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的和解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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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請教一下~

一個月前因為陽光刺眼閃避不及而撞到停在紅線上的貨車
我的機車~手機都撞壞~人也受傷
醫藥費+修車費 一些細項約一萬六千多
也都有單據

是只有委托保險公司來和我談~對方人沒到場
保險公司告訴我如果要等肇責的判定出來
若對方責任低可能沒多少錢可賠~

不然就是現在以它們保險公司的計算處理方式
加一加最好也就差不多8000初
要的話就同意簽和解

我想問的是:

1.我搜尋過有人因為也是撞到紅線違停的車子而被賠償
另外一種就是對方責任不多~受害者自行認賠
這中間到底是差異在那裡

2.若我對目前的情況~理賠金額不滿意
我能夠作些什麼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或是其他管道來幫我

先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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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Joseph2021-11-14
如果我是你,沒五萬不會同意對方和解。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1-11-16
1每個個案不同,你要問大體方向~
Elvira avatarElvira2021-11-18
簡單說,除非對方有行車紀錄器證明你車速過快。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11-18
絕對路權而言,他沒有紅線臨停你不會出車禍~看初判表。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1-11-20
2和解金額不滿意,半年內提告過失傷害。(車禍有報警驗傷
Ula avatarUla2021-11-18
刑事庭記得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不懂可爬文。
Joseph avatarJoseph2021-11-20
關於樓上某J的推文 建議一律略過 以免被誤導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11-18
保險公司講的多數都是對自己有利的屁話,你這個也一樣有受傷+紅線一定有肇責,8000 叫保險公司自己吞下去啦
Agnes avatarAgnes2021-11-20
推7樓Q大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1-11-18
先告過失傷害吧!
Quanna avatarQuanna2021-11-20
感謝大家給我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