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法第62條第3項,是否適用"機車相撞"而對方移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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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機車相撞,肇事者在警方尚未到達前任意移動車輛,警方可否以道交法第62條第3項來處罰肇事者?是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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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02-21
{{是否適用"機車相撞"}}A: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名詞釋義:八、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又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名詞釋義: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只要符合第3條汽車使用性質分類中,其第六款說明的『機車』分類,便適用之。所以裡面所說的汽車也包括機車。{{請問機車相撞,肇事�
Hardy avatarHardy2015-02-21
您好,權益達人關心您您好,雖然詹顧問已回答您的問題,但就算對方會被罰跟你也沒直接關係你想知道的應該是<""對方移車""有哪些對你有利的地方吧>首先,<對方移車被罰>這件事對你並沒有任何利害關係但若在發生事故敘述(筆錄)上有所出入時,移車的那一方"較不利",雙方若續述一致時,較不會影響"初步判定"結果您與對方應該都沒什麼大傷,等"初步判定"結果再談機車該如何理賠就好。...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2-23
未標示車輛即移動很有可能被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