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路上跟人家(一對父子檔)發生行車糾紛(但未發生事故),我行經上橋要左轉,對方下橋要右轉,兩人差點發生擦撞,後來對方說我瞪他,作勢揮手要打我,然後我回應他說,你這樣子就可以動手要打人嗎?對方就說有本事把安全帽拿下來,於是我就脫下安全帽,在把我安全帽要置放於機車上時,對方父親就揮手揍我嘴巴,鼻子,頭部持續作臉部攻擊,於是我當下出至於保護我個人身體安全,開始出手反抗以及還擊,結果對方兒子也加入戰局,拿安全帽持續攻擊我的頭部,當然我不是葉問,被他倆父子壓在地下打,然後他兒子拿安全帽攻擊我頭部(過程中我有擋,但也有出手還擊),直到他倆對我攻擊停止(我也停止),雙方互撿各自物品然後離開,然後我在現場報警等警察來對方父親53年次兒子83年次目前持有錄影監視畫面,醫院診斷書問題一:我跟警方有去里長辦公室調閱錄影監視畫
互毆傷害罪以及主張正當防衛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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