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畢業找工作,
已經得了2.3個工作機會,
但是最想要的機會 仍然在面試的進行中,
然而,已經獲得的工作已經寄來了類似聘書,
如果簽了之後,不去上班,
請問會有怎樣的法律上的疑慮呢?
我是不是該賠償我造成的一些成本?
--
--
已經得了2.3個工作機會,
但是最想要的機會 仍然在面試的進行中,
然而,已經獲得的工作已經寄來了類似聘書,
如果簽了之後,不去上班,
請問會有怎樣的法律上的疑慮呢?
我是不是該賠償我造成的一些成本?
--
--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