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疏失導致二度灼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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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沒有PTT帳號,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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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聲明, 絕對認同防疫期間第一線醫護人員的辛苦搶救與付出, 也很相信醫師們的專業,
才能讓台灣在世界防疫做得如此成功.前衛。

-------(以下內文)--------

事情是這樣子的,3月25日至南部奇X醫院檢疫站篩檢COVID-19,
篩檢過程中醫師不慎將篩檢試管內的化學藥劑淋到我右臂,
當時醫護人員未在第一時間處理採取任何搶救行動,過了數秒鐘液體開始侵蝕我的右臂,
引發劇烈發燙與刺痛感, 我馬上告知一旁醫生、護士,此時護士才詢問是否要沖水。
當下我一直詢問此藥劑成分,院方竟然沒有半個人知道這個化學液體的成分是甚麼......
......,最後右臂二度灼傷。



事發灼傷後,我有住院觀察,住院期間開始發燒(COVID-19檢驗陰性),
半夜身體燒燙須躺冰枕才能入睡,護士說可能因為燒燙傷所以體溫才會偏高。
直到我要出院當天,院方安排社福部與我聯繫關心,我有告知發燒狀況,
社福部回覆我
『醫生有說是因為灼傷才會發燒的嗎? 你聽護士說的不準, 醫生說的才算。』
事發當時可能因為醫護人員不知道液體成分, 所以不知道嚴重性,
但我的手痛無論沖水與不沖水都極度疼痛, 手部液體淋過的痕跡由粉紅-白-紫-黑,
到後來脫皮, 床上很多脫落的皮削, 到現在四個多月了已經黑色素沉澱。
我很愛戶外運動, 因為手部狀況導致只能待在家中不敢曬太陽,
也因為這件事還沒處理好導致不得繼續出國工作。


陸續有回診該醫院看皮膚科, 但皮膚科醫生的回覆我不是很認同,
他說他可以給我處方簽請我自己到國外買藥來擦,
並說手部狀況可能很久才會好, 也可能永遠不會好, 他沒辦法跟我確定。
後來我轉診整形外科, 醫生說可能1-2個月色素會不見,
他請我自行去買防曬袖套戴著........。


總結就是, 大家說法都不一。
這事起初院方社福部有致電給我母親大人, 家長意思是希望院方處理好這些事, 免得到時
候還要找人來協助處理, 結果院方回覆我們『要找人處理的話, 他們也有辦法找人來處理
阿。』後來, 我有找民意代表幫忙處理, 但都沒太大作用。院方處理也感覺很消極緩慢。


我有寫信至衛生局調處, 9月份才會開調解會,想詢問廣大站友們, 我該如何處理、談這件
事情? 後續問題、理賠金等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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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20-08-11
這是過失傷害,但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6個月內不提起告訴就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8-14
不能提起了。但這個案子就算刑附民也不見得很有效益,如果可
Lydia avatarLydia2020-08-15
以以適當金額和解,會比較不麻煩。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0-08-15
但除非你是演員之類的,色素沉著就算永遠不會好,能請求的金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8-16
額也很有限。老實說如果國外的工作重要,與其花幾個月在國內
Edwina avatarEdwina2020-08-18
爭取幾萬元的賠償,或許乾脆自認倒楣,以工作優先也是一個選
擇。
Olive avatarOlive2020-08-23
如果耗得起,一、二十萬也許有機會,再多大概是比較困難。
Edwina avatarEdwina2020-08-24
醫師的注意程度通說是善良管理人義務,只要抽象輕過失就成立
Callum avatarCallum2020-08-25
但如果目的是獲得賠償,過失的類別並不是很重要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08-28
如果沒時間耗,對方願意三萬、五萬和解都行吧,走訴訟也不見
Freda avatarFreda2020-08-29
得能判更多,為了打官司而不出國的損失是不能請求的
Joe avatarJoe2020-08-31
會不會被告誹謗/公然侮辱,就要看如何措辭了
Dora avatarDora2020-09-03
但訴諸媒體對於獲得更多賠償不見得有幫助
Freda avatarFreda2020-09-07
過失傷害啊...提告啊,然後換成你打擊醫療人員士氣而已
Mia avatarMia2020-09-11
你當現在醫院很想做 COVID19的事情歐??
之後換成你被貼在爆料公社公審(或者是你先貼爆料)
Irma avatarIrma2020-09-13
一堆藥劑都是上面塞下來的,你當基層醫護都是化學專門?
頂多就是看是不是要陳時鐘部長來探視你,如何??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0-09-14
想太多了點...
Oliver avatarOliver2020-09-17
醫院說不知道,那就看當初那個藥劑仿單或者是說明書
是不是大家都沒在看
看你是要走藥害救濟,還是過失傷害,告下去吧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09-19
若嘴巴講認同辛苦,實際上還是要對方給交代給誠意
那就不是什麼認同啦...
自己先搞清楚訴求是什麼,ok ??
Gary avatarGary2020-09-19
要交代,要多大捆的,十萬一捆,還是二十萬一捆?
Freda avatarFreda2020-09-24
想要滿意就去告陳時鐘吧,他是總指揮官....
Oliver avatarOliver2020-09-25
藥害救濟一定不會過,過失傷害大概判個三個月緩刑兩年。
Susan avatarSusan2020-09-26
但受到傷害是事實,民事賠償上適當金額的填補損害也是合理的
Damian avatarDamian2020-10-01
也不用說得好像要求賠償的都是刁民。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10-02
以色素沉著當關鍵字去裁判書系統查,有的判三萬有的判七萬,
Hardy avatarHardy2020-10-03
大概就是不超過十萬。想要快速了結就要求少一點金額拿和解,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0-10-06
想試著多拿錢就耗下去,若對方急於和解可能可以拿到十幾萬,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10-08
但也有可能對方絕不妥協寧可繳錢給國庫,花上兩年打官司最後
還是判三萬。
Andy avatarAndy2020-10-08
這樣的傷害跟後續治療能跟無法出國工作做連結嗎?
Una avatarUna2020-10-10
醫師不慎將篩檢試管內的化學藥劑淋到我右臂 <-過失傷害
醫護人員未在第一時間處理採取任何搶救 <-相關人員共同
過失導致損害之行為
Xanthe avatarXanthe2020-10-13
社福部回覆...醫生說的才算 <- 沒問題,上法院法官也是
這樣要求
Iris avatarIris2020-10-16
民事訴訟就告相關醫護人員,醫院就告僱用人侵權連帶責任
Leila avatarLeila2020-10-20
治療的話如果需要用到整形除疤 <- 請拿到醫生證明
Bennie avatarBennie2020-10-22
理賠金 <- 想主張的部分都有有單據或其他證明
Iris avatarIris2020-10-25
刑事方面這種普通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請自己提告,提告
Tom avatarTom2020-10-27
有時效限制,案發日起6個月,逾時提告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