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請教進出口與其相關的法令與法律與憲法的議題
因為憲法有規定一些保障人民的條款!
我的朋友有在用大數據分析一些進出口的原物料與商品的關聯
其成果無法完全符合我們普通人的認真
有些進貨較多零件但沒出貨那麼多,可能是零件品質良率不高(虧損!?)
有些廠商出貨量的部件總重量超過其進貨總重量
已被人工智慧data mining為異常廠商並且flag為黑心買家(因為原賣家熟知大數據)
不知道臺灣稀土的產量如何?還有在進口黃金嗎?我們黃儲備量是否有受到保障?
許多大公司出來時都會檢查後車廂以確保沒有員工偷帶東西出來
我發現有些音源線接頭不是鍍真金,會影響音質,而造成爆音!
這樣廠商要付很大的責任!
因為我知道有些肉類食物已找不到其靈魂(即肉的主人)
不知道這樣的技術有沒有違憲?
因為外星種族看到肉(死屍,就會把他們的靈魂帶到另一個銀河扇區,當然會先經過靈魂的同意,有佛教徒說是西方極樂世界)
至少他不用再重複被殺死。
不過如果有美軍(或其他先進國家)的物質製造機
根本不需要殺生,也不需要進出口
我想知道這樣是否有違法?
店家都不敢標示為複製肉,擔憂有違法。
他們明明可以用更好的先進材料鍍在接頭上避免衛星脈衝造成感應起電造成電腦異常
請問衛星訊號打到車子造成車輛行車電腦異常該如何向發射國求償,因為美國的GPS衛星SVN75還沒發射,不知是否有其他國家想陷害美國?還是前蘇聯的派系搞的鬼?
這可能要請教跨國關係法的專家
謝謝
另外我想問如果我的DNA的肉被拿去複製並放到餐桌上,是否可向該廠商求償?該用哪條法律?
那時候我真的很生氣,只好忍下來,因為目前臺灣司法體系不太能解決問題,不知道追溯期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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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One M9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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