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錯帳到法人戶 對方說要支付命令才還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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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3更新:

感謝大家熱心幫忙回應

我有預約4/30的市政府免費法律諮詢

參考了大家的回覆之後
昨天(4/22)我就詢問簡易庭得到的回答是
要走民事的返還不當得利
因為支付命令比較適合用在債權(還請專業人士補充)

所以就按照網路搜尋到法院提供的範本擬好訴狀
同時也跟銀行再一次聯絡 順利取得對方公司的統一編號
銀行告訴我那間公司在15年前解散了
所以要走法律程序才能處理




(原文Mon Apr 20 15:31:23 2020)
我輸入帳號多了一個1 結果是法人戶
銀行說多次跟對方確認
對方說要我直接走法律程序
提起不當得利或是侵占
等法院要求支付命令

目前我沒有從銀行得知對方的資料和意願
僅有我轉錯帳的帳戶號碼
Google後應該是只能到法院提民事的不當得利

希望大家給我一點建議
從來沒有提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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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20-04-22
人生總有第一次
Sandy avatarSandy2020-04-22
哪間法人那麼無賴
Eartha avatarEartha2020-04-23
其實還蠻多人這麼無賴的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0-04-27
規矩就是這樣.....
Harry avatarHarry2020-04-29
很多公司要走程序,所以要有正式公文或是依據才能匯款。
怕有人盜用公款的預防機制。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04-29
不然就是等他們會記結算後帳目不符再上簽呈。但是也很麻
煩,對方不見得會願意增加工作量。
James avatarJames2020-05-04
那就走法律程序阿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05-05
法人確實是這樣,你就去法院走走程序吧,不會就到法院
Kyle avatarKyle2020-05-08
的服務中心,有免費教人怎麼走程序跟寫文件
Hardy avatarHardy2020-05-13
看似無理,其實才是有憑有據的做法,當練習副本。
Edith avatarEdith2020-05-17
印一張貼門口提醒自己別再手殘多1而沒檢查或視而不見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0-05-20
法人可以匯回原帳號。有何風險,只是僵化的太嚴重,請樓
主記得要向對方請求訴訟費用。
Enid avatarEnid2020-05-23
原po自己也有過失,請求什麼訴訟費用...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05-27
一組完整帳號多輸入一個數字會變成另一個完整帳號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0-05-30
這轉帳的帳號檢查機制根本就是垃圾嘛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6-03
匯款真的要反覆確認
Yedda avatarYedda2020-06-03
敗訴的一方負擔訴訟費用,這是民訴規定的。查核不是自身
的錢就該歸還,還要浪費司法資源,負擔訴訟費用是理所當
然。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06-04
更正一下,訴訟費用原則上當然是敗訴之一方負擔,但支付命
令應該的500應該還是原告負擔
Kama avatarKama2020-06-05
支付命令沒有原告,只有債權人、聲請人。聲請支命令的例
稿都有一句「程序費用由債務人、相對人負擔」。可去司法
院去查一下既有裁判,我看到的支付命令都有寫由債務人負
擔。
Mary avatarMary2020-06-10
那就去吧,不難
Tom avatarTom2020-06-10
感謝cape大清楚說明
Oscar avatarOscar2020-06-15
轉帳真的很怕key錯 如果輸入系統能顯示成三或四碼
一組就輕鬆一點 一長串數字稍微眼花就看錯了
Jake avatarJake2020-06-19
原PO上面有講了,他輸入的帳號"多一個字"
但銀行帳戶組合本身有保留很多沒用到的空格
只是剛好組合到另外一個帳戶而已....
Olga avatarOlga2020-06-23
又不是每一家都是 14碼用到滿
我也曾經匯錯郵局的,就是好死不死,局碼打錯 帳戶碼對
Oscar avatarOscar2020-06-25
偏偏那一組局碼,確實是另外一家分局的局碼
若真的匯錯款太少,認賠比較快
我那時就想想算了,上法院成本都遠超過匯錯的款....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6-29
如果告刑法侵占罪呢?雖然成立不了但也不至於成立誣告
但只要調查下去他們還是得還錢吧
Yuri avatarYuri2020-06-30
你根本報不成案
Tom avatarTom2020-06-30
照實說匯錯款-》報不成
虛構事實-》等著吃誣告
Elvira avatarElvira2020-07-04
公司法人錢要出去比較麻煩,尤其是這種例外狀況,如果匯錯
Susan avatarSusan2020-07-06
到大公司,這不是底下職員說匯回去就好
Elvira avatarElvira2020-07-09
往往要打簽呈往上送,期望碰到上面有主管扛得住,核准匯回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07-14
公司帳現金能隨便轉帳一個小會計就可以掏空了
正常制度最少三關 承辦 主管 稽核
David avatarDavid2020-07-19
法人的任何規定都不是不還錢的理由。查清非自身的錢就該
歸還,要浪費司法資源就負擔訴訟費用吧!
Tracy avatarTracy2020-07-20
很多基金會跟宮廟法人根本不缺錢……
Regina avatarRegina2020-07-21
有時未必是主事者故意,而是法人體系領導能力弱。
Lauren avatarLauren2020-07-25
一樣是打110,大台北馬上趕到講求SOP與效率。
Thomas avatarThomas2020-07-29
中彰投半小時才姍姍來遲,再追問還回嗆週末車禍多沒空。
這種效率我都有點想搶銀行了……
Megan avatarMegan2020-08-02
他沒有不還 只是只信任法院要求 或者你能請銀行端幫
你溝通看看吧 估計是不會理個人戶的感覺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8-03
你也太衰了吧!!匯到有效戶頭又剛好是法人.....
Hardy avatarHardy2020-08-05
要還錢也要有手續 他要你寫支付命令還算是幫你省錢了
如果對方不異議 支付命令五百塊費用對方得還你
Lauren avatarLauren2020-08-06
總比你自己花幾十塊寫存證信函好
簡單說就是對方希望你有個正式文件給他們 才能走流程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08-10
別動怒,這樣說好了。對方怎麼知道這個帳號是誰在用?怎
麼知道不是詐騙集團買的人頭帳戶?會不會有洗錢風險?法
人的一舉一動都會被金管會嚴格盯上。帳戶的每一筆進出項
都要跟國稅局報備。所以才會需要相關依據。我自己開公司
的時候也被會計唸過很多次。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8-10
不認為該法人會老實歸還訴訟費用,請樓主一定要堅持,不
得己就強制執行。另外什麼人頭戶啊!洗錢!都不可能成立
,這些都要司法程序,怕是怕被列為警示帳戶,資金無法動
用,但有聽過匯出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嗎?查清不是自身
的錢就該歸還,浪費司法資源就負擔訴訟費用。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08-12
樓上很激動 但是出錯的是原po 公司要求走正規途徑
是很正常的要求吧
Puput avatarPuput2020-08-12
公司沒有理由負擔原po出錯造成的額外時間跟金錢成本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8-15
這不是什麼小蝦米鬥大鯨魚的劇情 沒什麼堅持不堅持
老實不老實的問題
Eartha avatarEartha2020-08-20
公司 (X) 法人 (O)
Una avatarUna2020-08-20
走司法是正規方式之一,不代表其他方式就不是正規方式。
既要走司法,司法判下來,除了該還的錢歸還外,還判了程
序費用也不能裝沒看到!
Connor avatarConnor2020-08-23
轉錯錢 -> 要求對方退還,還要負擔轉錯錢讓對方必須
Hedda avatarHedda2020-08-28
還錢中過程產生的,因為轉錯錢而引起這一切的支出
Kama avatarKama2020-08-29
的確不能裝作沒看到,尤其是不能裝作沒看到轉錯錢
是誰的責任
Megan avatarMegan2020-08-30
原po真的像你說的這番強硬 與其說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更像是奧客對抗正經商家
Wallis avatarWallis2020-09-02
我認為該法人的合理做法是,清查無誤非自身的錢,匯還原
帳號(銀行手續費用內扣),亦得扣除「作業費」(我覺得250
元內屬合理),我不認為這樣做有任何風險。但該法人選擇
走法律來保障其自己覺得的風險,法院又判應該負擔費用,
就老實的負擔費用吧。該法人也可異議願還錢但不負擔訴訟
費用,我不認為會被法院接受!司法是為了解決爭端,而不
Selena avatarSelena2020-09-07
像這種沒爭執的事還要上法院,就是浪費司法資源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09-11
有上市櫃嗎?
Edith avatarEdith2020-09-12
沒錯。支付命令的使用場合是債權確認之後才適用。要使債
權確認有兩個,一個是訴訟勝訴之後判對方得賠償,一個是
用借據或相關證明提出債權確認之訴。所以當你們之間沒有
確認債權存在之前支付命令是不適用的。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0-09-16
先上經濟部的網站查該公司是否真的解散,如解散,法定代
理人是「清算人」,請認真看一下公司法對不同型態公司有
關清算人的規定。
Ethan avatarEthan2020-09-17
支付命令的使用場合是債權確認之後才適用?真的無言 某
人學的是火星的法律嗎?
Elvira avatarElvira2020-09-22
請銀行發公文給你,這樣才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