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緩起訴/銷紅單/別的監理站辦理嗎?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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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緩起訴要銷紅單,可以去別的監理站辦理嗎?
因為本身在北部工作,在南部被開單。
可以在台北的監理站辦理嗎?
已更新項目:
高大你好,想在請教一個問題。
我已經在緩起訴的期限內繳款完畢(10/20),也把證明傳真給相關單位了。
紅單註銷的部分有需要在10/20之前處理完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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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avatarJohn2014-10-19
★高大瑋回答★
一.酒駕~
違反處罰條例第35條=>此條它是屬於限制性之條文.
提問版大收執之紅單上有勾選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
屬特殊案件~
因此必須攜帶駕駛執照及紅單/繳納緩起訴處分金之
收據.到勾選之到案處所辦理吊扣或吊銷及安排道安
講習.
無法到其他監理裁罰機關越區辦理.
◆到案聽候裁決後可申請道安講習越區代訓.
距住家或工作處所較近/較方便之監理機關上課.
二.
酒駕違反公共危險罪章~法院罰金可抵酒駕紅單罰緩 .
法院公共危險係屬刑事罰.監理所係屬行政罰.
倘刑事罰款
(易科罰金.勞動服務或緩起訴處分金)
高於行政罰款(酒駕紅單).則行政罰不必繳.
需持(法院繳納罰金收據)與紅單至監理機關
辦理撤銷酒駕紅單罰緩手續.倘低於行政罰.則要補足行政罰款不足的部份.
二則僅擇一高者而罰 (一行為不二罰)
2014-10-18 19:47:16 補充:
你是把繳款證明傳真回地檢署銷案.
但監理機關行政罰的部分~還尚未結案.
以往酒駕緩起訴處分是等緩起訴期限屆滿後
監理機關才會主動寄送裁決書到府.
收到後再持緩起訴繳款單據紅單到監理機關辦理撤銷紅單事宜.
但現在只要繳完處分金~~就算刑事罰的部分已經執行完畢.
隨時都可以持相關單據到監理裁罰機關辦理撤銷酒駕紅單.
不足扣抵時必須再補足差額~並安排道安講習才算正式結案.
如果拖太久未去辦理銷案~監理機關會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