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偽造印鑑去貸款的問題 - 法律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09-08-10T03:04

Table of Contents

我朋友家裡剛好遇到這個很大的麻煩

朋友的爸爸在去年過世,過世後公司的負責人是她大姐

最近突然收到法院傳票,說有積欠債務

據了解是爸爸的多年好友盜刻印章去跟銀行貸款

而且還貸了兩次,現在傳票來了要還錢

但是那個人卻說沒錢好還

所以銀行對負責人也就是朋友家裡提告了

但法院也裁定那個人確定有盜用印章的事實

銀行方面卻不肯撤銷告訴 對方也說沒有錢

重點他同時還有盜用其他間公司的印章

還有偽造發票報帳等等的問題

朋友家中目前剩4個小孩跟媽媽 有2個小孩還未成年

不知道針對這案子該怎麼去解決呢?

目前大姊都要一直跑法院 也不知道該怎麼樣對對方提告

她們家中絕對沒辦法承受這筆債務...請大家幫幫忙 謝謝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09-08-12T12:13
既然法院認定印章為盜刻 銀行就會敗訴 問題不就解決了?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09-08-15T23:21
多年好友又是什麼身份 盜刻誰的印章 盜用其它公司印章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09-08-19T08:04
但目前狀況好像還是要她們付錢,還是常跑法院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09-08-24T00:02
與你朋友大姐有何關聯?若你就是你朋友 把關係講清楚大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09-08-28T11:26
家才能正確幫你分析法律問題 :)
Tom avatar
By Tom
at 2009-08-29T05:46
算是朋友爸爸的員工 他盜刻公司的印章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09-08-31T08:44
大姊是她們父親過世後的公司繼承人! 我不是當事人 :(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09-09-03T08:30
既然是盜刻公司印章 你朋友大姊的公司就不用還錢 就算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09-09-05T20:40
要還 也是公司還 公司資本賠完就沒了 不會要負責人賠吧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09-09-08T17:07
請問你文中的「法院裁定」可否說詳細點?

這樣有阻卻違法嗎?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09-08-10T01:26
有關打破車窗救小狗的案例 我做了一些整理 前提都是小狗命在旦夕,不立即急救很有可能有生命危險 目前舉出來的阻卻違法是由有以下幾點: 1.緊急避難:由此題看來應有其適用 2.推測承諾:就醫療案例也可援用的情形下,照理說也是可以成立 3.and#34;適法and#34;無因管理:通說認為只有是法無因管理不 ...

勞資訴訟法律程序疑問!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09-08-10T00:04
甲公司有一群勞工... 同樣都被公司積欠薪水... 有一批勞工(稱A)在年初時因為公司跳票原因, 又因為被積欠薪資,選擇離職同時向勞工局申請勞資協商... 勞資協商過程,老闆有到勞工局出席會議,也同意分批還薪資... 但是後來跳票... 於是五月A這批人直接拿勞工局勞資協商的結果,直接向法院申請 ...

這樣有阻卻違法嗎?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09-08-10T00:02
: 民法關於「不法管理」和「適法管理」的規範,雖然法律效果不同, : 但『性質』上都是在處理關於「利益歸屬」和「費用返還」等問題。 : 兩者在法律效果上的差別,僅在於得請求之範圍不同而已。 : 換句話說,從刑法21條的角度來看,民法並沒有告訴我們,為什麼「 : 適法管理」就可以阻卻刑事違法性,而「不法管理」就 ...

5F施工遇颱風豪雨.3F漏水,可請求賠償嗎?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09-08-09T23:23
莫拉克颱風帶來超大豪雨 平時不會漏水的我家(五樓公寓的三樓) 8日早上.....下起小雨 狀況: 四樓沒人住 五樓的住戶正在改建,原是四房二廳的格式...改成小套房式 陽台及窗戶都敲掉,窗戶並未做任何防颱準備 就是空成一片(懷疑是我家漏水的主因) --------- 而原本五樓的頂樓就會 ...

這樣有阻卻違法嗎?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09-08-09T23:14
→ Okawa:按民法177II規定 明知為他人事務 為自己之利益而管理者 08/09 00:45 → Okawa:準用同條第一項 亦即本人仍得主張享有管理之利益 並於所受 08/09 00:46 → Okawa:利益範圍內 對不法管理人負一定之義務 那麼 請問我們可以 08/09 00:46 → Okaw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