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當時派遣我至某處送貨返回公司途中發現前方有台貨車從對象要左轉進巷子因為當時是無號誌交通路口(有斑馬線)我稍微減速(我騎內車道此路段兩個線道機車都可行)等待貨車過去至空出一個車道(此路段是兩去兩回雙線道)再往前直行快經過貨車時突然斑馬線邊緣有行人走出由於當時剛好是貨車阻擋到視線成死角事發突然來不及煞車就撞上了對方家屬告我過失重傷害1請問這樣案件公司需要負責部分責任嗎?2請問在法庭上我該提出怎樣對我有利的證明
送貨期間發生車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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