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資糾紛 - 法律
By Lucy
at 2009-10-22T23:23
at 2009-10-22T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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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開給你的票
你就拿去兌現阿
他要是做生意的 票無法兌現
他信用就受影響
既然你離職了
你就回去公司跟他要薪水阿
其他員工看到會怎麼想?
我想老闆如果要作生意
會很快就付你錢的
※ 引述《suebaby (suebaby)》之銘言:
: 有一個關於勞資糾紛的問題,希望大家給些建議~
: 我在一家事務所任職了五年之久,
: 今年初起卻因為經營不善,因此後來每個月的薪資分兩次發,
: 雖老闆有口頭保證不欠過月,但後來還是無預警的越拖越多,
: 例如每個月只匯個5,000-6,000,對在台北租房子+生活的我來說很困擾,
: 事務所也有很多同事都深受其擾,(並非每個員工都都是如此)
: 但大家卻有苦難言,畢竟工作難找,小蝦米又不敢跟大鯨魚鬥...
: 後來我把實際狀況跟會計說,會計卻說他無法作主要我直接找老闆談,
: 怎知老闆之前雖很抱歉積欠薪資,後來一聽到我去要錢,
: 卻從此對我改觀,也就是我整個人黑掉了,
: 於是我最後只好決定離職,至少新工作領得到錢...
: 離職前,我要求公司把之前的積欠薪資結清,
: 老闆氣到指著我說怎麼不為公司著想,都跟了那麼久怎麼不信任公司?
: 後來還賭氣的開了張支票給我(之前積欠的),
: 說拿公司的信譽來跟我賭,說如果跳票的話公司也差不多了之類的話。
: 事務所是每月10號支薪,離職時還不到(10/8),
: 因此我只想到反正都離職了,九月份的薪資應該10/12當周可以拿到,
: 但沒想到10/13那天老闆竟然傳了簡訊說,
: 抱歉因為當月離職人員過多,關於之前所欠薪資會如"之前說明"於月底前發還,
: 我們收到簡訊的人都傻眼了,因為老闆並未跟我們"說明",
: 他傳簡訊的意思只是要再"延緩"他欠我們的薪水罷了!
: 我們撥電話到勞工局去詢問,勞工局也僅能提供"協調",
: 說如果我們去檢舉,頂多只能要求雇主趕緊支薪給員工,
: 而且如果雇主能夠提供非惡意(如經營不善)才晚發薪的理由,
: 他們還是只能想辦法幫雙方"協調",並無法為勞工做些甚麼...
: 試問,對這樣懂法律,又吃定自己不會被怎樣的事務所,
: 員工又要找新工作討生活的雇主,難道真的沒有"法"可治嗎?
: 一想到事務所沒錢,老闆出差卻搭商務艙,我的心又糾結了...
: 而且還為他忠心了5年多之久...我的青春阿...我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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