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足以構成誣告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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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遺失了一個東西 在某家店

之後回去找,店家宣稱沒有撿到他的東西

但遺失的人認為他東西就是去過那邊才不見的,一定是店家的人撿到不歸還

因此直接告店家侵占


而店家事實上就是沒撿到

而失主沒有其他的證據,只單純因為認為"他不可能遺失在別的地方"


這樣有可能成立誣告嗎?

還是說,誣告的成立必須是連東西都沒有遺失才算誣告

東西確實有遺失,但是隨便噴人這樣可以成立誣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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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2-02-18
我認為侵占跟誣告都不會起訴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2-02-21
跟一樓有同感!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2-02-18
提告出發點不是為了誣陷,而且控告對象若是店家,又不是人
檢察官問你要告誰,難道告負責人?
Yedda avatarYedda2022-02-21
連誣告定義都沒搞清楚...這真的不像在這邊混跡幾年的U大
是不是被外星人奪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