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形的殺人罪該如何定獻???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詢問一個刑法問題在電視劇常常會看到狀況一(甲方)講話得理不饒人一直再挑戰(乙方)的忍耐程度(甲方)長期的咄咄逼人導致(乙方)精神崩潰失手殺了(甲方)情形一:因為一時的精神崩潰失手殺害(甲方)情形二:因為被長期的壓迫導致(乙方)患有憂鬱症而殺害了(甲方)那這兩種情形該怎麼判刑呢?因為(甲方)雖然被殺但(乙方)才也是被害人狀況二前提是討債集團長期暴力脅迫債務人債務人不堪其擾奮力抵抗失手殺了討債集團的某某人情形一:因為自我防衛不小

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10-03-19
狀況一各案判定有無刑法19條適用,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能力者,不罰(甲方)講話得理不饒人一直再挑戰(乙方)的忍耐程度因為一時的精神崩潰失手殺害,要做精神鑑定吧,很難直接判斷有無適用,有則免刑,無者法官可量刑時減免刑責(甲方)長期的咄咄逼人導致(乙方)精神崩潰失手殺了(甲方)因為被長期的壓迫而患有憂鬱症而殺害,如此已構成19條的要件,當然還是要看各案認定,有些法官還是會認為有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