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基法第26條 - 法律
By Lauren
at 2014-10-16T00:00
at 2014-10-1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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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任職的工作是碗盤清洗的環保公司而我是司機
在一開始應徵時裡面的司機都說碗盤破掉不用賠
但因為公司貨車機械升降尾門忽然故障導致尾門上的碗盤全部掉落一地
離職前公司內的處經理只說賠的金額很大不可能叫司機賠償頂多記小過警惕
但離職後卻要求我賠償一萬二的三分之一四千元整
事後沒人敢面對我所發問的問題只跟我說因為我已經離職了所以沒辦法以警惕的方式讓我解決所以要我賠償損失的三分之一而且薪水是直接扣掉四千塊才匯來我的戶頭每天都做十個小時沒有加班費做得要死要活薪水也不是當初說的三萬多卻是扣掉賠償的兩萬二.......
在一開始應徵時裡面的司機都說碗盤破掉不用賠
但因為公司貨車機械升降尾門忽然故障導致尾門上的碗盤全部掉落一地
離職前公司內的處經理只說賠的金額很大不可能叫司機賠償頂多記小過警惕
但離職後卻要求我賠償一萬二的三分之一四千元整
事後沒人敢面對我所發問的問題只跟我說因為我已經離職了所以沒辦法以警惕的方式讓我解決所以要我賠償損失的三分之一而且薪水是直接扣掉四千塊才匯來我的戶頭每天都做十個小時沒有加班費做得要死要活薪水也不是當初說的三萬多卻是扣掉賠償的兩萬二.......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David
at 2014-10-20T21:19
at 2014-10-20T21:19
法律並沒有限制雇主,不可以將工資內涵區分哪些獎金、津貼
因此應徵面談時,自己必須詢問清楚,各種獎金、津貼是否屬經常性給與?是否有給付限制〈違反哪些事項會被扣減〉
上班時間不等於工作時間,必須扣除休息時間
準備時間與事後回復原狀時間,是否列入延長工作時間計算,必須於事前,由勞資協商約定,否則,不列入延長工作時間計算〈例如:早上車輛檢查與試車,下班前車輛必須回公司停放及保持車輛整潔〉
未經法律程序,雇主不得扣押〈減〉勞工薪資
2工作規則:
除遵守一般上下班、請休假等規定事項外,尤應注意設備使用之工業安全、操作程序等規範,更應注意自己與周邊同仁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物資器材安全
職場上,總難免發生意外事故,事故發生後,必須檢討事故發生之原因及相關人員責任
3獎懲與侵權:
違反工作規則,雇主可以裁示懲罰種類
勞工因故損壞公司機器設備、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營業上秘密,查證屬實,檢具損害清單,依民法,得向法院提出侵權損害告訴,責令勞工賠償
因此,發生事故之後,雇主有權決定是否懲處該員工〈屬行政處分〉,有權決定是否須向該員工求償損失〈屬民法侵權損害賠償〉
注意!相同事故,過去雇主如何處��
By Doris
at 2014-10-16T17:29
at 2014-10-16T17:29
所以公司預扣4千元版主可以提告或逕向勞工局申訴。
2.雇主不得違反勞法第26條規定,違反此一規定,依該法第78條規定,處三萬元以下罰金。
3.不過版主打破碗盤之事,雇主確實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但您的上司既已表示以記小過方式處分代替,如果版主確實已遭記小過,則這扣款4000元顯有一罪兩罰的的疑慮,違反比例原則,版主雖也可以向勞工局申訴,但只要資方能提出合理證明,這損害賠償您可能還是要付的,只是從薪資中直接扣除的手段是不合法的。
4.至於版主提到的只領到22,000元,建議版主可向人事單請求計算說明,看是除上面4000元外,另外還被扣了那些項目,也許是當初版主進入公司時的訓練費等,版主或許當初與雇主簽的勞動契約裡有載明未滿一定期間離職公司可要求賠償當初支付的員工訓練費。
5.所提超時加班之事,要看版主可否提出上下班的進出時間方能證明,況且版主已經離職
By Caroline
at 2014-10-16T22:01
at 2014-10-16T22:01
你可以到勞工局去舉報公司違法之處公司不能扣薪扣薪違法公司要給加班費公司餵給加班費違法公司要幫你保勞健保六趴退休金提撥你到勞保局去查吧沒保更是違法你一定贏的放心吧勞工局會替妳協調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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