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已過戶,但家屬事後發覺被騙,而主張被侵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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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過世順位繼承者理當是老婆當初經一產過戶給母親時,兒子是表示同意的但當遺產一切都按照程序過給母親之後兒子發覺自己有被騙的感覺,主張當初遺產自己有應得份而先在地方控訴母親侵占遺產,再者上法院控告母親請問(1)第一次法院傳喚,被告人未到場會怎樣嗎(2)通常這樣的控告是否成立(3)若是法院傳喚三次被告仍未出庭,是否達成控訴成立(4)應如何才能讓此控告不成立...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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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5-04
刑法第341條(準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二十歲人之知慮淺薄,或乘人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民法第88條(錯誤之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