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放在前頭:依照目前通保法,是否除非欲提告訴之人能夠肉搜出被告真實身分,
否則無法靠警方以查IP之方式得知被告之身分?
在某論壇我針對某板友發表以下回文:
至於樓下那個(某板友)更好笑,這篇主題是慰安婦,我拿慰安婦出來講有何問題?
扯甚麼課綱?然後所謂誠意就是別人得先刪文自己才刪?這哪門子誠意?
不就是要別人先低頭自己才願意刪文嘛,然後別人刪文了自己不僅不刪還加長篇幅,
要講誰又不直接講出來,都40歲了還在那藏頭露尾,只能說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
這句俗語果然正確無誤,古人真有智慧,哈哈~
該板友覺得我後面兩行字有人身攻擊嫌疑欲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請問這樣的回文有可能告訴成立嗎?
個人覺得:
1.我說"樓下那個"但樓下有兩個人,而且在他刪除自己原本發言內容後已看不出
誰是我指涉的"樓下那個"
2.藏頭露尾只代表說話躲躲閃閃,而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則指有其父必有其子,
兩句話應該都沒有貶意才是?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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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無法靠警方以查IP之方式得知被告之身分?
在某論壇我針對某板友發表以下回文:
至於樓下那個(某板友)更好笑,這篇主題是慰安婦,我拿慰安婦出來講有何問題?
扯甚麼課綱?然後所謂誠意就是別人得先刪文自己才刪?這哪門子誠意?
不就是要別人先低頭自己才願意刪文嘛,然後別人刪文了自己不僅不刪還加長篇幅,
要講誰又不直接講出來,都40歲了還在那藏頭露尾,只能說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
這句俗語果然正確無誤,古人真有智慧,哈哈~
該板友覺得我後面兩行字有人身攻擊嫌疑欲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請問這樣的回文有可能告訴成立嗎?
個人覺得:
1.我說"樓下那個"但樓下有兩個人,而且在他刪除自己原本發言內容後已看不出
誰是我指涉的"樓下那個"
2.藏頭露尾只代表說話躲躲閃閃,而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則指有其父必有其子,
兩句話應該都沒有貶意才是?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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