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強制險理賠
我在去年6月發生車禍,對方開車右轉未打方向燈,我騎機車來不及煞車撞上去,理賠的事情處理好,也已經簽和解書了,對方要求我在和解書上加一條:“我方事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對方賠償。“但是昨天早上卻接到對方保險公司的電話,說是強制險的事情要求我給他一些資料,但是我覺得很奇怪所以沒有給。對方傳簡訊給我,說是之前她忘記去申請強制險理賠,所以現在要我給她回應。我想請問:1.對方現在申請理賠,我可以不接受嗎?2.對方申請理賠,我的權益會受損嗎?像是之後強制險保額會調整之類的…?3.之前對方要求我和解書上加上的:我方事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對方賠償。那麼我可以申請強制險嗎?因為最近我有被騙的感覺,對方是肇事者,但因為我還是學生不懂這些事,所以和解過程中,對方似乎都拿一
網友回覆 5
- Brianna
智多星回答你~我在去年6月發生車禍,對方開車右轉未打方向燈,我騎機車來不及煞車撞上去,理賠的事情處理好,也已經簽和解書了,對方要求我在和解書上加一條:"我方事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對方賠償。"即便沒加註這條,雙方既已簽訂和解書,自然也就無法再做其他請求了。但是昨天早上卻接到對方保險公司的電話,說是強制險的事情要求我給他一些資料,但是我覺得很奇怪所以沒有給。對方傳簡訊給我,說是之前她忘記去申請強制險理賠,所以現在要我給她回應。我想請問:1.對方現在申請理賠,我可以不接受嗎?對方乃是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1條之規定,向保險公司請求其先墊付之金額。要不要接受是你的自由,但個人認為,既然雙方能夠和解,不妨給對方一個方便,讓他能夠向保險公司申請,你自己也不會有任何壞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1條: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被保險人已為一部之賠償者,保險人僅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扣除該賠償金額之餘額範圍內,負給付責任。但請求權人與被保險人約定不得扣除者,從其約定。前項被保險人先行賠償之金額,保險人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給付被保險人。但前項但書之情形,不在此限。2.對方申請理賠,我的權益會受
- 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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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dame
壹.勞農漁保&汽機車強制險有錢領在臺灣地區加入勞保、農保、漁保及汽機車強制險者共1668多萬人,您繳交這麼多的勞保、農保、漁保及汽機車強制險保費,您知道您的權益在那裡?如果您不知道或太晚知道,何來權利可言,吃虧多大您知道嗎?您或您的親友同學客戶中,只要有任何疑似以下情形都有機會可以申領給付(勞保最高263萬,農保最高40.8萬,強制險最高160萬)至於如何申請才能領到錢?怎樣申請才能合法領到最多錢?除了與投保金額有關之外,透過有專業知識,有經驗者的協助更是重要,因此委託一位專業人員辦理便是關鍵所在,在我們專業同仁的協助下,可以為您合法爭取到最高的權益,所以為了您與親友的權益,不要客氣,歡迎來電洽詢。一.腦部:中風,癲癇,植物人,舞蹈症,巴金森氏症,老人癡呆症二.眼睛: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剝離,視力糢糊三.耳朵:重聽,耳朵缺損四.口腔:口腔癌,舌癌,鼻咽癌,咀嚼吞嚥困難,言語障礙五.胸腹部臟器:各種器官(心臟,肺臟,肝臟,脾臟,胃臟,膀胱)經手術切除導致功能不全者生殖器45歲前因功能受損倒致無法生育者,乳房兩年內開刀者六.軀幹:僵直性脊椎炎,頸椎,脊椎,腰椎功能受損七.頭頸臉:臉部,頸部留下疤痕醜型者八.上肢:肩關節,肘關節,腕關節,手指各關節,更換人工關節,致功能受損,或截肢者
- Hea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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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put
這是簡單的常識和解書既已簽過「事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對方賠償。」,理賠的事情也已經處理好=你已獲賠償了?你是車輛肇事受害人,只能對方車駕駛人或保險公司賠你,你又想再領什麼強制險?無聊啊?別貪心了吧,你車的強制險是只賠你自己以外的第三人的,不是賠你的,懂了沒有?若如此,你已經沒有反悔的餘地,更無必要再簽或給任何文件否則,當心自己找麻煩→吃上詐領保險金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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