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任意開車或騎車突然插入公車前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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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駕駛人任意開車或騎車突然插入公車前面(只為了個人急著左右轉)導致公車急煞造成乘客受傷是否觸犯了公共危險罪呢?公車是公共運輸交通工具上述行為是否觸犯了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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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7-23
1.回答.應該是沒有只有違反交通規則.一、蛇行、危險方式駕車.違規超車.未依規定行駛車道.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3條.)2.回答.飆車的要件.刑法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