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法律沒有研究
但是發現現在婚姻有很奇怪的法規…
看到一則新聞案例是結婚時雙方也到場登記了
但是卻可以因為證人是媽媽只有簽名 沒有確認到對方有結婚真意而判無效??
也看到一則是兩個都彼此認識新人的朋友幫忙先簽名 未到場
最後也因為只是認識 而無效
那當初這樣收件時 不就是一個開玩笑的儀式嗎?
這樣覺得婚姻真的只是一張紙而已 完全沒有任何責任可言
現在覺得很好奇的是 如果情況是下述
證人(無論家人or朋友) 在登記時 都到戶政事務所見證了
這還有可能會發生 證人說 當時只是剛好有空來簽個名~
或是任何光怪陸離的理由 (可能翻供說其實當時新人某一方不想結婚,或是證人不夠熟?)
就造成未來可能判決婚姻無效嗎?
--
但是發現現在婚姻有很奇怪的法規…
看到一則新聞案例是結婚時雙方也到場登記了
但是卻可以因為證人是媽媽只有簽名 沒有確認到對方有結婚真意而判無效??
也看到一則是兩個都彼此認識新人的朋友幫忙先簽名 未到場
最後也因為只是認識 而無效
那當初這樣收件時 不就是一個開玩笑的儀式嗎?
這樣覺得婚姻真的只是一張紙而已 完全沒有任何責任可言
現在覺得很好奇的是 如果情況是下述
證人(無論家人or朋友) 在登記時 都到戶政事務所見證了
這還有可能會發生 證人說 當時只是剛好有空來簽個名~
或是任何光怪陸離的理由 (可能翻供說其實當時新人某一方不想結婚,或是證人不夠熟?)
就造成未來可能判決婚姻無效嗎?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