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通保法」的損害求償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小弟前些個日子

被一位朋友的牽手誤認為有一腿
搞到現在法院跑到心很累

他宣稱是「為了保護家庭和諧」原因的偷側錄我的對話
就不是「無故」

而且還偷側錄多達四次 三次為手機對話側錄 一次為調解室偷側錄

所以小弟前提起通保法的告訴 不過法官輕判對方6萬

現在民事要提出求償
小弟該如何向對方要求「賠償」小弟實質與虛擬的損害?

因為法官有言
「你的實質損害是什麼?」
「你看沒什麼實質上的損害啊。」

但是對方不僅偷側錄 也在 「調解室」偷側錄。
當日在調解室偷側錄也將家母的對話錄音進去。
更在譯文中斷章取義

不僅將自己側錄手機的對話稱為「監督對話」
更將在調解室的對話稱為「保障自身權益」



希望懇求法學專業可以指點小弟該如何向其求償?
感謝大家

--

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9-14
6萬不錯了啊…還是你有家庭失和?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9-18
可以問一下"搞到換工作"是什麼情況...黑函到你公司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9-22
看要不要找律師= =
Rae avatarRae2017-09-22
問前老闆能不能作證辭退的理由是這件事情....
Ethan avatarEthan2017-09-23
或者至少取得他打電話去亂的證據
Lydia avatarLydia2017-09-28
老闆違法解雇 是跟老板求償 妳弄錯對象
老板要作證自己違法?
Leila avatarLeila2017-09-28
向老闆求償這個是卡在台灣勞工不敢申訴吧...
雖然勞基法有規範,但是真的敢檢舉的沒幾個
Mary avatarMary2017-09-29
自己棄權不表示就可以因此抓交替啊 = =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10-04
就問你的刑事律師再打民事,他比較了解你的狀況不是嗎
Belly avatarBelly2017-10-08
多問一個問題,你跟你朋友應該斷絕往來了吧
Lucy avatarLucy2017-10-12
覺得麻煩的是就算再換一份工作,對方應該還是會來找你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10-12
總覺得很怪,正常來講你跟朋友斷絕往來應該就沒事了才對
Puput avatarPuput2017-10-12
跟律師研究看看他來職場亂這件事情是否有其他違法吧
Ida avatarIda2017-10-16
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隱私權不受國家機關非法侵害,
才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目的之一。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10-19
對方又不是公務人員監聽你的,應該是適用刑法第315條
Eden avatarEden2017-10-21
你的隱私權被侵害,得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請求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