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造成車禍如果上法院會比較好嗎 - 法律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13-11-0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事情的經過是
1.我老公去年騎機車撞上一台停在機慢車道的拋錨車(對方說車子沒電),車子後方未放三腳立牌,而且當天晚上下大雨視線不佳車主也不在現場,路燈也是在車子的前方,看過警察拍的照片車子後方非常暗(車子是黑色的),經過很久才有人報案,我老公才被送去醫院,但是傷勢太重了我們連續轉院第三次才有醫院收,傷勢很嚴重住院住了1個月半才出院,而且再加護病房住了三天才轉普通病房,而對方到發生事情之後的第五天才來看,還是我小姑打電話問的她才來,而且一直多到第五天才通報保險公司,讓我們很氣憤,之後我們有提告過失傷害,法院的部份是希望我們先私下談和解,因為我們要求要60萬的賠償金,對方保險公司說如果要求很高他們需要去鑑定,所以我們那次法院請求法規送鑑定,而目前狀況是去鑑定委員會我們是肇事主因,而對方才是肇事次因,自從我們的責任變主因後,保險業務員態度就很差!所以我們想說是不是經過法院判定我們才有更好的理賠金額?
對方保險只想用7比3來賠償我們,可是我先生未來有換人工髖關節的可能性,醫生說這個是一定會換的,我們擔心後續的醫藥費我們負擔不起,會不會上法院他會判6比4比例來賠償我們?或只是5比5?
而我先生經過一年的回診,醫生說他的髖關節已經開始退化了我先生才22歲ㄟ!
2.而我老公的傷勢是右側骨盆骨折,膝蓋有骨折目前有兩的都有打鋼板和鋼釘,每次去回診照X光片的人都說我先生的傷好嚴重!
3.我們鑑定是主因後,會對我們提告的過失傷害有差嗎?還是說對方有肇成我們有人員受傷一定要負起這個刑事責任呢?
已更新項目:
所以有可能我們上法院主因有可能會有勝算囉?
那上法院後,法院判下來的金額是保險公司就會按照法院判的賠償嗎?
因為之前調解時對方也說沒錢陪我們,所以我們比較在乎保險公的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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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13-11-09T04:05
1.對方拋錨車輛停在機慢車道上.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
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
九.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
十二.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該故障車
輛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該標誌在行車時速
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五公尺至三十公尺之路面上.
在行車時速逾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三十公尺至一百
公尺之路面上.交通擁擠之路段.應懸掛於車身之後部.車前適當
位置得視需要設置.車輛駛離現場時.應即拆除.
十三.停於路邊之車輛.遇畫晦.風沙.雨雪.霧靄時.或在夜間無燈光
設備或照明不清之道路.均應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
2.你們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3.你們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的.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若對車禍分析研判表有意見可申請行車鑑定委員會鑑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0條1項)
1.可據以分析當時事故地點.通向.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
2.地面因事故形成之各項痕跡及散落物狀.
3.駕駛人身心狀況與人.車損傷之痕跡.程度及附著物之狀況.
4.事故當事人.車輛位置及形態.
5.事故過程中之人.車動態及各關係地點.
4.保險公司的立場事實上和被保險人的利益未必相符所以往往都是以少賠或者拖延方式來處理.以期降低賠償金額.所以不要只期待著保險公司積極處理.你們雖然是肇事主因.對方是肇事次因.但對方違規行為.次數.嚴重性.若大於肇事主因.在理賠肇責上可能就有所談判空間.這種情況應可爭取到和理的比例.也就是你們所穫得的賠償拉高.這才符合比例原則及保險合理期待原則.(車禍發生在理賠上不是只看主因及次因.有時要看違規行為次數.嚴重性.若肇事次因大於肇事主因.在理賠肇責上就有所談判的空間)你們可請當地民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若有和解.不包括強制險再內對你們較有利.可繼續門診復健治療.若和解不成.就只有法院判定爭取合理的理賠金額.
5.你們雖然是肇事主因.對方是肇事次因.只要你們提告過失傷害罪.對方還是要負起這個刑事責任的. 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刑法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2013-11-08 13:24:41 補充:
1.所以有可能我們上法院主因有可能會有勝算囉?
回答.過失傷害罪會成立.民事求償依據肇責比例賠償.
2.那上法院後,法院判下來的金額是保險公司就會按照法院判的賠償嗎?
回答.是的.
因為之前調解時對方也說沒錢陪我們,所以我們比較在乎保險公的的賠償金
回答.保險公司一定會賠償.只是金額多少的問題.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3-11-08T11:01
從來沒有肇事主因告次因成功被判刑的判決!
這部分不用浪費時間了!
可是我先生未來有換人工髖關節的可能性,???
那是否也可提出我先生會因此早死的精神損害身體損害賠償?法律是不管未來的!
保險公司給7比3已是極優惠了,妳已經是得到最好的照顧了!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3-11-10T00:24
強制險一定要保,若常開車騎車意外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一起保(不貴)
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1-2成元,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約8折,有富邦新光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有的有送免費道路拖吊(車壞掉的顧路邊的時候很有用,自行找人拖吊超貴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像我家人都在這邊保,每年紅利折保費差不多1、2千塊,等於是1台機車2年的強制險免費了,給想省錢的爸爸媽媽參考
官網在這邊:ppt.cc/D,3u
可以直接試算保費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3-11-09T14:53
大大好,
大大問,"我們上法院主因有可能會有勝算囉?"
說時在的,,損害賠償,不能以刑事的角度而言"勝算";
損害賠償,應該是說,可以獲得怎樣的賠償!
好爸爸與帥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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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3-11-08T21:10
還是要去 http://aaashops.com/ 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
亊劶借匑催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3-11-09T05:01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歡迎再來研討解決之道。 事情的經過是
1.我老公去年騎機車撞上一台停在機慢車道的拋錨車(對方說車子沒電),車子後方未放三腳立牌,而且當天晚上下大雨視線不佳車主也不在現場,路燈也是在車子的前方,看過警察拍的照片車子後方非常暗(車子是黑色的),經過很久才有人報案,我老公才被送去醫院,但是傷勢太重了我們連續轉院第三次才有醫院收,傷勢很嚴重住院住了1個月半才出院,而且再加護病房住了三天才轉普通病房, 我方醫療費用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請至櫃檯多要幾份[副本]。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都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上限二萬。四、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五、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上限二萬。六、其他:如義肢、齒、眼等醫療器材。七、殘廢: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  (1-15級,200-5萬) 而對方到發生事情之後的第五天才來看,還是我小姑打電話問的她才來,而且一直多到第五天才通報保險公司,讓我們很氣憤,之後我們有提告過失傷害,法院的部份是希望我們先私下談和解,因為我們要求要60萬的賠償金,對方保險公司說如果要求很高他們需要去鑑定,所以我們那次法院請求法規送鑑定,而目前狀況是去鑑定委員會我們是肇事主因,而對方才是肇事次因,自從我們的責任變主因後,保險業務員態度就很差!所以我們想說是不是經過法院判定我們才有更好的理賠金額? 是的。若往後我方留下後遺症,併且符合強制險失能等級項目,那減損勞動能力的金額是非常可觀的數字。
對方保險只想用7比3來賠償我們,可是我先生未來有換人工髖關節的可能性,醫生說這個是一定會換的,我們擔心後續的醫藥費我們負擔不起,會不會上法院他會判6比4比例來賠償我們?或只是5比5? 這要由法官判定,因目前自由心證,所以每個法官的判賠方式不同。
而我先生經過一年的回診,醫生說他的髖關節已經開始退化了我先生才22歲ㄟ!
2.而我老公的傷勢是右側骨盆骨折,膝蓋有骨折目前有兩的都有打鋼板和鋼釘,每次去回診照X光片的人 都說我 先生的傷好嚴重! 目前先生能夠自行行走嗎?
3.我們鑑定是主因後,會對我們提告的過失傷害有差嗎?還是說對方有肇成我們有人員受傷一定要負起這個刑事責任呢? 不會。只要對方有肇事責任,就一定會被起訴併且判刑。我方應主張向對方提告過失重傷害罪。 祝先生早日康復,後續若遇到相關車禍理賠或訴訟問題,都可問我,加油~ 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2013-11-08 09:21:05 補充:
所以有可能我們上法院主因有可能會有勝算囉?
刑事上一定判刑,民事上會依肇事責任分攤比例。
那上法院後,法院判下來的金額是保險公司就會按照法院判的賠償嗎?
因為之前調解時對方也說沒錢陪我們,所以我們比較在乎保險公的的賠償金
是的。除非對方保額超出判賠金額,超出的部份才須由對方肇事者支付。
2013-11-08 09:21:25 補充:
如有車禍處理、法律諮詢、保險理賠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免費諮詢!
中部地區民眾可至本人辦公室免費諮詢,林老師親自講解車禍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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