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於任意開車或騎車突然插入公車前面 - 法律Eartha · 2013-07-2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駕駛人任意開車或騎車突然插入公車前面(只為了個人急著左右轉)導致公車急煞造成乘客受傷是否觸犯了公共危險罪呢?公車是公共運輸交通工具上述行為是否觸犯了公共危險罪法律All CommentsVanessa2013-07-231.回答.應該是沒有只有違反交通規則.一、蛇行、危險方式駕車.違規超車.未依規定行駛車道.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3條.)2.回答.飆車的要件.刑法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 Posts請給我開膛手傑克的資訊雇主家喪事撞上違規迴轉的機車跑步突然跌倒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可以規約禁止飼養寵物之規定是否有違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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