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甲死後有遺產1000萬元,甲的繼承人有妻子以及四個兒女,且甲在生前有立遺囑。
我想問的問題是假如甲的遺囑內容是將1000萬的遺產留100萬給妻子,剩下全數捐出,
在這個情況下,是先分配出四個兒女各自的特留分(1000/5)/2,再將扣除掉特留分的遺產
600萬按照遺囑的比例(捐出900萬:給妻子100萬)分配嗎?
因為按照上述的分配方法的話,妻子能繼承到的遺產僅有64萬,比特留分還要少。
想請問一下我的理解是否有誤,謝謝大家的回答
(補充一下,妻子沒有使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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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的問題是假如甲的遺囑內容是將1000萬的遺產留100萬給妻子,剩下全數捐出,
在這個情況下,是先分配出四個兒女各自的特留分(1000/5)/2,再將扣除掉特留分的遺產
600萬按照遺囑的比例(捐出900萬:給妻子100萬)分配嗎?
因為按照上述的分配方法的話,妻子能繼承到的遺產僅有64萬,比特留分還要少。
想請問一下我的理解是否有誤,謝謝大家的回答
(補充一下,妻子沒有使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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