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上的刑責問題 - 衛生法規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0-12-3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5-1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工作場所負責人及各級主管之職責:依職權指揮、監督所屬執行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協調及指導有關人員實施。
也就是說現場幹部有責任做好執行面的工作,
先前上課老師曾經說過,若是幹部沒做好安全管理
也會負上刑責,
以防護具來舉例,勞工因未配戴防護用具導致傷殘
或死亡,追查原因係組長未確實要求該員配戴,
這樣組長是否該負上刑責
我想應該是屬於業務過失罪吧?
那麼在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內有無明確的法條點出
現場負責人對於未盡職責導致職災發生的刑責呢?

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10-12-31T09:37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 規定,雇主違反如下規定事項可被處以有期徒刑:
(記憶方法: 符檢虞童女妊報破停)1、違反第五條第一項 :雇主應有符合標準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供勞工使用,例如防止機械、器具、設備等引起之危害。以致發生死亡災害者或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2、違反第八條第一項 之規定:雇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非經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不得使用;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非經再檢查合格,不得繼續使用。以致發生死亡災害者或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3、違反第十條 :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令停止作業,並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4、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 :不得使童工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例如坑內工作。5、違反第 二十一條第一項 :不得使女工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例如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之工作。6、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不得使妊娠中或產後未滿一年之女工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例如已熔礦物或礦渣之處理。7、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二項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1)死亡災害者(2)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3)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職業災害之一時,雇主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報告檢查機構。8、違反第二十八條第四項 :事業單位發生上述第二項之職業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非經司法機關或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9、違反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依第二十七條 所發停工之通知。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1-01-02T09:38
無法給你正確的答案
因為起訴的是檢察官,上課的老師 講的有點誇張
依照你舉的防護具為例子,如果有安全教育執行
或是有明文安全衛生規定,且負責的人 確實是管理人員資格 屬於管理人之業務執行範圍,才有可能。
以上解釋 僅供參考

醫療管理系學什麼?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0-11-28T00:00
1.醫療管理系一定要修解剖學的學分嗎?普通生物學(一上)、普通生物學實驗(一上)、醫訊電腦軟應應用實習(一上)� ...

設備架高時平台護欄相關的勞工安全衛生法規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0-11-08T00:00
設備架高的高度為3m
平台面積為:長5m*寬8.2m
平台需耐重:20噸
請問在勞工安全衛生法有哪些相關規定
例如:1.平台上的護欄規定
2.上平台的� ...

專科學力鑑定的參考書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0-08-18T00:00
專科學力鑑定開始報名了,請問考過的前輩看哪個版本的參考書?我有爬文過,請不要給我絕版的書名好嗎!1.國文2.英� ...

為什麼一位才華洋溢的人會被自己的母親強制押到精神療養院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0-06-28T00:00
林先生已經經過專業精神科醫師診斷及專業律師及心裡咨詢師及社工人員的陪同下,根據精神衛生法規根本沒有精�� ...

勞安執照抵學校學分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0-06-14T00:00
請問一下~我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的執照~那可以抵學校的勞工安全衛生法規的學分嗎?
如果可以~要怎嚜抵?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