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釐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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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以下狀況的【遺產分配】是否符合法律呢?謝謝。

相關人物

先生A:重病中,遺有房產估值1000萬,該房產有抵押貸款300萬。

太太B:與A感情不好,在A重病期間多次表示要離婚且要求A給錢,B名下無財產。

先生表弟C:A重病期間皆由C照顧,與A感情好,A表示上述房產想要由C繼承,想要盡量減
少給B,故有先立遺囑。

問題列如下

Q1. 若有先立有效遺囑,其中載明表弟C分配遺產75%,太太B分配遺產25%(考量特留份)

如按民法1030-1條,B得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要求分配350萬[計算式:
(1000-300)*1/2]?

除前述350萬外,按遺囑,B又能取得87.5萬[計算式:(1000-300-350)*25%]?

按前述,B、C分別各得437.5萬及262.5萬?

Q2. 由於該房產尚有抵押貸款300萬,債務會怎麼分配呢?

是由C分配225萬[計算式:300*75%]、B分配75萬[計算式:300*25%]嗎?

或是B、C各分配150萬(各50%)?

Q3. 若該房產在A身故時並未售出,繼承時會變成B、C按前項分配比例改為共同持有嗎?

若想聲請共有物分割,以法拍處理,是否不利於B呢?

Q4. 由於該房產仍有抵押貸款,銀行會如何處理呢?

將債權分比例各由B、C兩人承擔?或指定其一人按約定繳付每月本金及利息?

Q5. 若想要達成減少給予太太B遺產的目標,C是否要盡可能舉證B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
協力,致分配有失公平?若是,能否由A記載於遺囑中?

Q6. 若該房產係為A在【婚前】因繼承而得,B是否能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呢?查
得是【婚後】因繼承而得無需分配,但不確定【婚前所得】是否也要分配?

不好意思問題不少,自行查詢下問題也愈來愈多,故想請各位協助釐清,也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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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21-11-29
Q6:如果使用差額分配請求權,婚前財產不列入分配
Regina avatarRegina2021-11-27
先生A-->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其他(子女/父母/兄弟姊妹etc)
Kumar avatarKumar2021-12-01
你的文章沒有列出除了法定配偶外的其他人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11-27
抱歉少列到,A已無父母且無子嗣
Elma avatarElma2021-12-01
兄弟姊妹呢? 兄弟姊妹是第三順位唷 無子女、父母不在
Ida avatarIda2021-11-27
第一、第二順位都沒有,那就輪到第三順位兄弟姊妹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1-12-01
也無其它手足,謝謝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1-11-27
就立遺囑,把配偶B於丈夫病重時完全不來照顧
Lauren avatarLauren2021-12-01
全都寫的鉅細靡遺,順道寫上幾位證人可以證實這一點遺產全都不願意給配偶繼承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11-27
找律師來立這遺囑,該有的程序做完至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Erin avatarErin2021-12-01
直接指定遺產給C繼承
Eden avatarEden2021-11-27
不然就是現在直接去走附條件贈與,去公證贈與契約當然,贈與當下是要繳贈與稅,不像遺產有免稅,自己衡酌吧
Oscar avatarOscar2021-12-01
講白一點,生前可以完全支配,當事人真意可求證
Sarah avatarSarah2021-11-27
死後就是各方賣力演出,各自表述了....尤其看到生前不來顧,死後拼命爭遺產的案例,真下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