對?」他只能對方回答確切答案,多補充
他就不爽,把你打斷。
暗示性威脅,例如說:上訴到時候案件併起來審,只會判更重!
無特別偏頗情形,但法官應予兩造、證人完整、連續陳述意見的機會,不是自己要聽的
也不能把人家兇回去,我都快心臟病了!
法官對於被告知訊問尚未有所謂歧視性字眼,只是對於被告亦流露出不屑之眼神,彷彿
所訊問者犯了滔天大罪。
法官態度還算沉穩,並不會謾罵威脅。只是感覺起來對被訊問者態度並不友善,眼神中
流露出鄙夷或不屑被告的神情。
陪席法官沒有名牌,而且最後一個案子原本的受命法官離開,換了另一個法官進來,但
也沒名牌!
檢察官未蒞庭或虛應故事
有104份觀察報告記載檢察官應到而未到庭。
‥ 檢察官的問題真的需要好好解決,不然像現在即使檢察官蒞庭,也是坐在那裡櫻櫻美
代子,根本只重形式,一點實質意義也沒有!而且大概一個下午只排1、2個蒞庭檢察官
吧!不然就不會大家搶著要了!而且那位蒞庭檢察官還會板著臉問庭務員還有沒有案子
,庭務員居然一副很不好意思的說:「歹勢歹勢!這裡還有一個!」真的很誇張,據說
檢察官蒞庭是其「到場義務」,怎麼會搞成是見在添檢察官麻煩的事呢?希望今年6月以
後這種情形真的可以改善,真的能發揮詰問制度的功能!
法官:「檢察官還沒有來嗎!」法警:「是的,還沒來。」法官:「先把他拉來嘛!他
不是剛在隔壁嘛!」檢察官:「我隔壁還有案子,所以先告辭了!」法官:「因為檢察
官還有別的案子,所以先告辭了,以後到了6月以後就不會了!檢察官要全程到庭。」
等了數分鐘才到,到了之後雖沒唸「六字箴言」,但也只是照著起訴書照唸,而且唸的
很小聲,其他時間就翻翻起訴書,最後還向法官告辭呢
檢察官很無聊,開始甩筆,翻法條。這次的觀察應該是綜合評價最好的,法官掌握程序
佳,書記官的記錄也很快,通譯看起來也不會很閒(一直在忙東忙西)法警也不會一直
東張西望,除了檢察官的部分外(如前所述)實在沒啥可挑剔的。在違反著作權的案子
中,法官強調「在未實行交叉詢問制度前,還是要由法官來詢問」本來在上課時聽到這
種情形就已經覺得怪怪的,再觀察法院後,更發覺這樣的制度有些無謂,看樣子今年6月
後法庭審問結構應該會有一番大變革,屆時一定要再來瞧瞧!!
上午和下午的「蒞庭檢察官」是同一人,所以…。
否,蒞庭之檢察官僅是為言詞辯論終結而來,所發之言僅「如起訴書上所載」「請依法
判決」,行禮如儀,辯論終結後又匆匆離去。
‥ 法官問案是否應排在律師詢問證人後,如同英美的調查程序?因為法官是中立角色,
要同時從被告vs檢察官的角度去詢問證人,太強人所難了!而且律師、檢察官放著不用
要幹什麼呢?律師告知法官自己想問的問題,法官再詢問被告,不是多此一舉嗎?
通譯或庭務員
‥ 當事人沒注意領回身分證時,有夾帶下次開庭的note,入庭詢問通譯下次開庭時間,
通譯很不客氣的回答:「還你身分證時,不是有拿一張紙給你嗎?怎麼都沒在聽?」當
事人摸摸口袋,摸出一張紙,向法庭方向鞠躬,再走出去。這時候我只是覺得,身為法
庭上的當事人,沒有錢請律師,也無法律知識的話,只有卑微的向人低頭,對他人的不
客氣只能唯唯諾諾。先不論被告有罪與否,身為一個人的尊嚴,反而在法庭上最容易喪
失,這不是很諷刺嗎?
本案當事人年邁請聽不懂國語,此後法官即以台語與其交談,法官不僅能聽的懂,而且
還要糾正通譯翻譯,(難道法院中的通譯只會台語?而且台語說的比法官還差?!)
庭務員從頭到尾都趴在報到處,好不容易坐起來,卻在打盹,挺悠閒的,睡了一上午呢
!。
‥ 沒有什麼大問題。反倒是看到通譯常常以響亮的聲音請當事人就位,或將法官的話重
複一遍或以較白話的方式說明,例如:向當事人解釋何謂「訴之聲明」,或直接坐在位
子上向當事人大聲的說:「裁判離婚對你沒有較好啦!」
法官專業
庭中論及關於利息計算問題, 被告和法官大家都搞不清楚!
本案是以工人人頭報稅,法官說從小就是幫助父親點工人,所以相當有經驗
法官看起來頗為年輕,不過沒有什麼足資認定其是否具足夠之社會經驗
所見的案件並無特別需專業知識者,然而在社會經驗上,看的出法官並非不食人間煙火
,反到能以其經驗或其查詢所獲之資料掌握案情
本案屬於工程中授權疑義,從法官所提問題,還是很能掌握
我覺得不太夠,業務員和跑單幫怎會一樣呢?
足夠,可能是經驗較有,所以有些忽略程序上基本要求,例無罪推定原則,有時會指被
告很會辯解
筆錄製作緩慢
有一再打斷陳述,but唯一的原因是書記官打字太慢了,要大家多等一下
筆錄製作太慢,更增長審理時間
本庭書記官打字速度稍微慢了一些,且法官必須念給書記官打,此外,書記官又常打錯
字,使得法官一邊要校正,所以速度很慢
覺得書記官要加考打字,因為常常是等打字就花去一半的時間。
筆錄製作緩慢
法警
法警會提醒大家關機,不要說話,不要喝水……但我聽到他手機有響。
法警在本案訊問開始不久,就跟我說「你是當事人嗎?」我說我是旁聽,並出示學生證
,他說「可以旁聽,但不可以記錄,這是規定」我說「應該可以吧!旁聽規則沒有說不
可以記錄」法警「但不可以在法庭上記錄,你是要收起來,還是要我請你出去!」此時
法官繼續訊問證人,沒看到我和法警在交談,法警作勢要拿走我的記錄本子,我只好收
起來,旁聽完後,再出來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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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第七屆法庭觀察報告公布記者會
逐年觀察法庭的成果,使得法官在法庭態度上普遍好轉,雖然沒有耐性、厲聲斥責
的法官仍有所聞,但是和五、六年前觀察的法庭相比,今天的法庭顯得「文明」得多,
而能尊重當事人的法官比例,從觀察結果來看也多了許多。但是,新的問題卻仍然不斷
出現,分別說明如下:
一、 法官態度兩極化:
經過了七年的法庭觀察,不可否認,法官態度轉好的比例與程度都相當高,有的法官細
心問候,有的對當事人循循勸誡,不僅令當事人感受到法庭人性溫暖的一面,也讓旁觀
者動容,對於法院的信賴感情也因此有所提昇。但是,即使有些法官表現得令人感動,
抱怨法官態度不佳的民怨卻始終未曾停止。今年發生的攜子自焚案中也提到了法官的態
度問題。而在這類情緒化對立的問題上,當事人要得不多,不過就是一個對人的尊重,
遇到法官動輒不耐煩、目露兇光或懷疑、挑釁的口吻,也難怪當事人忍不下這口氣,抱
怨來法院是折辱尊嚴的事。
至於法官最常拒絕當事人的說詞理由就是:「太忙!」、「不懂還來告!」,但是就站
在庭下當事人的立場來看,無論是太忙或是不懂法律,都不該是當事人的責任,當人民
進入法院,司法就有義務提供公平的審判環境和公正的結果,而不是把工作壓力轉嫁到
當事人身上,或是一律把民眾當「刁民」、「訟棍」,以鄙夷、對立的態度對待,此舉
不但徒然造成民眾與法院的對立,也將再度折損民眾對法院的信賴。
而面對法庭態度仍然不絕於途的民怨,我們也要求各法院應該有窗口有效處理這類民怨
,透過內部的行政機制,在不影響其案件實質審理下,要求法官改善其開庭態度,而不
是讓當事人一再忍氣吞聲,或因為害怕仍在進行中的案件會有不利益結果而噤若寒蟬。
否則這樣不尊重人的法官又何以侈言保障人權?
二、 誰來幫幫我?!--催生法律扶助基本法刻不容緩!
就今年的觀察結果來看,最明顯的不同是,沒有辯護人的當事人(無論是民事或刑事)
都很容易成為法庭上的弱勢。不是容易受到法官的忽略,就是因為表達能力不佳或對法
律專有表達方式不熟悉,無法符合法庭需要,導致無能為自己辯護。再加上因為對法律
程序的不熟悉而造成的慌亂及恐懼,這些沒有聘請辯護人的當事人幾乎已經在開庭前就
輸了一半!而除了觸犯本刑三年以上的罪責,法律規定國家需提供公設辯護人之外,其
他的當事人就只能在虛弱與戰慄中,經歷可能是這一生唯一一次的審判!而自從台北、
苗栗地院開始試辦檢察官全程蒞庭之後,刑事案件中沒有辯護人的當事人就更加劣勢,
也形成所謂「法官與檢察官聯手打擊被告」的形勢。有鑑於此,催生法律扶助基本法可
說是刻不容緩的議題!如果這部法案不能在立法院儘速通過,沒錢請律師的人就難以在
法庭上得到平等的攻擊防禦,也因此失去了武器平等的審判基礎。
三、 既不通也不譯的「通譯」?
除了無辯護人的被告在法庭上呈現明顯弱勢的對比之外,從法庭觀察的記錄中還可以發
現,普遍觀察者都對「通譯」的存在提出質疑。
由於目前通譯在法庭上完全沒有發揮「溝通、翻譯」的功能,從實際案例來看,通譯不
但絕大多數不具備英語這項國際語言的能力,甚至連台、客語說得都還不如法官,反而
需要法官在一旁提醒、糾正。也讓人不禁懷疑,如果遇到真正需要翻譯的當事人,目前
的法院通譯究竟要如何提供協助?司法如何保障那些需要不同語言(甚至手語)的當事
人?法院的通譯能豈不形同虛設?而這類當事人又如何得以享有平等的審判?
而另一類比法官還要「威嚴」的通譯也不乏其人,讓庭下的當事搞不清楚為什麼在法庭
上有人比法官還兇?這類現象不禁令人懷疑,通譯存在的價值何在?如果只是按下錄音
機或轉交證物,似乎由法警擔任即可,無須增加司法行政的人事負荷。而我們也要進一
步質疑:通譯職位的資格為何?考選程序為何?考績如何評鑑?有沒有公平競爭的方式
?還是淪為有權者安插私人關係的便宜位置?司法院應針對民眾對通譯的質疑提出說明
,並公開透明化通譯的任用資格及考選程序,以杜絕弊端,並且應更進一步針對通譯存
在的必要性提出說明,否則明年立法院應刪減通譯所佔之司法院預算,將司法預算轉往
更能支援司法審判的支出項目。
四、 檢察官蒞庭:
檢察官蒞庭的情形自觀察紀錄表來看,七月之前仍然一團混亂、行禮如儀,七月台北地
檢署實施全程蒞庭之後改善程度如何還需要進一步的觀察監督。不過,由於高等法院檢
察署並沒有實施全程蒞庭,未來在地方法院經全程蒞庭審理過之案件一旦進入高檢署,
檢察官扮演的角色為何?還是根本無法發揮功能?應該需要認真思考。
五、 司法官專業化:
法官專業化的問題在特殊案件的時候就很容易被凸顯,一般案件中僅能看出法官的社會
經驗是否足夠豐富。專業化的方式包括更普遍的成立專業法庭,讓法官久任其位,並且
配合在職訓練,讓法官能在問案及裁判品質上有所提昇,以提供更正確的審判結果。
六、 筆錄老問題:
書記官製作筆錄的速度仍然成為一再阻撓法庭順利進行的主因,多數觀察者都提及法庭
速度必須配合書記官打字速度導致遲延。除了少數書記官擁有傲人的打字速度之外,幾
乎法庭速度還是在書記官的指尖控制中停滯不前。對於這項每年呼籲的問題,司法院除
了訓練書記官之外,應儘快提出更有效率、更徹底的解決方式,尤其目前書記官筆錄的
問題僅解決了「手寫變打字」的字體辨認問題,對於速度及筆錄完整性的問題都沒有解
決,當事人還是必須忍受被「精簡摘要」或可能有失原意的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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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率禍首一:書記官筆錄慢如蝸步
法官一直唸給書記官打字,導致當事人陳述一句話就停頓依段時間,似乎無法連貫的陳
述意旨。本庭律師陣容龐大(4位)過在場當事人的人數。法官顯然只在意筆錄的事,眼
睛直盯著書記官的螢幕,可能沒看當事人過一分鐘。從頭到尾大部分時間是沈默的,只
聽到書記官打字聲,而當事人才斷斷續續的陳述。
書記官打字是蠻快啦,但是法官花太多時間一字一句的重覆。
書記官打字太慢,導致全法庭都得等書記官把字打好,法官才會接著問話。
審判長和書記官討論筆錄內容並糾正一些內容時,辯護律師仍在發言。這時審判長盯著
電腦看,辯護律師不確定審判長有沒有聽到,只好一直重複同樣的內容,有點尷尬還不
知該不該就此坐下。
書記官打字速度跟我有得比(一樣慢)。
整個調查程序進行的很慢, 因為法官問完話後,自己會再重整一次內容,再一字一句唸
給書記官聽,感覺上法庭好像變成書記官的訓練場,在接下來的案號調查程序裡,都出
現這樣的情形。
書記官打字都是法官唸給她打的。
書記官真是慢的可怕。
書記官一開始時,不知所蹤,過了一會兒才回來,打字速度奇慢。
審判長一直指點書記官,讓當事人站著枯等。
書記官速度太慢,故法官數次停下來等書記官做記錄。
書記官打字太慢。
我很想替書記官打字。
書記官打字有點慢。
法官還要頻煩指導書記官,影響作業程序。
唯書記官打字太慢,整個訴訟程序之進行因之受影響,法官也在一旁糾正、指導。
書記官並沒有用打字,反而用手寫,有點奇怪,審問速度有點慢。
書記官打字太慢,至所有人都在等書記官。
書記官比我上次在地院看到的進入狀況。
書記官打字有點慢,法官時常靠過去重覆所言。
無效率禍首二:檢察官蒞庭虛應故事
16:35~16:40多分,全場等檢察官一人(包括法官),真大牌。檢察官終於來了,但
真令人失望,講話含糊不清又小聲。(筆者說句難聽話,來了等於沒來。)
檢察官到庭只會回答:依法判決,那麼以後請鸚鵡出庭不就好了,鸚鵡也會說
檢察官實在…唉…真像在那裡擺好看的耶!連念「起訴如起訴書,依法判決」都很小聲
很公式化的一秒含糊帶過,其他時間坐在那裡一直低頭。
檢察官在行辯論程序時才出現,(聽說之前在別庭,開完庭才趕過來,而在檢察官未到
庭期間,法官利用時間審理了下一個案子)之後檢察官到庭,但僅念「起訴如起訴書,
依法判決」真不知這樣為何請檢察官來.我就可以唸了啊!
檢察官惜話如金,輪到他時,僅簡單說一句…依法判決,真懷疑檢察官的工作如此的輕
鬆。
又再一次等待檢察官的到來(4:00~4:20)參與言詞辯論。 ◎ 等待檢察官及被告用了
不少時間。
什麼檢察官嘛!念兩句話就走人。
檢察官開庭前就來了,但只唸了一句「一切依法判決」。
檢察官在4:40時才匆匆的跑進法庭。
檢察官進來就很快說了一句我不懂的話,看來他似乎很無聊。
檢察官中途站起來一下又坐下,真是令人摸不著啊。
審理時檢察官並未蒞庭,最後才出現說:請依法裁判。
審理程序時檢察官並未蒞庭,法官詢問當事人完畢後請他於位子上等候檢察官來進行辯
論,在等待的時間,法官就繼續其它案件之調查或審理,最後檢察官來了之後也沒有進
行辯論,只說請依法判決而已。
檢察官似乎都沒有什麼反應,大部分的時間都只是坐在那兒不發一語。
檢察官到了,不過遲到5分鐘,而法官問檢察官有無補充,檢察官回答了一句很小聲,我
聽不到
中途審判長請檢察官到場,等待時間進行下一庭,檢察官來後,念了幾個字,沒等審判
長審理完畢,就又走了。
檢察官也是念一下「請依法判決」就走人了
例外演出:
今天這個庭的檢察官是我看過的庭當中態度最好的,不會擺官架子
檢察官有蒞庭並參與辯論
無效率禍首三:被告未請律師
本案被告10月6日才因前案(也是槍砲)執行完畢,被告認為這件案子和前案被查獲炸魚
用雷管是同一批,但被告示一名船長,教育程度關係似乎無法表達自己的想法,不知為
什麼沒有律師或公設辯護人為其辯護,我覺得讓這樣一個不瞭解法律規則的人為自己辯
護對被告十分殘忍與不利。
法官辦案很認真,只是個性太急燥了,有時問案口氣會不太好,人民也應該要再受法律
教育,否則再來開庭,兩手空空什麼都沒帶,難怪法官會抓狂。
這個被告也沒請律師,看來律師不是每個人都請得起的。
審判長似乎對有請律師的人態度好很多,對律師也好客氣唷
有律師在場,所以法官變的十分客氣。
雙方動用律師一下就解決了,乾淨俐落。
無效率禍首四:法官罵人罵過頭
法官好兇喔!好像很不屑吧!大概是「職業病」吧!一直反駁律師和原告的陳述,好像
快吵起來了,而且法官的卷宗還不完整耶!4月28日的卷子竟然沒有(律師手上卻有謄本
)。
當事人欲辯論時,法官常說:「檢察官的筆錄都這樣寫了,你為什麼還亂說?」。 ◎
律師發言時,法官頻打斷其言,發表自己的看法。
法官在詢問時頻以自己的經驗打斷當事人的回答,也對當事人說:「這方面我是內行,
你不要說話。」。
法官一直用「我看沒有冤枉你「這句話打斷當事人的陳述,法官似乎認為第一審判決無
誤,說「地院不會隨便判你有罪「,還無法保證一定會看到關鍵的證物,並且表面上給
予當事人選擇,對暫押此處看守所有無意見,其實當事人並無選擇機會
法官對被告口氣很差,還因被告不承認,就說難道你說檢察官和地政機關串通害你嗎?
法官在當事人說「民間就是這樣子」法官就對他說你以為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嗎?還說「
如果我再去丈量,你有佔人家一絲一毫的土地,我就判你一年半, 讓你進去關」
法官代替檢察官唸出被告的權益(但念得很快)。今天是我第一天法庭觀察,也是第一
次看到法官大發雷霆,詳情如下: 原告是一位老阿婆年約五十多歲,由於講話邏輯不清
,後來法官又發現他誤認被害人是恐嚇取財者,所以心情不悅便說:「你看我打勾的地
方是不是就是他(指被告)。」可能老阿婆太緊張,不知道在哪裡,法官便說:「你到
底識不識字呀!?看我打勾的地方呀!不知道還亂簽名!」老婆婆說:「對不起。」法
官說:「什麼對不起!你知道嗎,國家對你們的支出有多少,浪費國家資源,你現在才
說他不是那個人,你當法院、法官是傻瓜呀!」最後還把本子狠狠地往通譯桌上丟。很
可怕。
法官的脾氣有點差,由於當事人不懂法律,並請求法官教他怎麼做才好,但法官的態度
很差,回應:不懂法律就不要自訴,你知不知道你要自負檢察官應負的責任,你不要叫
我教你,你有付錢請我嗎?原告只有靜靜的挨罵。
陳法官教訓當事人謂: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口氣不佳,對尚未定罪人不應如此言語對
待。
在調查過程中,就好像當事人已經是定了罪的罪犯一樣,很要不得的事,學法律的人不
應該如此。
法官:看不懂啦!字又醜,案子很多, 你快一點好不好?
法官似乎情緒不佳,因為他認為「你們來開這種案子,我們很無奈?」而且多次都用「
什麼東西?」之類口氣不太好的話來詢問當事人。
法官:浪費大家時間,你從頭到尾在演什麼戲你自己知道。
法官一直翻卷宗,顯然沒有充分準備嘛!似乎不知道該問什麼。
法官問案有點兇,標準一般人對法官問案的印象,在問案時,法官偶爾會提高音量,要
求當事人切題答問,或許是因當事人所答並非是其所要的答案吧,感覺上當事人都很怕
審判長(或許因為審判長問案的態度並不和善吧)一開使審判長要被告一一陳述,其中
有人所答未切主題,所以審判長糾正他,甚有人最後被審判長直接提問要其回答問。
無效率禍首五:通譯櫻櫻美代子無效率禍首
通譯似乎很無聊,在椅子上左翻右翻後,幾度打盹。
通譯問我:「你們有沒有錢拿?」 真奇怪,我又不是來打工的說…,#
!|
退庭後通譯找我聊天。
嫌犯只會說台語,而法官又是外省腔,通譯終於派上用場。
無效率禍首六:公設辯護人未盡職責
書記官在法官詢問一半後才開始記錄,公設辯護人遲到,所以法官先終止審理此案而審
理第二案,之後才趕到的公設辯護人,對此案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對法官的詢問,只
照本子唸兩句話,便先離去,完全沒有與上訴人交談一句,甚至,連上訴人都沒看一下
,我很懷疑公設辯護人是否知道上訴人長什麼樣子,認得出來嗎??真是可悲的公設辯
護制度。
無效率禍首七:等庭一小時、開庭五分鐘
好奇怪,為什麼預定開庭時間會有5分鐘呢?這樣短不夠,到後來的實際開庭時間。
要差上一小時法官唸了一句下次判決日期×月×日就結束了,速度之快,令人不敢相信
,我記錄都還沒開始就結束了。
因為時間不夠,對於當事人的要求,法官僅以「庭上斟酌」為由,整個開庭過程不超過1
0分鐘,但當事人已經等了兩個多小時,甚至當事人還在陳述其要求,法官就已經離席了
。
雷法官坐在台上猛點頭、打盹眼睛張不開的樣子。
有一個陪席法官,名為顧 ××,在打瞌睡。
旁邊兩位法官好像各有心事,顯得心不在焉。
這案件超快的 ~10:28就結束了(他10:25開庭的),法官說送理由書來~(似因無新證
據的關係)。
無效率禍首八:法庭好像菜市場
等待開庭的律師講話太大聲,影響法庭內問案,真是太沒水準了!(不知道為什麼,高
院法庭的門都不關,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天氣太熱,為了要散熱?不然門關起來就不會受
外面影響了。
法庭外面交談的聲音太大,行動電話聲響不斷,無人制止。
庭外手機聲此起彼落。
法警在外聊天,太扯了。
外面好像菜市場。
外面很吵,前一批人簽名還沒簽完,就開始審,周遭品質很差。
進步獎一:法官態度普遍提昇進步獎二:法警態度友善
法官還鼓勵失業的當事人要加油。
法官會告訴當事人應該可以爭取什麼權利或是犯了什麼錯,並仔細聽當事人的陳述。
法官問案仔細,非常注意每一個小細節,對於案中的疑點也立刻提出詢問證人。
法官關切被告之保險有無之事項,並三次提醒被告找銀行幫忙。
法官十分同情被告,一直勸他要找一些對自己有力的證據,也承諾會為他找公設辯護人
。
被告對控訴並沒有辯解,但其為累犯,由於被告表明自己的小家庭才成立不久,法官似
乎有寬容之意,並且溫和婉勸被告痛改前非,多為自己的家庭、妻女著想。
法官很尊重未被詢問之當事人及辯護人,當他們未被詢問而同時又站著,法官則請他們
坐下。
法官對當事人、辯護人、證人等都相當尊重,有禮貌,措辭中常有「好不好」、「方不
方便」等體貼的詢問。
法官態度很好,調查順序很嚴謹,了解當事人陳述後,會再重覆一遍,法官會一字一句
的覆訟給書記官,請書記官打字記錄下來,詢問爭點也很詳細。
法官充份行使闡明權,當事人問了一堆問題,法官點明了問題所在,但礙於法官中立,
所以未做更進一部的回答。
有的時後當事人打斷法官的問話,這個法官雖然臉色呈現一秒鐘的難看,但是可以被理
解,有的當事人實在太不尊重法官了,有些當事人不懂法律,法官好心闡明,卻被兇回
來,真是太…那個了,法官都快抓狂了!法官的耐性都被磨光了,原告當庭罵被告,被
告代理人要告原告,法官替原告求情,並請原告不要亂說話,原告一直倚老賣老,法官
請他別問東答西,且尊重法院,好混亂的一庭。
法官辦案很認真,只是個性太急燥了,有時問案口氣會不太好,人民也應該要再受法律
教育,否則再來開庭,兩手空空什麼都沒帶,難怪法官會抓狂。
法官的態度很好,甚至會很有耐心的跟證人解釋作證原則及方式,可是整個調查程序進
行的很慢,因為法官問完話後,自己會再重整一次詢問內容,再一字一句念給書記官聽
,讓書記官打到電腦上,造成時間的浪費,感覺上法庭好像變成書記官的訓練場。 在接
下來的案號調查程序裡,都出現這樣的情形。
今天這個庭的審判長,人非常好,很有耐心,上訴人或被上訴人若有長篇大論又遶來遶
去,審判長會幫他們拉回來,並理出重點,使得當局者迷的上訴人或被上訴人豁然開朗
的點頭同意,以我親身的感受,我覺得這是一個好的互動與溝通,因為有時當事人講了
一大堆,會忘了自己是要針對那一點之主張,忘了自己究竟要主張什麼,審判長適時的
提醒當事人,有助於當事人清楚自己現在處境,專注於自己的主張之上,並針對自己的
主張來發揮,也避免浪費時間在對該案無益的言談或陳述上。
法官在法庭上播了一份當時現場的錄音,雖然內容很長、也很混亂,且音質很差,法官
仍是全程仔細聽完,並就細部內容加以詢問證人及當事人,表現出充分的敬業。
法官很有禮貌先請小朋友出去等候(隔離訊問),小朋友很緊張,法官很溫柔的叫他不
要緊張。不錯!蠻有愛心的。問問題的時候,也笑笑的讓小朋友能自然表達。
法官雖一直苦口婆心分析各項利弊勸雙方和解,但並無強迫之態度,尊重雙方意見。
法官對於比較銳利之問題,如打架等問題能事先把小孩帶開,避免影響小孩並且能把大
人和小朋友隔離詢問,口氣溫和,態度很好。
這位法官只有傳訊證人。法官傳調這位證人,證人的觀念就是:上法院就是一件很衰的
事情。而法官就當面糾正他的錯誤觀念,為了正義,可能每個人都會上法院,否則每天
來法院的人不是都衰死了,而且法官也很辛苦。有可能他的子子孫孫有當法官的機會,
所以當證人真的非可恥的事情。
法官希望他們之間可以和解(其實在未開庭前法官告訴律師:他認為有爭執時,雙方都
有對和錯,所以上法庭後希望以和解收場。不要造成絕對的對和錯,因為他認為判決書
是很容易,可是其目的是想鑄成雙方當事人間的公平性。)這位女法官相當的親切,且
很有想法好像是和事佬能以和解收場,他以客觀的第三人來針對他們的問題所在去想辦
法他們解決,我覺得法庭上就是需要許多這樣有正義感的法官,很認真、不隨便結案。
黃審判長應是位好法官,他的細心,每一細節都不放過;且對兩造的耐心一樣令人稱讚
。甚至慢慢幫其引導到問題核心,令雙方均能盡量得表達出原意。
法官很尊重未被詢問之當事人及辯護人,當他們未被詢問而同時又站著,法官則請他們
坐下。
法官粉溫柔喔!
法官人很好,有空檔時問我有沒有問題,還跟我說歡迎加入司法的行列,還說沒關係有
問題可以趁現在生意冷清時問。
我覺得年輕法官都很盡責,會告知當事人應有的權利,不像資深法官都一副「我早知道
不用你說」的感覺
法官好年輕,可能只有25歲上下,聲音細柔,有點聽不清楚。
進步獎二:法警態度友善
被告開始談及被害女子時,法官要求清場,法警很客氣的請我道別的庭作旁聽,和兩年
前參加司改會第四屆法庭觀察時地院法警的態度有天壤之別,和今天法院硬體設備,法
官的態度,我覺得台灣的司法品質進步了,我們司改會的心願似乎前進了一大步。
法警很客氣很友善,對筆者表示:「請進,歡迎的態度」不過因為是性侵害的案件,筆
者很快就被法官趕出來了。
法警和庭務員還詢問:沒有課唷?我看你們很辛苦,要把我寫好一點唷!
法警前來詢問我在記錄些什麼?我答覆是民間司改會,即未加過問些什麼。
法警很有禮貌。
庭務員態度有改進空間
庭務員原本禁止筆者做紀錄,但在筆者表示身份後,態度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不僅一
直道歉,還頻頻以「帥哥」來稱呼筆者。甚至在筆者做完記錄準備離去時,請筆者多坐
一會兒!?
因為我早到一個多小時,庭務員阿姨很熱心地介紹我去那幾間聽。
庭務員看雙方當事人一直站著會主動請雙方當事人坐下。
庭務員請我記錄好一點,還要記錄最好的,又說我們這些司改會的義工是法院的救星,
(真不好意思)我笑說法院現在的情況已經很好了,照實寫就好。
法庭內活動適當,只是如果庭務員點人聲能稍小一點就更好囉!
庭務員在偷打遊戲機。
庭務員剪指甲的聲音好大,剪完還有拍腿聲。
快開庭時,我請教庭務員案件序號,他很不耐煩並叫我到別的法庭旁聽。
庭務員禁止我做筆記,要審判長同意。
庭務員還介紹我去那幾庭看,說那幾庭需要我們。
外頭庭務員聊天很吵,聲音蓋過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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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第六屆法庭觀察報告公佈記者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自八十四年以來,已經邁入第六屆法庭觀察,為長期監督法庭
開庭狀況、督促法官開庭態度、提昇法院行政品質樹立了最堅持的範例。本年度法庭觀
察方式為全年不定時、不特定對象之隨機觀察,共動員二百一十二人次之法庭觀察義工
,每位觀察義工皆經過事前之訴訟程序講習、法庭參觀見習等課程訓練,才能取得觀察
資格。觀察時亦以遵守法庭旁觀規則、不擾亂法庭程序進行為最高原則。
經統計本年度共觀察台灣高等法院727件、台北地方法院657件、士林地方法院47件
、桃園地方法院10件。其中最明顯之特徵為雖然已經邁入e世代,但是法院的效率卻遠遠
落後於社會期待,因此整理所有觀察註記,歸納出五項項重大特徵,希望能惕勵所有相
關司法當局再接再厲改善法庭現況,讓法院能真正提供全民一個合理、有效的審判空間
。
一、 開庭無效率:無效率的主因包括了書記官製作筆錄的遲緩、等候檢察官「蒞庭」虛
應故事的荒謬、法官將時間花在謾罵當事人、分割審理制度的不合理、公設辯護人未盡
義務、當事人未委任律師,以及支援法院周邊行政工作效率的低落等等。尤其司法院近
一年多來極力推動由書記官擔任筆錄電腦化工作,幾乎可以宣告失敗,除了少數「奇葩
」能勝任法庭問案速度之外,幾乎所有法庭皆在等候書記官筆錄時間,司法院應重新檢
討由書記官負擔筆錄電腦化的工作究竟可不可行,有無其他方案提昇法庭筆錄速度。
二、 法官開庭態度普遍進步:雖然心情不好找當事人出氣的法官仍時有所聞,不過大體
來說,今年出現記錄法官開庭態度良好的比例大幅提昇,而態度不佳的法官幾乎仍集中
在高等法院刑事庭。顯示普遍來說,在這幾年的倡導及監督下,法官的觀念已漸漸改變
,逐漸認同良好的開庭態度也是人民進法院應享的權益。
三、 司法行政提昇:以支援法院開庭的周邊人員而言,除了法院單一窗口制已經在去年
獲得民眾的肯定之外,法警態度有最明顯的改善,庭務員則幾乎比例各半,仍有需要提
昇的空間。而通譯的角色功能則最被詬病,不是根本看不出來其在法庭上的功能,就是
其不適當的舉行反而妨礙法庭程序進行。
四、 法院硬體缺乏尊嚴:相對於基隆地方法院、台南地方法院等幾個新建的法院,台北
地院及高等法院始終有空間不足,等庭當事人在庭外鬧烘烘的情形,對於這點如何改善
,如何提昇司法預算的使用效率,則是司法院應編列長程預算規劃來克服的問題。
五、 司法改革需要堅持更用心:其他如法官 名牌放置、法庭秩序等問題事實上已經詬
病多時,但是改善的幅度始終有限,究其原因很難歸咎於單一特定個人,而是司法改革
需要更多人的用心與時時刻刻的堅持,而不是應付心態做官樣文章。
其 他
在詢問證人的過程裡,因其中一位證人是屬印尼籍的外勞,雙方語言不通,而且又不能
確定證人是否瞭解法官問的話,證人似乎什麼都不知道就簽名具結,有些草率。
台上沒有放名牌(無擺放法官姓名)。
台下沒有電腦給當事人看,台上沒有法官姓名、外面也沒有張貼法官姓名。 ◎ 台下電
腦好像壞掉。
因電腦出現問題,致開庭時間延誤。
法官對電腦好像不是很懂…
我很確定這個案子當事人沒到,庭上也沒有進行審理,但庭外的告示單上卻蓋了審理畢
的章印 。
法警禁止我作筆記。
這是我第一次來地院觀察,明顯發現在地院裡有不少女性書記官及一些女法官,但高院
卻是男性的天下
這個庭的冷氣真的很強,我一直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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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法庭觀察怪現象
現象Ⅰ:法官專業知識不足
審判長似乎不太了解財金,銀行業務等相關專業名詞。致當事人律師要求法院函請
銀行出具往來明細資料時,法官仍表示「聽不懂啦!」
法官相關知識不足
法官真的不是「萬能」,好像對公司承包、得標的問題都不太懂。但是這法官真的
有耐心,一個一個不懂的問題都慢慢問。
現象Ⅱ:我說是你就是你!
本案係懲制盜匪條例案件,第二次發回更審時,由該法官擔任受命法官,第一次開
庭調查時,該法官即以嘲諷之語氣告訴被告:「到閻羅王那邊也不要怪我」對於被
告要求調查之證據一概不予理會,即草草定下辯論期日,並宣判被告死刑,經上訴
無效,被告已向閻羅王報到,被告家屬對該法官之審判態度深為及感,辯護人亦深
不以為然。
審判長居然問被告者:「若是真的如此……,妳敢發誓嗎?」
律師表示欲調查證據,法官表示無必要,並說:「此人犯罪定了!」
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及覆審制之精神,不斷使用:「事實已經很清楚了」、「原審法
院已經判得很清楚了」、「有做,再怎麼狡辯都沒有用」、「不要想要主導告訴人
的說法」、「敢做就要敢當」等,完全主觀認定被告有犯罪,被告一激動,法官就
大怒,認為其飾詞狡辯,而且很兇。
現象Ⅲ:不讓當事人充分陳述或根本不聽當事人陳述
律師在補充證據陳述時,法官正在打包資料。
律師已事先表示欲為陳述,但法官完全未加理睬,不待律師陳述即退庭。
整個過程審判長都嘻嘻哈哈的,且當被告在和陪席法官說話時,沈思完畢的審判長
就打斷他們的說話,繼續問被告問題,而當被告回答時,審判長又和旁邊法官交換
意見,接著打斷被告的說明:「好啦!下次宣判×月×日……」我覺得審判長一直
都任由自己想說話就說話,想休息就休息,不聽了!
現象Ⅳ:強行要求雙方和解
在審理案件時,該法官一再要求當事人和解,惟當事人間早因談判破裂而無和解之
可能,於是該法官之後開庭數十次,每每僅問:「有無達成和解?」,令當事人求
一迅速裁判之程序利益,絲毫無法獲得保障。
法官力勸兩造自行和解,並告訴自訴人若被告不理她:「你就告訴我!」
現象Ⅴ:安排庭次多得嚇人,品質下降。
依據統計顯示,每一上午或一下午排庭超過十五件的有十五件,其中高本院就
佔了十四件,台北地院一件,其中最多的甚至高達十九件,平均每一庭的開庭時間
只有八分多鐘!面對一庭不到九分鐘的審理調查過程,不知「神勇」的法官如何能
做出正確的判斷?
現象Ⅵ:合議制落空,陪席法官果然「陪席」!
陪席法官時而望著天花板發呆,時而專心看他自己的卷宗。
陪席法官看自己的卷宗,沒專心在案子上。
陪席法官打瞌睡,頭慢慢下垂,睡著了,可能因為年紀較大的關係,後來比較專心
了!
陪席法官陷入無意識狀態中。
陪席法官一直低頭看卷宗,受命陪席法官在寫些東西,後來抬頭看我一眼,後又低
頭寫字。
一個陪席法官在低頭看自己卷宗,另一個攤在哪裡發呆,後來睡著了,不久又醒來
,坐正,但仍發呆著。
陪席法官做自己的事。
陪席法官從頭到腳一直晃動身體,偶爾挖挖鼻孔,一副「陪席」的模樣。 ‥ 陪席
法官睡覺了。
陪席法官聽得睡著了,頭不停地往下垂,甚至快要黏到桌子上了,後來大概覺得脖
子太酸了,使用雙手撐住下巴,不一會兒,可能手也很酸,就將頭整個靠在椅背上
。
陪席法官從頭睡到尾。
陪席法官仍在睡,似乎從沒有清醒過。
陪席法官開始打瞌睡,突然驚醒後,環顧四周一會兒,繼續打瞌睡,還真有感難為
法官了!
受命法官似乎有注意到我是來觀察的,表情似笑非笑的。
受命法官一臉覺得此案很無聊的表情。喜歡用手托住自己的臉,常常一臉『無聊得
很』的表情。
受命法官及陪席法官都睡著了。
受命法官手上玩弄橡皮筋。
現象Ⅶ:缺席的審判,檢察官怎麼不見啦!
檢察官是法庭三方平衡的立足點之一,但是在目前檢察官根本未蒞庭,或者「
專責」蒞庭以敷衍形式的作法,法庭上的公正恐怕遙不可期。
幾天下來,第一次看到檢察官出庭,但全案只起立說了「依法判決」四個字,而且
很小聲……。
開庭準時,但檢察官遲遲未到,且到了又進出數趟。
檢察官一直進進出出不知做什麼。
檢察官在看東西並不專心,頭根本沒看被告一眼。
檢察官在閉目養神。
檢察官醒來囉!
現象Ⅷ:法院不是進衙門,為何王朝馬漢在身邊?!
法院的功能是為維持國家公益行使司法權,並且以現代文明的方式解決社會各
種紛爭,與過去上衙門由「父母官」一人獨裁的情況完全不同。「接近訴訟權」應
視為人民基本權利之一,而非法院的「恩典」;因此除了審檢辯三方之外,法院內
各項人員的設置都應是為了協助人民在法院得到公平正義的結果,而不是為了「建
立法院威嚴」來嚇壞人民。「法庭文化」所呈現的往往就是民眾眼中直接影響法庭
威信的關鍵,但是從目前法院的「配角」們表現來看,恐怕還是會讓人誤會是進了
衙門吧!
由於當事人有一方是老歐巴桑,聽力不好又不懂國語。法官口氣不甚好,但通譯比
法官更兇,口氣叫罵。例如:「你連你是幾年幾月生攏不知?!」「到底是哪一年
,哪一月?!」
通譯似乎有點狐假虎威的情況。
通譯轉呈書面證據態度不佳。
庭丁及通譯要求不要記錄,經本人靈機應變說是學校作報告之後,他們才作罷。
結束後,通譯跟義工說:「你有沒有寫到我啊?」 義工:「喔!你沒什麼缺點,所
以沒寫。」 通譯:「如果寫到我,要把我寫得好一點喔!」
現象Ⅸ:誰才是法庭上的老大?
快結束時被法警示意趕出法庭
法警皆在庭中任意走動,很像是法庭中的流氓老大。
法警大哥打瞌睡還打呼!
現象Ⅹ:筆錄就是不一樣
筆錄製作的問題至今仍在「試辦中」,法院內仍浪費許多時間在重述書記官記錄之
內容,尤其仍未能翔實逐字逐句呈現所有法庭上之相關發言,究竟真實筆錄要何時
才能實現?
調查程序冗長繁瑣,只看到書記官寫下法官向他重述的重要部分,速度很慢,還要
等他一會。聽說美國的筆錄可以做到一字不漏……。
特輯:法庭加鹽錄
被告要求調查有無刑求,法官拒絕,並回以:「若沒有做,則不會被刑求云云。」
本案被告未到庭,僅告訴人到庭,法官對告訴人說:「若被告下次來說沒有(指告
訴人指訴之事實),你就準備去關。」
被告陳訴時,告以:「若打斷我的思緒,我就改期。」
對當事人說:「不要跟我廢話,好不好!」
庭長不讓代理律師多辯解,因為答辯時不為庭長同意或者說庭長不高興、大聲粗暴
,以個人觀念、態度來處理,自唱自導還拍桌子,聲響極大,雖然是「調查」,但
只見她一個人翻卷宗,強調自己看法,囉哩囉唆。被告尚未說話,就否認一切,只
見她一人唱獨腳戲。
法官大聲說:「你懂什麼?不知道就不要亂講,否則我禁止你代理,下次叫你媽來
,你媽可能比你還清楚你爸的事!」
法官告訴告訴人:「自己也要反省,不要那麼容易被騙,社會上沒什麼好人,這樣
就不需要告人家,我也不用麻煩了。」
法官對被告云:「進去關一關算了,該關的就去關,反正也關習慣了。」被告云:
「沒關過幾次,而且這次進去一定會死。」法官云:「之前關都不會死,這次怎麼
會死。被告哭訴稱:上次身體就不好了……」
法官不耐煩的問被告住哪個地方:「叫她不要亂報!到時寄不到。」(被告為老人
)在訓問中,法官很兇很不耐煩……,突然大斥:「這什麼話嘛?!」 她的晚輩在
下面很著急的舉手對法官說:「報告法官,我可不可以在她旁邊幫她翻譯,她沒唸
過書……」法官很不爽大斥:「你不要講話!」
法官:「你是自訴人,一審都沒有判這三個人,二審上訴時,你怎連他們一起告呢
?你是自訴人連這都搞不懂(很兇),連刑事、民事都搞不懂!」自訴人:「是地
院把名單搞丟了,股東其實還不只這些。」
法官:「是誰把你弄丟了?」自訴人:「可能是收發室的人。」法官:「……,你
自訴連這都不懂,還不如從檢察官那告。(很兇)」自訴人:「一審判決違法,說
我程序不合。」法官:「你一張狀紙又要告刑事,又要告民事,你天才啊?!」
自訴人:「我有請教律師。」法官:「是哪個律師?(大聲)」自訴人支支吾吾說
不出完整名字。法官:「不要一張狀紙,就要到法院亂告!!」
被告看之前筆錄,法官:「筆錄哪裡有問題?」「講出來啊!」「哪一行?!哪一
個字?!」(口氣非常兇,很大聲)
被告之一中風坐輪椅,法官:「你是哪一年中風的?」被告:「……80多歲」被告
的妻子:「他忘記了,只知80多歲。」法官:「我問他到底民國幾年?!」
※ 編輯: uncorrupt 來自: 210.243.203.170 (08/08 14:50)
推 Lawegg:推!! 08/08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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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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