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傷害罪的刑責及賠償金額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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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於今年初下班回家途中與人發生行車糾紛,
對方開車要轉進巷子打了方興燈馬上轉,
小弟將對方攔下並告知對方這樣很危險
然後對方不爽,下車並好像要跟我打架,
然後往後車廂去好像要拿東西
我就敲了他的後照鏡,然後離開現場
對方看我要離開跑上前來拉我我摩托車的後扶手
然後被我拖行了一百公尺左右
造成屁股及前大腿擦傷,右手臂燙傷(排氣管)
之後對方告我傷害及毀損
現在偵查庭開完了,對方說要我賠償25萬
我就說我沒辦法陪這麼多
然後現在又送上去了
如果還是沒和解的話
請問後續會如何發展??
我會被判刑嗎?
本身沒有前科
如判刑大約是判怎樣子?可以緩刑嗎?
緩刑是要繳錢給政府的嗎??
判賠的金額是法官決定的嗎?
這樣的賠償金額大概又落在哪個範圍呢??
麻煩懂得大大幫我解答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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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3-05-17
賠他?
他受傷的責任要他自己負擔,沒人要他自己硬啦硬撐與硬跑,他已犯了強制罪,還要你賠?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5-19
你挑釁他有錯...但這傷他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