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ㄧ個朋友因酒駕(酒精濃度為0.18以被開罰也構成公共危險罪還未判決)被一台機車從左側邊撞上,機車駕駛人為義務役現役軍人(放假期間),機車駕駛人右大腿骨折身體多處擦傷機車前方嚴重損壞,我方轎車左側邊幾乎全毀無人受傷,路口距離撞擊位子約5到10公尺機車騎士疑式車速過快,當時號誌我方為閃黃燈機車騎士為閃紅燈,我方以在第一時間到醫院慰問傷患也請保險公司妥善負責醫療的部份,現在機車維修費用對方說要44000(超貴)也要我們
酒駕造事須負全責嗎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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