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責任歸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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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的筆電在營隊時交給報到組的A同學使用

他自己騎機車上營地

結果報到組到了營地卻找不到筆電

打電話給租車公司 說並沒有在車上

報到地點的駐警也表示沒有看到

不確定是否有拿上車



這樣的情況

請問

1. 借筆電的A同學
2. 報到組的B和C同學
3. 我男友
4. 營隊本身


各自應該負擔這台筆電遺失的甚麼責任呢?

大家到底要賠償多少是對的?

筆電原價33000元 折舊後27000元


想要得到比較專業的結果

才不會傷了大家和氣......

謝謝板上專業的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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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循環的完美主義:
所有的完美皆由不完美所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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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1-21
A把筆電交給誰?
Puput avatarPuput2011-01-24
妳男友交到誰手上他就找誰要 折舊應該不到23000吧 XD
Sarah avatarSarah2011-01-27
那個人再找有沒有下手一層一層往下
Robert avatarRobert2011-01-28
我的問題就是筆電不確定是在車上還是原地不見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1-30
A不承認他有拿到筆電?
第一句不是說 A有拿到筆電?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2-01
當然A承認有拿到筆電 B和C也有看到 但不知道是否上車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2-03
那不就是A弄不見的?
Agnes avatarAgnes2011-02-06
可是是為了營隊報到用途才借的...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2-10
所以? 你男友借給A,A就要負責原物歸還,至於A是為了
Lily avatarLily2011-02-14
報到用途借的跟在哪裡掉的與你男友無關
妳男友目前只有1.找A要,沒有就叫A賠 2.認賠
Leila avatarLeila2011-02-16
不管A借的目的是啥 借了就要保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