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於兩個工作都可以加勞健保....請專業解答~(10點) - 法律Joe · 2011-11-2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因為經濟需求大所以想做二份工作約8+6小時=14小時...大約但剛好兩份都可以和必須加勞健保我要如何做?!是隱瞞一方?!還是告知兩邊雇主?會因我的超時而被解雇或者勞保局追查啥嗎?!煩請ˇ專業ˇ解惑.謝謝~無誠的廣告勿擾~法律All CommentsYuri2011-11-201 依據勞工保險法第六條、就業保險法第五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六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條,雇主都要依法幫員工投保前述各種保險及提撥勞工退休金。但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項:以現金發給之保險給付,其金額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及給付標準計算。被保險人同時受僱於二個以上投保單位者,其普通事故保險給付之月投保薪資得合併計算,不得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就業保險法第五條第三項:受僱於二個以上雇主者,得擇一參加本保險。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九條:勞工同期間受僱於二個以上之雇主,各該雇主應依本條例第六條規定分別提繳。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符合本法第八條規定,同一類具有二種以上被保險人資格者,應以其主要工作之身分參加本保險2 又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審查準則」第四條 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ㄖ常生活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就業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3 基於上述法規,勞工保險及勞工退休金提撥,二個雇主都要投保與提撥,才能雙重保障;就業保險及全民健保僅需主要工作的一方辦理加保就可以,次要工作的一方持有主要投保單位的加保資料〈三合一加保單影本〉就不違法3 勞工通常屬於弱勢的一方,法律只規定雇主要求勞工最長工作時間限制,並沒有限制勞工自願工作時間;另兼他項工作時,通常雇主會考慮敬業精神與競業禁止的問題,所以自己要先衡量雇主的意願〈重複加保遲早會被查到而通知雇主退保〉,再與雇主協商John2011-11-20勞保在兩個雇主的企業加保是合法合理合情的因為兩個雇主都必須為你按月提繳6%的退休金(你的權益)健保則在加保後第三個月健保局就會來信徵求你該在那邊加保啦屆時再聲明就可以啦(通常健保局會主動砍掉較遠時的那一家)Related Posts網路上免費下載音樂!!急急急(15點)懂法律的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有關網路的~公司外包出來的作品,可以張貼在自己的網站嗎?FB提示器??勞保與雇用外籍幫傭洗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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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又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審查準則」第四條 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ㄖ常生活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就業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3 基於上述法規,勞工保險及勞工退休金提撥,二個雇主都要投保與提撥,才能雙重保障;就業保險及全民健保僅需主要工作的一方辦理加保就可以,次要工作的一方持有主要投保單位的加保資料〈三合一加保單影本〉就不違法
3 勞工通常屬於弱勢的一方,法律只規定雇主要求勞工最長工作時間限制,並沒有限制勞工自願工作時間;另兼他項工作時,通常雇主會考慮敬業精神與競業禁止的問題,所以自己要先衡量雇主的意願〈重複加保遲早會被查到而通知雇主退保〉,再與雇主協商
因為兩個雇主都必須為你按月提繳6%的退休金(你的權益)
健保則在加保後第三個月健保局就會來信徵求你該在那邊加保啦
屆時再聲明就可以啦(通常健保局會主動砍掉較遠時的那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