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朋友在農曆年前發生車禍對方是左轉車,被我男朋友(直行車)撞上,對方車子車門損壞,我男友右大腿粉碎性骨折..這場我男友有喝酒,酒測值0.3,雖然他酒駕不對,但是他是可以安全駕駛的範圍,公共危險罪開庭的部分已經判定不起訴。對方以及他的保險公司沒有誠意要和解,賠償的金額也很不合理於是我男友已經對他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目前開過一次庭,但是法官還是安排我們再進行一次調解,並且申請了車禍鑑定。雖然提出告訴,但是��
酒駕車禍&過失傷害罪相關的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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