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病人不願意說病情,配偶可以調閱病例嗎?如果拿不到當事人的身分證健保卡,是否
可以戶籍謄本調閱 謝謝
第 71 條
醫療機構應依其診治之病人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必要時提供中文病歷
摘要,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其所需費用,由病人負擔。
https://i.imgur.com/oFswWb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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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戶籍謄本調閱 謝謝
第 71 條
醫療機構應依其診治之病人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必要時提供中文病歷
摘要,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其所需費用,由病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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