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看了文章還是不清楚
這一個月之內因為我個人騎機車
我被開了三張罰單 分別是1.為依規定行駛車道
2.紅燈直行 3.騎機車講手機
這樣我連續被開三張罰單....我會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1條
被吊扣機車牌照一個月嗎?
Update:
真的嗎?因為我被第三條的第八款嚇住了
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
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不用被吊扣就好了,這樣有心情上班了阿...一定不能違規了!!感謝大師
這一個月之內因為我個人騎機車
我被開了三張罰單 分別是1.為依規定行駛車道
2.紅燈直行 3.騎機車講手機
這樣我連續被開三張罰單....我會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1條
被吊扣機車牌照一個月嗎?
Update:
真的嗎?因為我被第三條的第八款嚇住了
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
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不用被吊扣就好了,這樣有心情上班了阿...一定不能違規了!!感謝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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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1條
汽車依本條例規定記違規紀錄於三個月內共達三次以上者,吊扣其汽車牌
照一個月。
而版主被開的三張罰單
1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駕駛人記違規點數1點
2 紅燈直行
駕駛人記違規點數3點
3 騎機車講手機
......無言
均非汽車記違規記錄
所以目前仍不會被吊扣機車牌照
(版主也太不小心了吧!請注意行車安全)
以上供參
2013-11-15 18:14:19 補充: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機車是屬於汽車沒有錯
而汽車會被記違規記錄的規定分別為
第21條
第21-1條
第22條
第29條
第29-2條
第30條
第38條
因條文繁瑣
請版主自行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