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居關係的定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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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關係在民法上好像沒有明確的定義

那法官要如合認定雙方有同居的事實呢

譬如說

EX1

甲男每周於六日把乙女帶回宿舍同住

那是否有同居呢?


EX2

如果住在一起半年算同居

那只住一起一天算同居嗎?


EX3

室友算同居嗎?



可不可以請大大們幫幫忙 這個同居的定義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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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09-05-23
每個條文的同居定義不一,你要問哪條?如民法433與1001條
的同居即有不同意思,不能一概而論。
Ula avatarUla2009-05-25
抱歉 沒有說清楚 小弟想問 家暴防治法....拍謝
Noah avatarNoah2009-05-27
那你舉的三個例子都不適用家暴法。
Sarah avatarSarah2009-05-31
但家暴法適用範圍內 不有說包含"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嗎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09-06-02
感謝大大這麼晚還回答問題 衷心感謝
Dinah avatarDinah2009-06-06
我又想了一下。判斷標準應該在是否有同居共財,雙方有創
Erin avatarErin2009-06-11
造一種比朋友還更緊密的關係等等。如例一,甲乙因工作分
Hedwig avatarHedwig2009-06-11
開,周末在一起共同生活,經營一個家庭。則為家暴法適用
Susan avatarSusan2009-06-16
對象,並無不妥。那例二像一夜情,一夜情應非家暴法保護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06-20
對象。例三則太籠統,至少我跟我大學宿舍室友雖同住一房
Jack avatarJack2009-06-21
但根本無共組家庭意思,也沒有什麼特別關係,不能說室友
Ursula avatarUrsula2009-06-25
揍我,就有家暴法的適用。惟不排除有更親密關係之室友,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9-06-27
那這樣應可肯認有同居關係了。惟家暴的實務,不算熟悉,
Puput avatarPuput2009-06-30
如我與實務意見有所不同,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