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正常人去打身障者會有什麼後果?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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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正常人去打身障者會有什麼後果?
例如:坐輪椅的身障者
將坐輪椅的身障者拖倒在地上踩踹
好手好腳的,去打非好手好腳的,加害人刑責會加重嗎?
Update:
不能站立也不能走路,只能坐輪椅通常都是重度殘障
Update2:
此類身障者的防衛及逃避危險能力確實很差
Update3:
忘了補充,永久的。

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14-02-12
一般可用刑法二十三章的傷害罪來處理,該章罪責除了280條有對直系尊親屬的傷害有加重二分之一的刑責,一般沒有。
不過縱然不構成傷害,亦可以用刑法309條的公然侮辱來辦,這條就輕了些。
拖倒在地視情況也可以用妨礙自由來辦,又比公然侮辱重,比傷害罪輕。
2014-02-0821:07:09補充:
是否重傷害,是視施暴者對對方的傷害而言,並不會說對方是身障者就一定是重傷害,版大可以參考一下刑法二十三章。
2014-02-0902:38:26補充:
加不重刑期,法官不能自由加重,而必須在起訴的法條中有加重其刑自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的規定,才能加重他的刑期,若檢察官起訴的法條最重判十年,那麼量刑標準就不能超過十年,若有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的規定,也就最重十五年,若無,就是最重判十年。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02-11
坐輪椅一定是重度殘障嗎?
因為板大題目並未說長期所以未必
法就是法
正常人也好殘障人士也好他都是人
只要行為觸犯法律就以該法條論處
至於輕重是法官基於刑法57條來參考量刑
所以所謂加重我不懂其意
法條大多有刑期範圍
若板大是指比一般判決重當然機率很高
但非絕對
Joe avatarJoe2014-02-11
那來的加重傷害~~~~~~~~~~~~~~~若正常人無原無故的去欺負毆打身障者~我相信法官會給與較重的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