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否構成肇事逃逸?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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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人行道找機車車位停,停我旁邊一位女士剛好要把它的機車給騎走,但兩車距離有
點近,我一時重心不穩往左偏,後照鏡好像有碰到她的身體和手,我不確定我那時熄火了
沒,但確定我完全沒有催油門(因為如果催油門就騎下去馬路給車撞了)

但他好像沒有反應,就騎走了,請問這樣有構成肇事逃逸嗎?

沒有「催油門」是不是就不算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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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11-19
他先走掉?
Hazel avatarHazel2016-11-22
他先騎走就沒有在場義務的問題啦 …
總不可能要你尾行他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11-23
對方也沒受傷啊
Dinah avatarDinah2016-11-25
要有人傷才會涉及肇逃,而且是對方走掉的話,就算對
Quanna avatarQuanna2016-11-27
方受傷,肇逃的還是對方啊...
另外實務上對駕駛行為認定寬嚴不一,有認為只要坐在
Elvira avatarElvira2016-11-30
駕駛座上就算、機車的話是在道路移動(牽車)就算;也
有認為要啟動引擎才算。
Gary avatarGary2016-12-04
但跟催不催油門無關。
Elma avatarElma2016-12-06
實務上行政法從寬認定,刑法從嚴認定
Mary avatarMary2016-12-11
看刑法上公務員是最廣義的公務員就知道了
當然考試要寫國賠法,但實務上絕對是刑法
Leila avatarLeila2016-12-11
法律要件雖然涉及解釋,但都需以法條文字為依歸。從
來沒聽過行政法從寬、刑法從嚴的規定。
Andy avatarAndy2016-12-15
對於公務員的最廣義說是國賠法跟刑法...甚至國賠法的
Agnes avatarAgnes2016-12-19
公務員定義還會比刑法廣一些...但這兩個法的規範差異
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