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買衣卻只付部分金額的客人,衣服已拿走,卻沒付餘款該怎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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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夜市賣衣服的小攤商,有客人來買衣服,買了約一千多元,說剛好身上帶不夠錢,可不可以先拿衣服,交個朋友,然後下次會來付剩下的錢。說好下次會來付餘款,也留下FB的聯絡方式,於是我們選擇相信客人,讓客人先帶走衣服。但是後來客人各種理由推拖沒來付款,FB上也說好要分期付款,卻在之後的時間,也沒收到錢,而現在已經沒有再回覆我們訊息!想請問大家,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這個事情嗎?警察局會處理這種事情嗎?可以去警察局備案嗎?這樣構成詐欺嗎?需要寄存證信函嗎?還是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呢@@?雖然是小錢,但心裡實在不開心......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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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h avatarSarah2014-02-08
直接去派出所報案告他詐欺,等到法院通知他時,他應該會來找你和解的。2014-02-1322:37:00補充:詐欺罪的構成要件為何?詐欺罪的追溯期間多久?(一)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有處罰。詐欺罪具有特別的犯罪結構,每個構成要件中都要有接續性。以下為詐欺罪的構成要件:1.施用詐術:行為人必須有施用詐術的行為。所謂詐術,是指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包括虛構事實、扭曲事實或掩飾事實等手段。行為人施用詐術包括積極的作為和消極的不作為。通常這種消極不作為的施詐,是以行為人居於保證人地位,因負有告知義務而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