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要如何檢舉他???因大樓地下室停車位有限,所以有一部車常佔用入口的消防通道來當私人車位,常造成車子出入不便,且入口較小,也易產生碰撞.最近就因他亂停,結果造成小小擦傷,但對方有保車體險.因此保險公司來電說對方是屬靜止車輛,所以算是我肇事.對方甚至還要求全額賠償.但我個人主張對方佔用消防通道停車,且那也非他個人私人車位.所以我還想向他求償個人車體損失,不知哪位大大能提供寶貴意見
長期佔用大樓地下消防通道,是否可依公共危險罪處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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