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騎車,被酒駕撞到,當下他口氣很好問我們有沒有受傷,還有附近的鄰居也來幫他說話,後來我們朋友到場了關心我們,我們想說要去醫院擦藥做檢查上救護車以後,對方口氣不好還威脅我朋友,要我跟他和解,重點是當下警察也沒馬上酒測,問他(肇事者)要不要私下和解,要他吹氣拖了一個鐘頭,後來酒測值還是高達公共危險值,我們知道以後非常火大,做完筆錄決定提告,隔天發現警察吃案,酒駕肇事因該是一起送上去,但是警察把這一件事情分成兩回事去辦理,現��
酒駕肇事和吃案問題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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