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判決罰金未達原罰單金額(若含2個月刑期即超過)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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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老公之前酒駕,昨日收到法院函文,罰金20000,判2個月得易科罰金,請問金額就是20000+60000嗎....之前有查過若罰金未達原罰單基本金額.監理站的部分還是要補足,假設他的原罰單是60000,那這樣還要補罰金40000給監理站嗎...還是總額80000即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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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10-12
酒測值0.25以上,會被判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且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後,已經刪除「拘役」跟「罰金」。
換句話說,已經不是賠錢可以解決,要被判刑留下前科喔!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60日總共繳六萬,必須本人去法院繳,
如果法院願讓你罰罰款,繳完罰款,
你還要拿收據及交通紅單至監理所,
如果罰款高於紅單,你就不用再繳紅單
如果法院罰款小於紅單,你就還要補差額
有其他的後續的法律程序問題 歡迎和律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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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avatarLinda2013-10-08
法院那邊的繳完
監理站那邊的不用繳
但記得拿收據去監理站
Jake avatarJake2013-10-10
只是想確認金額,並沒有想減免,回答這樣的內容一點意義都沒有
Dora avatarDora2013-10-12
多繳一點才對得起自己良心
兩邊都去繳一繳
別想什麼減免的
才是好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