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剝削羊奶員~合理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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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ebecca
at 2012-11-1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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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為了能增添家用,在羊奶公司擔任送奶員,
剛到職時有簽訂一份契約,聽老公說內容是需任職期滿六個月才能離職,
否則須賠償違約金及公司損失。
我老公目前已任職約兩個月,
但我們認為這份工作投資報酬率太低,除了送錯奶,打破奶瓶要賠償外,
所有的機車耗損及油資都需要自己負擔,另外除了三節放假外其餘不得請假,
這樣就算了,每當需要收貨款領薪水時,
公司會先從你的薪資中扣除待收貨款及保證金,
之後你自己再去向客戶收到的錢才是你的薪水,收不到就算你倒楣,
加上我老公身體狀況不好,本身就有B肝,因而想離職,真怕他真的爆肝了。
當初看到應徵欄時,薪資明明是兩萬起至三萬,但根本領不到這麼多....
一兩個星期前,老公向公司提離職,主管很不客氣的飆他,
說老公這樣的行為不但��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2-11-14T08:02
1.像這種惡質的雇主,不斷剝削勞工的血汗,啃食著勞工的權益,不只是羊奶員的心酸,許多行業(尤其是低階工作)的雇主根本視<勞基法>為無物,這就是當今台灣職場上最大的悲哀,到處都是,天天發生。低階勞工的所得有的已經比外勞還低了。
2.雇主已經嚴重的違反勞基法。
3到職所簽的<勞動契約>已違反法令,根本是違法無效的。
<勞基法>第71條(工作規則之效力)
工作規則,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其他有關該事業適用之團體協約
規定者,無效。
4.工資是不能隨便亂預扣的。這也是違反勞法。
<勞基法>第26條(預扣工資之禁止)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5.因雇主已違反<勞基法>,你是可以隨時離職的。
<勞基法>第14條(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情形)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6.惡質的雇主為了省下勞健保費,未替員工加保勞健保,這也是違反<勞基法>規定勞工到職首日起,雇主須替勞工申辦,(內有重要的勞退6%與許多的權益),團保是沒有勞退6%,只有意外險而已,雇主算盤打得精,勞工權益也因此被打掉了!
7.妳可先用<存證信函>先告知雇主,要離職原因,(可參考上列法令依據)
如��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2-11-11T05:41
當你正急需一筆資金來應急時,卻發現怎麼貸款都審核不下來
那真的是會非常無助,因為我也曾經遇到過相同的經歷
我本身跟銀行的往來曾經有過一點點不良的記錄
也沒想到那個記錄會影響到我後面申請貸款的主因
真的讓我非常的晴天霹靂,那陣子的心情簡直掉落谷底般的差
但天無絕人之路,轉個彎又是一條大道
上帝為你關閉一扇門,必會為你開啟另一扇窗
就這樣我在網路找尋解決方法的時候,讓我遇到了一個很好的管道
很多填表格就可以免費詢諮的方法,想說哪有這麼好康的事
但也因為沒有其他辦法了,只好背水一戰試試看吧!
我同時間跟不同的免費諮詢都填了表格留下資料
所以我也接收到了很多不同專家提供給我的方案規劃
讓我跟家人重新燃起了一線希望,最後也真的順利貸下來
有我過來人的經驗分享給各位,絕對不要放棄任何一線希望
如果我當初沒有抱著估且試試的想法,填了這個免費諮詢的表單
也不會有機會抓牢老天爹開給我的另一扇窗
下面是我花時間幫大家整理目前有提供貸款免費諮詢的公司
建議每一家都填表去免費諮詢看看
多比較不同專家給的意見,最後再選擇最適合的,那就會是最好的方案
填表留了連絡方式之後,客服人員打電話給你的時候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2-11-15T18:06
勞工加油
讓這種老闆去死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12-11-13T06:01
就憑這2點:
1.「每當需要收貨款領薪水時,公司會先從你的薪資中扣除待收貨款及保證金,之後你自己再去向客戶收到的錢才是你的薪水,收不到就算你倒楣」
2.「應徵欄時,薪資明明是兩萬起至三萬,但根本領不到這麼多」
雇主即已經違反勞基法第20~23、26條
你管他有沒有找到人,直接以【存證信函】指控資方違反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及第五~六條及第二十六條,催告雇主依據勞基法第14條第2項即日終止勞動契約,主張給付資遣費及【非自院離職證明書】。函出之日即可遠走高飛一走了之,你管他什麼損失不損失、違約不違約的爭議?那是他家的事啦!好嗎
隨後,帶【存證信函】影本去縣政府勞工局填寫【勞資爭議申訴書】、【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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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arb Cron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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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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