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務工作人員公假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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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同事有收到他們家區公所的公文

說是月底選舉選物工作人員要講習的通知

公文上面有載明憑公文向公司請公假

而同事月初也已經去上完課了

但這幾天公司卻以勞基法沒規定必需給公假為由打算駁回他的申請

請問私人企業的規定可以凌駕於政府的公文嗎?

我們同事都覺得公文都有了,公假應該是沒問題

如果最後公司真的不給公假的話

那公司方面是否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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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22-11-18
沒有違法。
Dinah avatarDinah2022-11-18
那個公文對公家單位來說OK,但是不是私人單位認定的公假
範圍,公假是有法律規定的.如果沒有規定,就要回歸事由是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2-11-18
法令規定要給公假的是那些接到政府命令必須參與的公務員
,而不是自願參與的。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2-11-18
否與公司有關?比如出庭當證人,跟公司利益攸關,那人資就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2-11-18
要核假,如果是自己車禍出庭,與公司無關,員工自己就要找
補休/事假/特休等假別核掉.
Madame avatarMadame2022-11-18
另外公假和公出有差別,前者是假後者是工作日外出.
Madame avatarMadame2022-11-18
給樓主幾個思考方向
Bennie avatarBennie2022-11-18
1.參與選務人員工作,是否有"先"報請公司同意?
2.參與選務工作,是否為公司(雇主)指派參加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2-11-18
3.請公假的法源依據在哪? 是否有先查勞工請假規則?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2-11-18
公文是通發,並不會去區分你的參與身分類型
如身分屬於 薦派/指派/自行報名參加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2-11-18
基本上,若是國營或身分上有公職與勞工兼具的人員
為經過機關薦派參與選務工作,自得以公假身分參加
Hedwig avatarHedwig2022-11-18
如為勞工自行報名參加,雇主並無給予公假之"義務"
Edith avatarEdith2022-11-18
據此,私人企業之雇主並無核給公假之必要性
因為 "沒有法令[要求]勞工必須參加選務工作"
Liam avatarLiam2022-11-18
像最近廣告打很兇的國民法官,就是屬於"有法令"
若勞工被選任擔任國民法官,任此職務時,企業必須給予公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