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與分割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家裡目前有遺產繼承的問題, 先感謝可以幫忙回答的大大不吝於分享

小弟家祖父最近剛過世, 名下有一棟房子和一塊田地要辦理繼承

家祖父有2個兒子, 另外有4個女兒
而家祖父臨終前已經說好女兒們不繼承遺產, 女兒們也同意簽下拋棄繼承

而我爸是大兒子, 現在和我叔叔要討論遺產繼承分割的問題
目前已經有共識那棟房子給我叔叔
而田地遺產協議後則由我爸分割後占較多持份, 叔叔分割後持份較少

問題是這樣的, 代書說要先辦理"繼承"後才能進行土地"分割"的法律動作
而過程中必須先將房子繼承給我叔叔, 田地則是會先"共同持有"

而我們擔心辦理"繼承"後, 叔叔那邊會反悔"分割"的協議, 堅持要共同持有(50/50)
從而讓我們的利益損失 (因為房子已經繼承給叔叔)

請問我們問的代書說法是對的嗎?
還是可以先處理遺產分割協議書的部分, 確保我們的分割共識
然後再進行繼承的法律動作?

謝謝

--

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11-16
換一個代書 他觀念不對
Megan avatarMegan2021-11-18
繼承的時候就可以依協議繼承的比例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1-11-20
代書說的是實體(地籍線)的"分割" ,繼承要做的是持分比例
Xanthe avatarXanthe2021-11-18
程序上先完成繼承協議持分,做完土地繼承持分登記後
Lydia avatarLydia2021-11-20
要做實體分割(地政要收分割手續費,以及測量放點確認界址代書沒講錯,只是他沒有講清楚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1-11-18
順序上是兩階段,換句話講就是 "要收兩次費用"
Mason avatarMason2021-11-20
所以,代書是正確的,比較可能是"聽的人"沒聽懂,就醬
Thomas avatarThomas2021-11-18
代書(地政士)是國考通過領有執照的,這種基礎觀念是基本
Puput avatarPuput2021-11-20
以一個合格地政士而言,個人不認為會講錯
Freda avatarFreda2021-11-18
你要跟一般老百姓解釋 公同共有,跟 區分共有,很耗時的
Rachel avatarRachel2021-11-20
繼承遺產分割 不等同於 地政土地分割
Queena avatarQueena2021-11-18
地政可以持分割繼承協議書直接登記持分(你姑姑們如果沒有走法院的拋棄繼承,她們也要在分割繼承協議書上蓋印鑑章)
Faithe avatarFaithe2021-11-20
這是地政方面的持有分割,實際上的確實土地分割(不是共有
Elvira avatarElvira2021-11-18
狀態),要看是否要直接分割,因為農地有規定除了繼承以外
Freda avatarFreda2021-11-20
的分割有最小面積限制,不是很清楚你們的代書是不是意思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1-11-18
是指這個。
Ida avatarIda2021-11-20
常常會有最後姑姑簽了只是讓爸爸心安,最後還是要按照應繼份的案例
Iris avatarIris2021-11-18
區分共有......?唉 真無言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1-11-20
先弄出完整的遺產分割協議書草案再說唄。
Doris avatarDoris2021-11-18
分割繼承登記案附的遺產分割協議書,是採分別共有方式,之後還得再辦一次共有物分割登記。
Olivia avatarOlivia2021-11-20
如果土地共有的話,是不能直接辦理共有物分割的。
Kama avatarKama2021-11-18
我的意思是無法從一塊「公同共有」的土地,直接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
Lily avatarLily2021-11-20
也有一種方法比較特別是全體繼承人多數決先辦理土地分
Oliver avatarOliver2021-11-18
割後,再辦理分割繼承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