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8∕8﹙父親節﹚
中午外出之後就沒再回來了...
我知道的訊息....只知道是毒品案件通緝
101年/5月公佈通緝的
至於為什麼被捕..我也不知情
8∕8下午大約兩點左右 我有收到未接來電的訊息﹙傍晚時才看到的﹚
我回撥回去是 (松山)警察局
得知他真的出事了.....不過被移送到地檢....因為好像有卡案件
我向警察局詢問是什麼案件....他說沒辦法告訴我
給我地檢的電話要我打去查詢.....
但因為下班時間我就等到隔天打去詢問
行政人員很憤慨的回答我:你要查的人也不再這了 你現在才要問我
﹙就一副想草草敷言代過..想要我說掰掰的感覺..﹚
之後我開始上網找...只能找到他通緝的號數
以及發佈通緝時間...我想找他通緝案件的資料是否可以呢??
因為我事後一直透過機關 打電話去每間看守所.監獄詢問
回應都是【查無此人】
我真的很頭痛...
最後我受不暸只好硬著頭皮去翻他以前有可能留下的資訊
瞎猜的被我猜到他家的電話(雲林)
終於和他媽媽聯繫到...我還以為能放下心中的大石頭了
但是他媽媽原來完全不曉得事情的頭尾...
因為他媽媽沒有受過教育...也沒有過經驗這種事情
根本不知道該如何應對...甚至麻煩我在台北這邊能否打聽看看
他人是在哪裡.....到底是什麼事情......
我和他媽媽說:因為我不是直系親屬。要查詢這些恐怕無法有結果。
但聽到阿姨請求我幫忙他...我又不曉得該怎麼辦了...
本來前陣子才跟我男朋友吵了一大架....
拉拉扯扯中...不小心被我激動揮到...他前排座的四顆牙齒模甩飛了出來...
還沒有去重新用好...所以只有在吃東西的時候他才會裝上..
不然會一直鬆脫 現在他如果被捕了 我能否把東西給他呢?
還是需要由他直系血親的家屬才能呢?
我現在如果查詢到他的所在地及編號
是否能夠寫信或是辦理特見呢?
我該怎麼查詢他的案件由?以及是否已判決?上訴期是否已過?
是否還來得及幫他?
因為據他媽媽我知道的是。
沒有收過什麼掛號還是法院通知。
所以不曉得他有通緝甚至沒有接到通知電話
所以很頭痛...希望有經驗或是知道的大大麻煩幫我解開這心中的鬱卒吧...
感激不盡.....
Update:
另外補充...至於毒品案件
好像是販賣....是否已判決我不清楚是不是正確
但是本人所告訴我的是18年.....﹙推理來說應屬於販賣﹚
我沒有看過案子的法院單所以無法確定
是否有方法可以查詢
還是有哪些政府機關能夠幫助我?
中午外出之後就沒再回來了...
我知道的訊息....只知道是毒品案件通緝
101年/5月公佈通緝的
至於為什麼被捕..我也不知情
8∕8下午大約兩點左右 我有收到未接來電的訊息﹙傍晚時才看到的﹚
我回撥回去是 (松山)警察局
得知他真的出事了.....不過被移送到地檢....因為好像有卡案件
我向警察局詢問是什麼案件....他說沒辦法告訴我
給我地檢的電話要我打去查詢.....
但因為下班時間我就等到隔天打去詢問
行政人員很憤慨的回答我:你要查的人也不再這了 你現在才要問我
﹙就一副想草草敷言代過..想要我說掰掰的感覺..﹚
之後我開始上網找...只能找到他通緝的號數
以及發佈通緝時間...我想找他通緝案件的資料是否可以呢??
因為我事後一直透過機關 打電話去每間看守所.監獄詢問
回應都是【查無此人】
我真的很頭痛...
最後我受不暸只好硬著頭皮去翻他以前有可能留下的資訊
瞎猜的被我猜到他家的電話(雲林)
終於和他媽媽聯繫到...我還以為能放下心中的大石頭了
但是他媽媽原來完全不曉得事情的頭尾...
因為他媽媽沒有受過教育...也沒有過經驗這種事情
根本不知道該如何應對...甚至麻煩我在台北這邊能否打聽看看
他人是在哪裡.....到底是什麼事情......
我和他媽媽說:因為我不是直系親屬。要查詢這些恐怕無法有結果。
但聽到阿姨請求我幫忙他...我又不曉得該怎麼辦了...
本來前陣子才跟我男朋友吵了一大架....
拉拉扯扯中...不小心被我激動揮到...他前排座的四顆牙齒模甩飛了出來...
還沒有去重新用好...所以只有在吃東西的時候他才會裝上..
不然會一直鬆脫 現在他如果被捕了 我能否把東西給他呢?
還是需要由他直系血親的家屬才能呢?
我現在如果查詢到他的所在地及編號
是否能夠寫信或是辦理特見呢?
我該怎麼查詢他的案件由?以及是否已判決?上訴期是否已過?
是否還來得及幫他?
因為據他媽媽我知道的是。
沒有收過什麼掛號還是法院通知。
所以不曉得他有通緝甚至沒有接到通知電話
所以很頭痛...希望有經驗或是知道的大大麻煩幫我解開這心中的鬱卒吧...
感激不盡.....
Update:
另外補充...至於毒品案件
好像是販賣....是否已判決我不清楚是不是正確
但是本人所告訴我的是18年.....﹙推理來說應屬於販賣﹚
我沒有看過案子的法院單所以無法確定
是否有方法可以查詢
還是有哪些政府機關能夠幫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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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當地看守所 或相關監所查詢
只是怕板大男友 被裁定收押禁見
那查詢也無用
若是執行 理應會查到
相關監獄單位也會寄相關通知書回家
比較怕是另有他案因有逃亡且重案(五年以上本刑)
而被依刑事訴訟法101條收押禁見
那目前板大無解 除非請他母親請律師
2012-08-25 10:36:34 補充:
PS 板大若知道板大男友身份證相關資料
是可以藉由警政署查詢系統 查詢男友是否被通緝 被何單位通緝
但因為相隔一段時間 不知道是否已被移除
(因為通常查獲到資料下架 約兩週到一個月)
2012-08-26 06:26:04 補充:
我也來回應傳說大大
法律就是法律 本來就難有彈性
依目前法規 就是只能給三等血親或二等姻親查詢相關資料
若那個人成年後無家人
一切就自己來
(曾在獄中看過自己寫狀紙打官司的獄友)
若是未成年就無親人 依照相關法律 法院應會指派法定代理人才對
所以 冷血大大不冷血
若法院單位不依法處理 全部都有刑法瀆職罪之問題 甚至有縱放人犯的問題 及個人資料處理法的相關規定
所以要依法 除非立委諸公願意修正法律
不然 很抱歉 公務人員無法違背法律 不然就有法律責任
這就是事實
所以建議你去問專業的律師
推薦一個網站
法律諮詢家 www.law110.com.tw
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
可以去試試看
而且問問題還可以隱藏
所以可以盡量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
就不會擔心法律關係講得不清楚
律師在給法律的意見上出了差錯
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好運順利解決
奇怪了,本來規定就是這樣,他家長不出面,一個「女朋友」出面,就該給她資料。那「同學」、「同事」、「同袍」、「同好」......親朋好友出面,要不要給?
規定會這樣,是要保護誰?
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訊後飭回,就不說了;如果是羈押,依照刑事訴訟法,其中一份押票,要給被羈押人「所指定的親友」。如果被羈押人自己都沒說要給「女朋友」,你覺得法院或檢察機關應該讓「被告的好友們知道詳情」?
2012-08-26 06:58:06 補充:
「如果對方是個沒有任何一個父母跟家人的話就只有朋友的這種問題你又要該怎麼解釋呢?」
沒看到嗎?「所指定的親『友』」,如果連朋友都沒有,甚至連個同事、同學、同袍、同什麼的都沒有,你要強迫被羈押人通知誰?
2012-08-26 07:13:49 補充:
法律已經設法「調和」了,被羈押人可以決定要通知誰(以一個為限)。如果,不是被羈押人自己決定,而被其他人知道,然而這個人又是被羈押人不想讓他知道的,責任誰負?
假設啦,以我自己的情況,我如果哪天被羈押了,我通知的也一定不是我家人,反而一定選擇通知擔任律師的老師。因為通知家人,他們未必清楚知道要怎麼幫我,但通知老師,他除了可以在法律上幫我之外,到時再請老師幫忙轉告家人就好了。
法律這個規定,不敢說完美,但已經是利弊取捨後,蠻不錯的作法了,這樣你也可以罵,真厲害。
意見區裡的以下這位網友
意見者:
我不是馬迷,更不愛馬迷( 大師 1 級 )
=====
你真是個冷血動物...以後換你在外面出事情而無預警的被捕的話又求助無門的話...那我們也不會告訴你詳細的案情跟原因了˙
2012-08-25 15:50:29 補充:
我希望意見區的001的這位網友還有再看別人寫的文章嘿
2012-08-25 15:57:15 補充:
我建議發問者的這位大大吧˙
如果你不管走到哪裡想找回你的男朋友的話又都找不到的話那舞可以建議你去找一家好一點的神廟裡去拜一拜並去求神問葡看看吧˙
有很多人都在犯了罪之前或犯罪後被捕前或被捕後都會跑去拜一敗求籤問問看神明到底該如何做的˙
如果你的運氣好的話神明因該會來託夢給你並給你指示了˙
或.你也可以去請神廟裡的師父或廟公來幫你問問看神明跟你的男朋友的案子的問題的˙
祝你早日找回男朋友吧˙
2012-08-26 04:51:02 補充:
我也來回答給意見區的004的這位網友吧˙
那我問你嘿...
如果對方是個沒有任何一個父母跟家人的話就只有朋友的這種問題你又要該怎麼解釋呢?
如果法院裡的這些問題真的都一錠藥只能請自己的家屬來辦理事情的話而對方又剛好沒有父母跟任何一個家庭的話又該怎麼辦勒?
那又要找誰去把它給救出來阿?
現在的人真的都是有病的˙妳們這些人比我還要搞不清楚任何一個問題的˙
還自作聰明說什麼你好像很聰明的樣子嘿˙
2012-08-26 09:45:00 補充:
我不想跟妳們這些精神有病的台灣人在玩下去了˙
總之.不管怎樣就請妳們先去幫幫發問者的那位有再販毒的男朋友的那位大大給找回來吧˙
你可以協助他母親,找法扶基金會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全國法服專線0266328282
倘若真的像樓上大大所述 屬於收押禁見 只有委任律師囉
另冒昧請問您是他的"未婚妻"嗎
如果能證明您是他的"未婚妻" 未來探監不是難事
女朋友,還沒結婚都不是夫妻,沒有理由要讓你知道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