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成員有我、爺爺、奶奶,我們住雲林,我的父母都過世了約兩個月前爺爺因為小車禍住院在加護病房期間我與奶奶"天天都去探望從來沒有一天缺席"後來因某些因素被嫁到台北的姑媽將爺爺轉院至台北姑媽要我提供兩萬多元補貼轉院費用,事後得到理賠會還我這個姑媽是我爺爺從我姑婆(他的親妹妹)那邊分過來的,非親生女兒。事情就開始發生問題也開始產生了...爺爺到台北一個禮拜後,姑媽與姑丈對家裡變得不太友善後來一段時間姑媽不斷
關於以下情節我可以告對方什麼?懇請認真針對問題做回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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