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車禍的案件事發經過事發地點是一個T字型路口,沒有紅綠燈,只有我的支道有畫讓路標誌我是支道要左轉(例T字,由下往左轉)因為我是轉彎車速度30以下對方是幹道,直行(例T字由左往右)肇事鑑定報告出來肇事原因是我是未讓道對方是酒撤測嚴重超標(0.85),未注意前方路況及行經路口未減速對方因為沒戴安全帽,摔的很嚴重,後來便植物人(所以檢方也不起訴他了)我只是擦傷及撞傷後來對方告我刑事,地方法院判我過失致重傷害4個月有期徒刑
過失致重傷害4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很重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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