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人在車上,被摩拖車撞到 - 法律
By Dorothy
at 2010-08-30T00:00
at 2010-08-3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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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我男友昨天停車讓我和妹妹下車買飲料,車子有超過白線40公分,不到一分鐘,後邊一台摩拖車撞上來(是一個77歲老伯伯,有駕照),他倒下,車子沒事,手有擦傷,我們的左邊後照鏡斷了。對面是消防局,消防局的人勸我們別報警,否則吃虧的是我們 (因為對方是老人)還擅自把我們的後照鏡扳回原來的位置,今天老伯伯和他家人一起去做筆錄,對方的意思是說都是我們的錯,說我們違規停車才會害老伯伯摔車。要過ㄧ個禮拜等老伯伯都無大礙才來說和解的事情,我想問的是,真的完全是我們的錯嗎?老伯伯都沒有錯嗎?我們是臨停不到三分鐘,有超出白線沒錯,但是完完全全都我們的錯嗎?希望有好心人士可以詳解!(有法律規則解釋的話我會更感激的,因為這禮拜還要見面)
我男友昨天停車讓我和妹妹下車買飲料,車子有超過白線40公分,不到一分鐘,後邊一台摩拖車撞上來(是一個77歲老伯伯,有駕照),他倒下,車子沒事,手有擦傷,我們的左邊後照鏡斷了。對面是消防局,消防局的人勸我們別報警,否則吃虧的是我們 (因為對方是老人)還擅自把我們的後照鏡扳回原來的位置,今天老伯伯和他家人一起去做筆錄,對方的意思是說都是我們的錯,說我們違規停車才會害老伯伯摔車。要過ㄧ個禮拜等老伯伯都無大礙才來說和解的事情,我想問的是,真的完全是我們的錯嗎?老伯伯都沒有錯嗎?我們是臨停不到三分鐘,有超出白線沒錯,但是完完全全都我們的錯嗎?希望有好心人士可以詳解!(有法律規則解釋的話我會更感激的,因為這禮拜還要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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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abella
at 2010-09-03T14:18
at 2010-09-03T14:18
該消防局的人做此勸說,是正確的。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你們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該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你們駕駛人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之刑事告訴。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為對方是老人)
交通事故發生"不在於誰撞誰的問題!
更與否是老人無關!
還擅自把我們的後照鏡扳回原來的位置,今天老伯伯和他家人一起去做筆錄,對方的意思是說都是我們的錯,說我們違規停車才會害老伯伯摔車。要過ㄧ個禮拜等老伯伯都無大礙才來說和解的事情,我想問的是,真的完全是我們的錯嗎?
本案依你所述之現場研判,當然不完全是錯 在你們這一方,該機車老人騎士,也應負起[未注意車前狀況 ]的肇事次因 。
老伯伯都沒有錯嗎?
同上說明:
他當然也有錯 ,但是仍僅止於[肇事次因 ],你們違規臨停 應負起本案之[肇事主因 ]。
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我們是臨停不到三分鐘,
違規就是違規,縱使只停 5秒 10秒 ,不幸發生事故,就必須依據交通法規,負起應有的責任 。
只能說是你們運氣不佳!
有超出白線沒錯,但是完完全全都我們的錯嗎?
同上說明:
當然不是 完全你們的錯!
希望有好心人士可以詳解!(有法律規則解釋的話我會更感激的,因為這禮拜還要見面)
本案你們吃虧的地方在於[對方有受傷 ]的事實存在。
同上說明: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你們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該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你們駕駛人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之刑事告訴。
所以至少刑事部分"
你們絕對會站在一路挨打的局面。
當知以刑逼民"
向來確實是受傷被害人,手上最佳的籌碼 ,也是必然會發揮效益 的,合法訴訟手段與技巧。
只要對方懂得運用[以刑逼民]的手段逼你就範,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程序,達成民事和解的目的。
假設你們[只有投保強制險] 而已"
雖然強制險是公辦民營,採無過失主義ˋ交叉理賠,不論肇責歸屬,都會理賠沒錯!
但是其理賠範圍,僅就醫療有效收據部份:
採實支實付理賠賠,減少勞動力損失ˋ精神慰撫金都不在 理賠範圍之內。
財損部份[修車費用]:也不在理賠範圍。所以強制險,不可能ˋ也無義務,派員出面協助任何善後事宜,僅就有效收據實支實付。
況且受傷被害人"原本就可跳過和解,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同項ˋ同額的理賠。本案若你只用[強制險理賠],這等於沒賠分文,任何被害人或家屬,應該都不可能接受 這種理賠方式。
2010-09-08 09:00:48 補充:
TO 咖啡
點你的結果是==>很抱歉!
這個知識檔案目前不公開
請問 要怎回答?
回答什麼?
By Necoo
at 2010-08-31T14:07
at 2010-08-31T14:07
有一件問題想請教您~
不知方不方便~
麻煩您一下~謝謝~點我即可~
By Oliver
at 2010-09-02T14:13
at 2010-09-02T14:13
承上,只要對方是因為你的過失而受傷,不問責任輕重,已觸犯過失傷害罪,而且車禍肇責,是以路權為主,如果你們的車輛侵犯老伯車輛前進的動線,肇事責任自然會歸屬在你們身上,你車輛有投保強制險吧,跟你的保險理賠專員談一談吧,相信會增長很多常識。
By Ula
at 2010-09-01T08:46
at 2010-09-01T08:46
選我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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