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妹妹不回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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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剛滿18歲最近交了男朋友之後便不常回家,每個星期呆在家的時間,不到一天,打電話去叫她回家,她就會大聲嚷嚷,說我只會綁住她不給她自由,什麼事都要管!我家是單親,爸爸很早就去逝了!我媽也管不動她,每次都是我打電話把她叫回來的,我媽身體不好因為這件事還要很擔心我妹,所以每次打電話去都是用命令式的要我妹回家,我妹的男友有次就不想讓我妹被我唸,就幫她接電話不讓我跟我妹講,那次的交談中很不愉快,因為我問他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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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6-25
恩姐姐我想你可以跟你妹好好的說一次勾通一次至於那男的再說一堆屁話巴礙於你妹的年紀 他表哥也只能在旁邊罰站女方法定代理人可以對男方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刑法第240條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客觀上~~�
Emma avatarEmma2010-06-24
投給2號跟4號各一票^^
Harry avatarHarry2010-06-25
就像你說的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他真的有心要回家即使那個男的用繩子綁住他他也會回家如果他無心要回家即使你用繩子拖他回家人回來心不回來他也會再跑出去你妹妹已經十八歲了有些事情是該學著讓他對自己負責現在越是阻礙只會讓他更想要叛逆更想要爭取他認為的幸福內心更怨你們你不妨嘗試用溝通的方式暫時放下責備至少讓他不排斥跟你們連絡至少還能互相關心目前的狀況一味的責罵只會有反效果...
Tracy avatarTracy2010-06-25
你可以對那個男性起訴你妹妹未滿20歲仍是限制行為能力,二十歲才算完全成年(18歲要負刑事責任ˋ20歲則要開始負責民事責任十八歲以上犯法就可以依據刑法起訴,而不是少年事件處理法。)你可以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就算你妹妹是自己願意不是受強迫的,法律禁止的事項未成年者都不能擅自決定,所以還是可以算誘拐未成年少女要法定代理人去告你不要受他們的威脅,這樣他們反而高興你跟妹妹說:這已經不是給不給自由的問題了,也不是什麼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