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講理的離職員工的問題???有點長~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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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請了美編人員,因他個人在工作的表現上態度不佳故老闆覺得他不適任會影響到上班氣氛以及其他員工上班情緒所以請他走路..想炒他魷魚原因(1)因他喜歡我們老闆所以或在上班時間會是下班時間電話或是簡訊騷擾,老闆表態不可能與他之間有任何情感請他專心於工作上,但此件事情發生之後老闆自知自己做錯了一點就是不能與員工太像朋友關係所以之後也就盡量保持距離,但員工覺得老闆態度冷漠不理他所以他故意做一些惹老闆生氣的幼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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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le avatarAdele2012-02-10
妳好~~以下是我對於勞基法的規定希望對妳有幫助勞基法有規定不管勞~資雙方哪方提出離職~都須於10天告知如勞方已提出離職日期~故資方就不能提前解雇~不然也是要付資遣費~但你們也可以試著以這位員工以不適用~不聽規勸~性騷擾~等等理由解雇~就算跑勞工局只要提出對他不利證據~也不需給付資遣費~任期滿一年~須於10天前告知~不然就要付10天資遣費任期滿二年~須於15~或~20天前告知~不然就要付15~20天資遣費任期滿三年~須於1個月前告知~不然就要付1個�
Joe avatarJoe2012-02-12
是標題作為名詞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